卢 晓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经济与法律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令人赞叹的成绩[1],但仍有不足。为推动反贫困工作,政府于2015年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标志着我国反贫困工作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
为了更好地实践精准扶贫战略,推动我国反贫困工作上一个台阶,社会工作介入成为必然。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经验看,社会工作在反贫困工作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它能够有效清除既往反贫困工作的死角区域,将精准扶贫战略落到实处,让贫困人口更好地感受到政府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心。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时间不长,其介入反贫困工作的实践也很有限,但是在多年的反贫困工作中,社会工作的有效介入不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积累了经验。“十三五”期间,我国应明确社会工作在反贫困工作和精准扶贫战略中的功能定位,大力发挥社会工作的积极作用,积极总结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实践经验,促进我国反贫困工作目标的实现。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反贫困工作的力度,使极端贫困人口数量缩减近7亿,并且有效地遏制住了贫困发生率的提高。这些成绩背后不仅有政府坚定的反贫困决心和大力的支持,也有反贫困工作人员一直以来的努力。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对于反贫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扶贫政策面临着转型。过去的三十余年,我国反贫困工作具有粗放性特征,这是因为改革开放前我国贫困人口数量众多,全面扶贫政策具有很高的适用性。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反贫困工作必须向精细化和具体化方向转变,为此政府提出精准扶贫战略,弥补全面扶贫政策之下扶贫工作存在的缺陷,在既往反贫困工作量的积累之上实现质的飞跃[2]。
精准扶贫战略既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机制,也是一种全新的扶贫理念,符合当代“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精准扶贫战略是“社会精准治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当前社会“短板问题”、应对社会风险的重要切入点。面对由于贫富分化加剧而加大的社会治理压力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共同富裕的社会预期,精准扶贫战略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
反贫困工作的成效与社会稳定和和谐有着密切联系,对此我国政府有着明确的认识,并始终坚持将贫困工作列为政府工作的重点。精准扶贫战略是全面扶贫战略的延续,是全面扶贫战略的升级。精准扶贫要在全面扶贫既有的成绩之上再创佳绩,这要求将扶贫工作更加精细化和具体化。面对这样的战略要求,精准扶贫工作应有效利用社会工作中活跃的社会力量,使人人参与、人人愿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
精准扶贫战略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凸显了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战略的必要性。扶贫工作与社会工作本就息息相关,社会工作的本质是帮助他人,其目的在于协助个人、家庭、团体、社区适应社会环境脉络,增强或恢复其社会功能,创造有利于达成目标的社会条件,以预防或舒缓社会问题的发生。这与扶贫工作的初衷不谋而合。社会工作采用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以及社区工作等方式具有提高精准扶贫战略精准度的优势。
为了更加明确定位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应充分了解社会工作具有的优势。首先社会工作在理念和工作方法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社会工作强调“助人和自助”,通过施助者的帮助被助者能够恢复其应有的社会功能。在精准扶贫中,社会工作的这一理念和工作方法能够调动贫困者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贫困者的潜能,找到贫困者应有的社会功能,实现贫困者真正脱贫,而不是仅依靠救济摆脱贫困。这与国家近年来提倡的“造血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不谋而合。其次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具有明显的第三方优势。我国精准扶贫战略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和精准考核三个方面的难题。独立于政府的社会工作机构具备的评估和监督职能既能够有效帮助精准扶贫工作锁定扶贫对象,又能够以第三方的身份对精准扶贫过程进行监督和效果评估[3]。再次社会工作还能够为精准扶贫提供更多的外部资源供给。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主体是政府,社会工作介入扶贫依靠的是社会各界的力量,将二者有效结合无疑能够以政府为核心号召社会各界的力量,更好地帮助贫困者脱离贫困,同时又尽量减少对政府扶贫资金和资源的占用,而且这样的方式也能够更好地实现贫困者正常社会功能的恢复。最后社会工作能够巩固精准扶贫的战略成果。精准扶贫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在于经济帮助,社会工作更加注重于贫困者社会功能的恢复,注重贫困者知识、劳动技能、身心健康、公民权利、文化素养以及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改善,从长远的角度看,社会工作能够有效巩固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果,避免贫困再次发生的可能性。通过社会工作机构收集和整合与扶贫工作有关的信息,可将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力量用于精准扶贫。在共同实践精准扶贫的过程中,社会工作机构可协调不同社会力量的角色分配和能量输出,将更多的主体有效结合到一起。不仅如此,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具有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主体矛盾的功能。
精确扶贫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社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而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也离不开明确的政策指引,对此政府应当完善社会工作的顶层设计,从制度和政策方面给予社会工作助力精确扶贫战略以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政府已陆续出台了很多有关于社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意见,从现阶段精确扶贫战略实施的需要看,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助力精确扶贫战略实施方面的顶层设计。政府应充分吸收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精确扶贫的体会和感受,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以制度的方式确保社会工作有效参与精确扶贫,为社会工作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政府财政支持是社会工作介入精确扶贫的基本保证。目前政府已经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公共场所、税收优惠等方式实现对社会工作的财政支持。由于社会工作对于精准扶贫的促进作用没有完全释放,因此在政府内部对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扶贫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导致有些地方政府对社会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大。县乡政府对于社会工作的认可度不高,财政支持非常有限。特别是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开放程度等原因,县乡一级政府对于社会工作的财政支持十分滞后。财政支持薄弱导致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深度有限,其助力精确扶贫的效果也不明显。为了有效发挥社会工作对于精确扶贫战略的积极作用,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于社会工作的财政支持,以调动社会工作机构参与地方精确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对于精确扶贫工作的支持还很有限,这一点在中西部地区体现的尤为明显。除了政府财政支持不到位外,社会工作内在实力的欠缺同样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推动精确扶贫工作,社会工作机构应注重自身能力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运作、绩效考核、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内在实力提升,应给予在岗的社区和政府工作人员常态化、系统化和专业化培训,提升社会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1] 王思斌,阮曾媛琪.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2009(09):128.
[2] 姚 霞.反贫困与社会工作的介入[J].社会工作下半月(理论),2009(07):25.
[3] 赵 环,徐选国,杨 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社会动因、经验反思与路径选择[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