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公文集》未收書信原因考釋
——以宋元兩朝文集所見朱熹書信真迹題跋爲線索*

2018-01-23 15:43湯元宋
中华文史论丛 2018年2期
关键词:朱熹

湯元宋

提要: 書信在《朱文公文集》中占據近半篇幅,歷來爲朱子學研究的重點與難點。這兩千餘封書信,於《朱文公文集》中分爲政治、學術兩部分。通過分析宋元兩朝文集中對朱熹書信真迹的題跋,尤其是對未被收錄到《朱文公文集》中書信的考察,可以揭示出《朱文公文集》的編纂者是如何基於政治、學術的考量而對朱熹文獻加以再整理,從而呈現朱熹文獻中朱熹之學與朱熹後學的差異,以及更普遍存在的理學義理與理學文獻之間的複雜關係。

關鍵詞:朱熹 朱文公文集 書信 題跋

中古中國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轉型的標誌之一,即是經學之衰變與理學之興起。若以文獻而言,理學文獻的特徵之一便是因佛教的影響産生了大量“語錄”體;同時也因物質條件的成熟和人文理念的轉變等時代因素,使得理學家不同於前代傾全力於章句注疏之間的經學家——大量討論學術的書信開始在宋代理學家羣體中普遍出現並被收錄於文集之中。

無論是語錄還是包括大量書信在内的文集,對於宋代最重要的一些理學家而言,這些多非其生前所審定的定本,而是由其子孫、門人、再傳弟子,甚至未有直接師承關係的私淑後學所編訂。這份理學家的名單,包括程顥、程頤、張栻、吕祖謙和朱熹等人。

本人定稿與後人編訂,區别之一在於,後者存在因時間久遠而散佚失傳、繫年無序、真僞難辨等客觀風險,以及編纂者基於編纂時的政治時局、學派演變、個人理解等因素對原始文本進行改動的主觀風險。這種改動極少以僞造的方式出現,更多是隱藏於對文獻的取捨和結構性安排之中,因此極爲隱蔽。過往研究理學的學者,亦常將這些最終成稿於理學家過世後一代甚至幾代人的文獻作爲體現理學家本人義理的“一手”材料,而忽略了其爲後人編纂所不可避免的“二手”因素。

一 朱熹書信編纂中的政治與學術脈絡

研究朱子學者,無不重《朱文公文集》。*今學界通行本《朱子全書》中“文集”包括《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一百卷、《晦庵先生朱文公續集》十一卷和《晦庵先生朱文公别集》十卷。爲避免行文分析時指涉不清,本文分别簡稱之爲“《正集》”、“《續集》”、“《别集》”,而將一百二十一卷整體統稱爲“《文集》”。但現存百卷本《文集》系統,其編纂歷時數十年,《正集》、《續集》、《别集》最終作爲一整體定稿,已在朱熹過世一甲子之後。《文集》編纂刊刻既在朱熹離世之後,又歷時如此之久,合理的推測自然是其中部分篇目措置難免有出於朱子後學而非朱熹本人之意圖,且與此間數十年的政治時局及學術演變有關。問題的關鍵在於能否選擇合適的方式對《文集》中朱熹與朱熹後學的差異做出合理的分析。

《文集》之中,以書信部分爲朱子學文獻研究之重點與難點。《正集》卷二四至卷六四,《續集》卷一至卷一一,《别集》卷一至卷六,共計五十八卷,收錄書信二千三百餘通,占《文集》近半卷帙。*此亦是記其大數,如以今人觀點,“書”、“啓”皆可視爲書信,但《正集》將《答辛幼安啓》等置於卷八五。《續集》卷八中亦收錄數篇跋文。關於宋代書信體裁的研究,詳見金傳道《書信體裁發微》,載於氏著《北宋書信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年,頁9—24。此外,與《正集》、《别集》中每一封書信皆標有小題不同,《續集》中,若與同一人的數封書信,則其間不加區分,因此難以判斷兩段文字分屬兩封書信,還是同一書信中的兩段文字。與其他文獻相比,書信更能反映出朱熹一生在政治與學術方面的人際交往情況。

