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为玲,袁 杰,孙全东,汪先霞
(1.信阳市农业局 农经站,河南 信阳 464000;2.信阳市农业局 农技站,河南 信阳 464000)
近年来,信阳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笔者历时20天,调查走访30个龙头企业、70个合作社和20个家庭农场,探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路径,以期为推进信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参考。
近年来,信阳市委、市政府把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稳步提高农民收入和提升农业组织化、信息化、市场化程度的有效途径,采取金融支持、政策倾斜、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3年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6036家,家庭农场501家,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498家,家庭农场2959家,年均增长1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对接市场,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潢川金塔红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罗山莲花农机农艺专业合作社除自建生产基地外,还通过高于市场价收购农户产品、免费或优惠提供农技、农机、病虫害防治服务等形式与农户共享利益。信阳毛尖集团、信阳文新茶叶集团、商城山信粮油等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模式,规模流转土地,带动农户生产,户均年增收20000元以上。新县茅屋冲家庭农场、新县西河农耕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致力美丽乡村建设,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健全,推进了全市农业生产组织化和市场化进程,促进了农民增收。
近年来,信阳市农业部门以“四优四化”引导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紧围绕优质稻米、弱筋小麦、优质花生、特色畜禽、信阳毛尖茶叶、豫南水产、林果、中药材、食用菌等支柱产业,以生产基地建设为抓手、以产业体系培育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2017年12月,全市共有5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农业产业化集群17个。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建设卓有成效,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6个、省著名商标26个,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信息和技术优势,发展规模经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商城县金穗粮油种植合作社大力调整“籼改粳”种植结构,亩均单产提高近50公斤,收购价格每斤高出籼稻0.1元左右。息县项店镇粮食种植大户张德采用懒汉抛秧技术,是人工插秧效率的5~6倍。
信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农业、土地入股、资金入股、代收代种、协议收购等多种形式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截止2017年12月,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达到76余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5%,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初步建立。
调查发现,信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新型营主体实力普遍较弱,规范化经营水平需提升。信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普遍较小,抵抗自然与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经济效益一般。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运行不透明、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利益联结不紧密。一些家庭农场虽在运行但并不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二是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缓慢。截止2017年12月,全市土地规模经营率不足40%。部分农民观念陈旧,担心土地流转会使自己失去土地承包权,不愿流转土地。外出就业农民社会保障乏力,他们把土地作为自己最后的退路,不愿意流转或是选择短期流转。三是农村金融和保险发展滞后,金融信贷支持不足。出于系统性风险考虑,金融监管部门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设方面通常采取严格的准入政策,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抵押能力不强,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发展受限。我国农业保险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覆盖面窄,很难提供较高的赔付标准,加之政府支持力度有限,对农民参保的吸引力不够,无法切实发挥风险保障的作用[1]。四是基层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不到位。信阳市农经体系按市、县两级设置,县区农经专业人员较少,业务素质不高。乡镇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没有专职从事农经工作的人员,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指导等服务覆盖不到村组,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继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后,近几年的中央1号文件作出了具有时代特征、导向鲜明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大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思路,这为信阳市推进农业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一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以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需要。要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工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顾虑,引导农民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土地流转。二是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农村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实施细则》《关于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制实施细则》《信阳市农村物权确认和抵(质)押担保暂行办法》,明确相关部门服务内容。整合发改委、财政、农牧、金融、林业、果业、保险等部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的扶持和资金投入,建立农业投入新机制,最大化发挥农业投入的比较优势和带动作用。三是加大对农村水、路、电、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空间。四是探索财政给予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保费补贴,扶持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2]。五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为信用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优惠和服务便利,解决其资金短缺的问题。
一是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要扶持兼业农民成为专业农民、一般农户成为种养大户、城镇居民下乡务农成为专业大户;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培养一批有文化、善经营、懂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在农业领域创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返乡从事农业开发。二是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应完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规范标准、认证办法,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积极创建示范家庭农场。三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应围绕信阳市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专业合作社,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区域骨干产业发展,助推特色产业经济带形成。应探索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解决合作社成员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积极发展农业技术合作社,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可鼓励农民以土地、资产入股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企业互相参股[3]。四是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信阳毛尖、华英鸭、羚锐制药、光山油茶等优势农产品,实施龙头企业“统领工程”,政策资源向领军企业集中,品牌围绕领军企业整合,基地围绕领军企业建设,市场围绕领军企业拓展。应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和个人投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积极推动涉农中小型企业联合、融合、整合,组建企业集团和产业发展联盟[4]。
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政策主导的农业经营管理服务体系。信阳市各县区已组建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提高这些机构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层次。二是加快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基层农技服务机构为主体,农业科研、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多元机构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示范户、动物防疫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合作社辅导员等农村实用人才的作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四是集成发展社会化服务超市。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的路子,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专业化服务;立足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幸福美丽新村、新型农村社区、新村聚居点建设为载体,围绕主导产业,建设集农业信息、农业科技、农机服务、农资供应、农民日用品销售“五位一体”的社会化服务超市,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5]。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