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汶鑫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民族的定义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研究民族问题中富有争议的一个焦点,如何确定民族的定义,以及民族的译名,国内的学者都不断提出自己新的观点和看法,并引起学术界几次讨论的高潮,这些不同的讨论成果,都很值得我们去总结,并且得出新观点,新认知。关于民族定义这一话题,国内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争议。
新中国成立之前,苏联就已经有了对民族问题的探索,斯大林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提出了关于民族的明确定义,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关于民族的相关问题都没有任何成熟的研究成果,由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借鉴苏联成熟的理论成果似乎是最好的一条道路,所以在当时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基本是完全借鉴并照搬的态度。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发展成熟,逐渐开辟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国内的学术界开始逐渐认识到完全照搬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斯大林提出的民族定义是不符合我国国情,也不符合我国民族发展的。所以从新中国成立之后,关于如何界定民族定义,是否照搬斯大林定义,一直是富有争议的一个话题。
关于民族译名的争议,经过学术界长期的讨论之后,主要有两个主要观点。
其中一个主要观点是马戎先生提出汉文的‘民族’一词“在应用与我国的少数民族时,在实际内涵方面与英语的‘ethnicity’或者‘ethnic groups’较接近”。并对术语的使用提出了“两种选择,第一个是从‘国族’的新角度来使用‘中华民族’这个习惯用语,同时保持56个‘民族’的称呼;第二个是‘中华民族’的称呼不变,以便与英文的‘Chinese nation’相对应,而把56个民族改称‘族群’,以与英文的‘ethnic groups’相对应,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有助于把在使用中相互模糊混淆的词汇明确区分开”。但是这一观点的提出,除了支持的学者以外,更多的引起了学术界的批评和争议。所以,在长期以来的学术讨论过程中,也出现了另外一个主要观点,就是认为中国语境中的“民族”既不同于“nation”也不容于“ethnic group”(族群),建议使用汉语拼音“minzu”来解决“民族”的英文翻译问题。这一观点也受到许多学者的赞同,并且也应用到后来的文献的翻译中。
要想明确我国的民族定义,首先就是要了解在我国五千年的文化历史的长河中,民族这个定义究竟是如何发展演变的,并理清我国民族定义的历史发展脉络,才能得出一个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全面清晰的、对民族定义的认识。这样一个民族定义,才是真正符合我国国情的。
最早和现代民族概念相近的民族一词使用是在晚清时期,除了其他一些文献的相关记载以外,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梁启超,他是在结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运用了民族的概念,将民族主义的内涵做了“大”和“小”的划分,后来孙中山也提出了五族共和的思想。在那个时期关于民族的概念多是引自日本,再结合当时中国的实情,加以改良和运用,具有当时的时代性。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对于民族理论方面是一片空白,如何治理我国各个民族地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于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苏联的模式成为很好的借鉴。对我国开展民族工作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所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成为当时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建国初期民族工作的实践当中,出现了许多实践和理论相矛盾的地方,比如斯大林民族定义表示,民族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产物,这与我国本土民族的产生是相矛盾的,诸如此类的许多矛盾在运用斯大林民族定义的过程中争论的声音从未间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各方面的不断进步,对于民族定义的讨论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由于斯大林民族定义和我国民族理论实践的矛盾,到现阶段提出要结合我国自身的发展,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定义,这一转变在学术界对民族定义的讨论中也是一个大的进步。
在长期对民族定义的讨论下,200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民族概念做出了新的阐释。党中央对民族概念的总结,是多少年以来对民族定义讨论研究的结果,是我党和国家领导人智慧结晶的体现,也符合我国民族实际,更对我国民族工作有着良好的指导作用,是我国民族定义研究发展进步的表现。
回顾我国学术界对民族定义问题不断探索研究的发展历程,从斯大林民族定义占据绝对主导,到学术界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争论和研究,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定义。我们要正确认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指导地位,也要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更多的关注我国的民族实际。如何避免探索道路中的错误认识,如何更好的界定民族定义,是我们当前仍要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