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威
《氓》是《诗经》中的“另类”,不仅因为它篇幅较长、独立成篇,更因为它完整的叙述特点和质朴的语言风格。因此,《氓》的教学,有了更大的空间,也有了更多的选择,我们可为其设计与《诗经》中其他作品不同的教学方式。
关于《氓》的课堂教学,笔者之前听过很多教师讲授,亦曾多次实践,但教学效果均不太理想。更“大”的教学空间,更“多”的教学选择,还需要更“巧”的教学设计。于是笔者干脆推翻了惯有的教学思路,“大”中见“小”,尝试着从《氓》中的人称及其变化入手,重新进行解读。
《氓》的叙述视角是明确的,它以一个女子之口,率真地述说了其情变经历和深切体验。诗中的男主人公“氓”有多种称呼,前后相继出现了“子”“尔”和“士”。这背后究竟有何意蕴?值得我们探究。
《氓》是一篇自传性质的叙事抒情诗,叙述的是“我”从恋爱、结婚直到被遗弃的完整过程,诗歌显然立足于“我”与“你”的二元关系上。而在二元关系中,人物的称呼很多时候与人物间的情感、关系密切相关。换言之,“氓”的不同称呼蕴含着“我”的情感认知变化,也折射出两人不同的关系阶段和情感状态。因此,氓的不同代称就成了我们进入文本、走进“我”的桥梁和通道。
一、“我”的仰望:“子”
“子”,意为“你”,是对男性的尊称,带有明显的谦敬色彩,常见于书面语。
“子”是“我”在恋爱时期对“氓”的称呼。可是“氓”的言行却与“子”的敬辞色彩不相符合。“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诗歌一开始就交代了“氓”给“我”也是给我们的最初印象——“蚩蚩”,一副笑嘻嘻的样子。这“蚩蚩”固然给人可亲的观感,可是也与后文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送子涉淇”“子无良媒”“将子无怒”,反复出现的“子”一方面彰显了“我”对“氓”的礼数和教养。“我”始终彬彬有礼,尽管心中对他也有好感和爱意,但“我”始终将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另一方面则表现了“我”的冷静和理智。尽管明白“氓”“来即我谋”的意图,也认可了与“氓”的这段缘分,但“我”并没有失去女性天生的矜持和自制,“子”的敬辞色彩同时也意味着两人之间的距离感。
或许,恰恰是这样的“我”深深吸引了“氓”;又或许,正是这样的“氓”吸引了“我”。这个阶段的二元关系,“我”是以仰望的姿态看待和对待“氓”的,无法客观、全面地审视考察对方。殊不知正是“氓”“蚩蚩”的神态蒙蔽了“我”的眼睛,使“我”未能及时洞察其庐山真面目。这既与后文形成了反差,同时也预示了“我”的婚姻悲剧。
二、“我”的平视:“尔”
“尔”,意为“你”,第二人称代词。《孟子》中有“尔为尔,我为我”,又有成语“尔虞我诈”,可见“尔”是一个与“我”相对立的称呼。双方地位平等,一般常用于同辈或关系密切的人。
从“子”到“尔”,“氓”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变化的是“我”对“氓”的情感。“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此时的“我”明显沉浸在对“氓”的爱恋之中,甚至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一改之前节制、矜持、理性的状态。同时,“尔”的代称也意味着两人情感的加深和关系的亲密。如果说之前“氓”还是高高在上的话,此时在两人的二元关系上是平衡的两极。“尔”,成了“我”的另一极,也是“我”的另一半。
从“子”到“尔”,是“我”在情感和婚姻之路上坚定迈出的第一步。这是主人公追求自主的爱情宣言,体现了“我”强烈的自我意识,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形象初露无疑。“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尽管违背了之前的“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却十足彰显出“我”情感上的强烈自主和性格上的果敢决绝。
从“子”到“尔”的变化,实际上是“我”从被动到主动的质变,一方面说明了“我”在这份爱情中的主动,另一方面也为其后的婚姻悲剧埋下了不幸的种子。
前后两个时期的“尔”具有极大的不同:如果之前的“尔”是甜蜜爱情、幸福婚姻的代称,那么婚后的“尔”则是“我”对“氓”的控诉与批判。“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我在失败的婚姻和残酷的现实中终于看清楚了“氓”的真面目。也正因为如此,“我”身上的女性自主意识逐渐觉醒乃至强烈,才能够真正地平视、审视“氓”,使得“尔”从之前“子”的高处真正、彻底地堕入泥潭。
三、“我”的俯瞰:“士”
“士”,意为“男子”,泛称,是一个群体性的概念。
在诗歌中,“士”是与“女”相对的称呼,但凡有“士”的地方几乎都伴随着“女”,如“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从局部的“尔与我”,转变为整体的“士与女”,诗歌显然由此及彼,将重心延伸扩展到了更大、更广、更抽象的范畴。
“氓”从“子”到“尔”再到“士”,其轨迹恰恰是女主人公“我”对爱情、对婚姻、对男子日臻成熟的思考和成长。主人公从自己的婚姻悲剧中不仅对“我”与“氓”的關系有了清醒的认识,更难能可贵的是对两性关系及两性地位也有了进一步的反思。从一个普通的女子(“这一个”)对婚姻遭遇的哭诉,上升为对女性(“这一类”“这一群”)社会存在的关照。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这已经不单单是“我”对“氓”的指责,更是“女”(女子)以俯瞰的视角对“士”(男子)的批判。作为主人公,此时的“我”已经超越个人的拘囿,在更高、更广的立场上对两性有了更理性、更深刻的省察,而这恰恰是《氓》最打动我们的所在,即便是在千年之后依然振聋发聩。
《氓》作为一篇独立完整的叙事诗,自然有着丰富的教学选择。以“氓”的人称代指切人,可将课堂教学不枝不蔓地开展,紧紧围绕着“子”“尔”“士”的称呼变化及联系,了解“我”的故事,感受“我”与“氓”的二元关系,品味“我”的情感变化脉络,从而达到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