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伟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费孝通曾言:“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必须包括两性的合作。两性分工和抚育作用加起来才发生长期性男女结合,配成夫妇,组成家庭。”家庭就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一种具有社会性的生活团体组织。家庭德育是指在家庭社会环境中由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子女及其他年幼者施加有意识的教育或无意识的影响,把一定的思想意识、道德规范转化受教育者品德的一种教育活动。
家庭德育的特点:第一,基础性和渗透性。一个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开端就是家庭德育,而家庭德育表现在家庭日常的生活琐事中。通过观察与学习周围父母及长辈的言行,渗透到每个人的潜意识里,家庭德育是教育的奠基石。第二,感化性和权威性。家庭中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父母是孩子最初的老师,这是由先天关系所形成的。且在日积月累的交往中建立情感的基础上,成为以长老统治为主的管理制度,家庭德育就有了感化教育的权威性。第三,针对性和及时性。由于家庭教育与家庭生活的统一性,长辈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直观的了解到个人的动态,随时通过日常事例对孩子针对性的进行及时教育。第四,传递性和灵活性。家庭德育是由父母对子女进行的即时性教育,具有代代相传的传递性与随机应变的灵活性。
家风也叫门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固的传统或文化氛围,这种传统受到社会礼俗、文化等的多重影响,成为世代遵循和承续的精神风貌的象征,是一个家庭或家族自警、自励、自诫、自信的精神食粮。
近年来,因受到改革和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国家庭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传统的家风也在新时代的要求下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恢复了其本质的涵义,单纯的弘扬中华美德,传承中华文化,形成了质朴的家风,也更加符合贴近新时代的社会意义。
首先,家风是家庭德育的总结。家风是在祖祖辈辈家庭德育的过程中,凭借其经验教训总结归纳而来的。其次,家风是家庭德育的指南针。后辈借以长辈的经验精华,对下一辈进行道德的教育,实现文化与美德的传承与发扬。再次,家庭德育是家风的外在表现。家风也是门风,其存在形式可以是外露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只有通过家庭德育才能完整而又具体的体现出来。最后,家庭德育是家风的内在巩固。家风是与时俱进的,家庭德育随着时代的变迁,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家庭德育会对家风进行补充说明。
近年来,我国社会环境日新月异,民众的价值观受到冲击。飞速发展的经济给人们带来物质享受的同时,诸如拜金、享受等不良风气正冲击我国传统的价值观。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沦丧,物欲的放大,使得中华美德在个人身上的体现逐步减弱。良好的家风是优秀道德观念的集中体现,蕴藏了无形的道德力量,既是要求人们需要遵循的道德规范,又是对不利于人们美好生活行为的一种警告与约束。将符合新时代需求的道德观念写进家风里,是对正确道德观念的一种有效传播手段。
家庭和成员之间的关系都是紧密相关的,家庭和家庭成员既是彼此的依靠,又是支撑。家风代代相传,其服务对象是家庭,也是提升家庭凝聚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条件下,社会流动出现明显变化,大量的青壮年流入城市进行工作,导致长时间与家人分居两地,留守儿童与独居老人现象突显。因此倡导重拾优秀家风,正是对家庭观念的回归。和谐稳定的一个个家庭组成了我们和谐稳定的社会,也因此,弘扬优秀的家风,建立合理的道德规范,对提升家庭凝聚力产生双重的作用,将产生良好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因此,家风如果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理论体系融合在一起,就能在潜移默化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快速有效的施行。家风有道德教化功能,是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一种方法选择。在日常生活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核心价值观渗透到每个人的心中与不自觉地行动中,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家风对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实用功效。
不同的家庭培育出的家风也各不相同,但从其本质来看,都是积极阳光,充满着正能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