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烈女图

2018-01-23 16:00吴永强
齐鲁周刊 2018年49期
关键词:守节蒙阴县起义军

吴永强

1647年,大清刚建国不久,蒙阴县城遭遇了一次灭顶之灾——被起义军丁维岳部攻陷,之后没多久,县城被收复,人们在县政府的影壁墙下发现了七具女子的尸体。

这些女子,有小孩,有少女,没人认领,静静地躺在政府大门口。女孩们衣不蔽体,惨状令人动容。一些天后,县教育局丛局长找人收殓埋葬了她们。因为没有姓名,这些人被命名为“照墙七女子”。

同样在这场灾难中,一个叫公同文的年轻人竭力抵抗,被起义军杀死。他的妻子孙氏只有25岁,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20年后饿死了。

起义军还抓住了另一个姓孙的女人,苦苦相逼,孙氏大骂说:“我出身名门,夫家也是国之栋梁,怎么可能从了你们这些臭贼。赶紧杀了我,去和丈夫相会。”起义军大怒,把她肢解了。

这之前和之后数百年,散布在小县城周边的女人们,一直在接力进行一场“壮举”——守节。

20岁,巩氏的丈夫死了。她痛哭道:“你死了,我还活着干什么?”每日哭泣,卧床不起。在家人的劝说下,开始修炼守节术,以纺织为生,自给自足,活到80岁。

21岁,包氏的丈夫死了。她剪掉头发,生了遗腹子,养大成人,为儿子娶妻。一年后,儿子死了。她和儿媳妇一起守节,儿媳妇也死了,她活到80多岁,饿死了。

一个货郎外出有事,贼寇绑架了他的妻子。这个女人告诉贼人:“我丈夫外出,婆婆年龄大,你们把我绑走了,婆婆一定会饿死。”不一会,贼人绑来了婆婆,两个女人抱头痛哭。贼人杀死婆婆,对女人说:“你婆婆死了,现在可以跟我走了吧。”女人說:“等我埋葬了婆婆,就跟你去。”于是,她把婆婆的尸体投到井里,自己跟着跳了下去。

以上皆出于康熙十一年版《蒙阴县志》烈女篇,计有明朝23人,清朝34人。每个人的故事,多则几百字,少则几十字,文字背后隐藏着一个个令人惊恐的故事。康熙二十四年版新的县志中,完整收录了这些人的故事,并有所增加,还附有县知事刘德芳的一篇小评。他说:“盖天地之所以不渝覆者,惟此名教纲常耳。若国无义士,家无贞女,则人道不几灭绝乎!”将女人的守节上升至家国存亡的高度,好像女人若不守妇道,天地都要颠覆了。

这些女人,守节的多,自杀的少。200多年后,到了宣统三年,第三个《蒙阴县志》又是另一番景象。这一版县志有《贞烈》和《节孝》两个章节,收录的女子呈几何倍数增加。数十个为丈夫殉葬的女人,展示出晚清时期的社会风貌。

姚氏幼时,祖母病了,她侍奉“不避污秽”。祖母死时,她像成年人一样痛哭流涕。祖父很惊讶,教她读书。每读到忠孝贞烈的故事,她便激奋不已。等到她准备结婚的时候,未婚夫却突然死去。消息传来,她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来,不吃不喝,央求跟随父母前去吊唁。到了现场,她长号一声不省人事。苏醒后,跪着找到公婆,哽咽说不出话来,痛到极处,又昏了过去。人们把她抬到床上,安抚好,然后去抬未婚夫的灵柩。趁此间隙,她在床上自缢身死。之后,人们把她与未婚夫合葬,20多人竟抬不起棺材。婆婆恍然大悟,说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里一个烈女跪着求她为未婚夫找个后人。人们赶紧从家族里找到一个孩子,过继给这一对新夫妇。之后,只用4个人就抬起了棺材。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当某个男子死后,一个个妻子、未婚妻前赴后继死去。死法有很多,大都是上吊,也有不食死、仰药死、投井死。死,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而死之前的轰轰烈烈,又预示了她们死时的悲壮。

这一版县志序言里道出了时代背景,“际此过渡时代,圣朝预备立宪,百度维新,举一切壅蔽隔阂之根株……”时在辛亥年春天,到了秋天,武昌起义爆发,大清亡了。

新时代来了,但还有许多女性在坚持守节。死,是主动,更是被动,命运从未掌握在自己手中。每个过去的地方志里,都有无数这样的女性,踮着小脚,走在中国的沟沟坎坎,等待新的县志将她们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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