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宁
[摘要]以主体性教育思想、心理契约、人文关爱理论为切入点,在对辽宁省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探索辽宁省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育人功能的实现路径,通过政策宣传模块建设,展现人文关怀,通过资格认证体系确立,建立心理契约,通过教育辅导网络覆盖,体现主体教育,通过效果反馈机制完善,保障良性发展,以实现贫困大学生成长成才,人格完善。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育人功能;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7)01-0003-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7.01.002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育人功能实现路径建构的理论基础
(一)核心概念界定
1.贫困生
贫困生在本研究中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与“家庭经济困难生”、“贫困大学生”、“受助大学生”等词交替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贫困生资助育人
我国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已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本研究主要立足于在这一资助体系下,探索如何在高校内部构建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育人功能的实现路径。
(二)理论依据
1.主体教育思想
主体性教育是以发展学生的主体性为教育目标,是指在育人过程中,通过增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意识,培养和提高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具有自我管理、自我培育、自我发展的能力,从而使学生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实现全面发展。开展主体性资助育人工作能够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体生命发展的内在需求,实现更好的育人效果。
2.心理契约
心理契约是存在于组织各层级问、组织各成员问、组织和成员之间的没有正式书面化的期望。在高校内部资助育人工作中,资助关系既是一种物质关系又是一种意识关系,资助主体与受助大学生之间同样也是存在心理契约,其本质是在资助关系中资助主体与受助大学生之间相互存在的对另一方的各种责任的知觉,这种知觉有可能来自于国家、学校的制度政策,也会内隐于各种期望中,这种隐性的心理契约在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也在影响着学生的知行态度与教育效果。
二、辽宁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实证调查
(一)调查样本的选择
本次调查是以辽宁省内五所高校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进行无记名问卷,另外对部分辅导员、班导师和有关学生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3份,有效率为96.6%。
(二)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1.在校大学生对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了解程度
在回答“您对我国高校资助政策是否了解”这一问题时,22.98%学生认为非常了解,70.25%的学生认为简单了解,并不全面,6.77%的学生认为完全不了解。
这一数据表明,辽宁高校大学生对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认识尚不充分、获得途径较为单一。
2.在校大学生对目前高校资助工作的认可程度
在回答“您对本校资助工作体系及措施满意程度”这一问题时,28.36%的学生选择非常满意,53.21%的学生选择满意,11.59%的学生选择不满意,6.83%的学生选择完全不了解;在回答“您认为您所在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这一问题时,21.12%的学生选择贫困生界定模糊,11.59%选择贫困生资助政策宣传不足,41.61%的学生选择“物质资助”充分,“精神助人”不足,25.67%的学生选择勤工助学岗位过少。
以上数据表明,学生对目前自己所在高校现行的资助工作基本满意,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学生认为所在高校“物质资助”充分,“精神助人”不足。
3.贫困大学生对勤工助学相关问题的态度
经统计168名贫困大学生问卷,相关情况如下:在回答“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最希望获得什么”这一问题时,19.05%的学生希望解决生活费,39.29%的学生希望锻炼能力,23.81%的学生希望结交更多的学生和老师,17.86%的学生为拓展视野。
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贫困大学生都参加过勤工助学活动,贫困大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不仅要解决生活费问题,还有重要的原因是锻炼能力,拓展视野。
4.贫困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方式
经统计168名贫困大学生问卷,相关问题答案如下:在回答“您是否积极参加学生会或学生社团组织的校园文体活动”这一问题时,32.74%的学生选择非常愿意参加,30.36%学生选择偶尔参加,36.90%的学生选择不参加
这一数据表明,贫困大学生在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方面有所欠缺,偶尔参加或不参加此类活动的学生占较大部分。
5.贫困大学生的成长需求
在回答“您认为对贫困生应从哪些方面进行精神激励”这一问题时,32.71%的学生选择责任意识培养,19.46%的学生选择感恩教育,41.61%的学生选择自强自立教育,6.21%的学生选择心理健康教育;在回答“您认为贫困大学生在能力方面最欠缺的地方是哪些”这一问题时,50.31%的学生选择自信心不足,25.05%的学选择缺乏特长,24.64%的学生选择不善于沟通。
这组数据主要反映了贫困大学生的内在需求,在校大学生认为综合能力的提高,自强不息的意志品质培育是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关键所在。
三、辽宁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功能实现的路径
辽宁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功能实现的具体路径就是指在高校内部通过协调影响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效果的各个因素,使其协调运行发挥作用,构成促进贫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路线。
(一)政策宣传模块,展现人文关怀
对贫困大学生展现人文关怀,首先要本着公开、公平前提,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建立从学校层面到各分院系,各学生级队、班级,直至每名学生的宣传网络,让在校大学生充分了解党和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理解党和国家培养贫困大学生成才的用心,也可以让学生了解遇到问题可以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以及得到帮助的途径。在政策宣传方面,各高校要根据贫困生的具体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措施,让宣传更加人性化。
(二)资格认证体系,建立心理契约
在贫困生教育过程中,单独依靠文本契约,并不能完全与贫困大学生建立有效约定。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心理契约作为有效补充,实现受助对象与资助者的有效约定。辅导员作为资助工作的代理人,主要负责心理契约的形成,要让贫困大学生了解国家对他们的期待,激发他们对社会、他人的责任感。
(三)教育辅导网络,体现主体教育
在各高校内部贫困生教育辅导网络的重心应在各分院系,可以从队伍建设与平台发展两方面,建构覆盖全面的贫困生教育辅导网络,而这一网络的核心是发挥贫困大学生的主体力量,为贫困大学生设计多样化的辅导平台,唤起贫困生自强自立的内在力量。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团委、专业教研室等部门是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指导保障团队,是贫困大学生遇到困境时的对口指导单位。辅导员是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执行力量,是具體的工作人员。学校党委、分院系领导应成为辅导员具体工作的支持力量。
(四)效果反馈机制,保障良性发展
为监测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实现路径的具体效果,总结经验,修正不足,要及时建立效果反馈机制,保障良性发展。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反馈指标体可以设4个一级指标,分为制度、队伍、运行、效果。4个一级指标下可设多个二级指标,具体考察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封丽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