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2016~2017年度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的通知”正式下发。
通知指出,经佛山市政府批准的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工作,已连续进行了十四届,多年来对促进佛山市学科发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工作者的整体理论水平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6~2017年度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奖励,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
作者申报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前,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文件读取方法:进入佛山市科协网站www.fskx.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第15届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征集通知”中的《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在佛山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第15届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征集通知”中下载论文评选申报表。
作者按《细则》要求打印申报表,单面打印。凡因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规范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失误,由作者自负。
申报本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请直接送市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陶瓷行业的可直接送佛山市陶瓷学会。
凡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各种专业期刊、杂志上发表或各类型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以及评选年度内出版发行的著作均可申报。
论文(著作)的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而且是在佛山市从事自然科学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论文中标注的作者工作单位须为佛山市范围内的单位)。同一个作者申报论文数量不能超过3篇。
作者须持以下材料申报:
1、论文原件1份:包括专著、发表期刊、会议论文集、会议交流论文原稿等。如在国外刊物发表且无原件的,需另提供国外刊物网站发表论文内容的打印稿。论文原件于评审结束后按申报途径退还给作者。
2、纸质申报材料1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论文申报表(表1~表7),其中表1~表4由作者填写,表5和表6由学会填写;
(2)有关证明材料:科技检索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获奖证书等(可用原件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认可),国外刊物发表的论文必须附科技检索报告;
(3)论文原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封底等,不复印正文)。
以上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另打印表1一份贴在档案袋封面,报送到相关学会。
另外,论文原文、申报表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请发电子邮件至:8328697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优秀论文。
1、作者下载申报表填写,须保持原表格样式,一个页面打印一个表格(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单面A4纸打印,表格不规范按申报材料无效处理。
2、外单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申报表5)由学会统一指定专家填写,每位专家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
3、凡不符合规范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3月1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五、其它
(一)本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不收取评审费。
(二)请各市级学会认真做好本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奖励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保持与市科协的密切联系,共同做好本届评选工作。
(三)2016~2017年度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7月在佛山市科协网站以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本届优秀学术论文(著作)征集和申报工作由佛山市科协学会工作部负责办理。
据悉,这次优秀论文评审将由各学会负责初评,再交市科协专业评审和终审。陶瓷行业有需要申报的论文作者可与佛山市陶瓷学会联系。
电话:82262058、18033211411
邮箱:1931299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