對於朱熹書信的研究,過往主要集中於書信繫年和輯佚工作。*朱熹書信的編年考證工作,當代學者中以陳來、束景南、顧宏義的成果最具代表性。陳來《朱子書信編年考證》(增訂本),北京,三聯書店,2007年;束景南《朱熹年譜長編》(增訂本),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顧宏義《朱熹師友門人往還書札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傳統的輯佚工作多重視輯佚文獻中殘存的書信原文,而忽略今存原件或歷代文集中收錄的關於這些書信的題跋。*當然,以《朱子全書》側重朱熹本人文獻的編纂要求而言,此輯佚標準並無不妥之處。較之部分輯佚的僅數字、十餘字殘存的書信,不少數百字的書信題跋反而能反映更多朱子學發展的歷史面貌。筆者目力所及,僅宋元兩朝文集中,當時理學家、士大夫乃至僧道羣體所作朱熹書信真迹題跋即已過半百之數,且不乏真德秀、魏了翁、王柏、吴澄、胡炳文等宋元理學大家。當然,宋元兩朝文集中收錄的吕祖謙、張栻、陸九淵等人書信真迹的題跋亦不在少數。問題的關鍵在於,能否選擇合適的問題,以“激活”書信真迹題跋這類過往在理學史研究中不爲人所重視的材料羣。

《文集》對於書信的卷次編訂,有其内在邏輯,即政治、學術二分。以《正集》爲例,據其卷二四至卷六四目錄下小字標注,此四十一卷分别以“時事出處”、“汪張吕劉問答”、“陸陳辯答”、“知舊門人問答”等加以分門别類。所謂“時事出處”,即朱熹與他人討論時局、政務與仕宦進退;“汪張吕劉”則爲汪應辰、張栻、吕祖謙、劉子澄,“陸陳”則爲陸九齡、陸九淵、陳亮,“知舊門人”則爲吕祖儉、何叔京、蔡元定等人。其中“時事出處”收錄的書信,主要與朱熹的政治活動有關;而餘者則多與朱熹的學術活動有關,姑且可以統稱其爲“講學問答”。其中如朱熹答張栻、吕祖謙等人書信,亦因其主旨不同,而分屬“時事出處”與“講學問答”即政治與學術兩部分。

大略而言,卷二四至卷二九“時事出處”部分,其書信編訂以時間爲主要次第,起首《與鍾戶部論虧欠經總制錢書》作於1155年,終篇《與李彥中帳榦論賑濟劄子》作於1199年。*陳來《朱子書信編年考證》中僅對少數幾通書信的繫年作了調整,其中有高明獨斷處,亦有可商榷處。如《與江東尤提舉劄子》,今本置於卷二七中,若依前後通信年限,應斷在1188年春夏之間,但此信在國家圖書館所藏宋刻元明遞修本《晦庵先生文集》中,在卷二六《與周參政别紙》之後,陳來僅以其文意斷在1180年,與宋刻元明遞修本之前後年序暗合。而卷二七最後一通《答或人書》,陳來前因文意將之定在1182年,後又《正集》次第將之定在1188年,恐是疏漏所致。見《朱子書信編年考證》(增訂本),頁210,279。其中答魏元履、陈俊卿、吕祖謙等人書信,因其通信早晚,分屬不同卷次。而卷三〇至卷六四“講學問答”部分則以人分類,同一通信對象書信多歸集在一處,不以書信往來時間編訂卷次。

《續集》因目錄未明確標示,故暫存而不論。但《别集》所收書信亦有此政治、學術二分之編訂邏輯: 所收六卷書信,前兩卷題爲“時事出處帖”,後四卷題爲“講學及往來雜帖”。

瞭解《文集》編纂中對於政治、學術兩分的原則后,下文將沿此分疏,藉由宋元兩朝文集中所見朱熹書信真迹題跋,進一步探討《文集》編纂過程中未收錄書信的特質,由此觀察《文集》作爲朱子學核心文獻,其在形成過程中的政治與學術因素。

二 慶元黨禁與書信編訂

王汎森先生在對清代文獻的考察中,曾敏鋭地留意到清代文獻中的“自我禁抑”現象,并由此討論了一些因政治因素而在撰寫、編輯、刊刻中“消失的文獻”。*王汎森《權力的毛細管作用: 清代的思想、學術與心態》第八章《權力的毛細管作用——清代文獻中“自我壓抑”的現象》,臺北,聯經出版社,2013年,頁393—500。王汎森先生提及清代文獻的自我壓抑,包括作者主觀上對文字的克制,而本文主要從已經被書寫、但未能被正式刊刻的角度來定義“消失”一詞。朱熹一生仕途屢遭挫折,1191年他在給趙汝愚的書信中回顧此前政治生涯,即説“一出而遭唐仲友,再出而遭林黃中,今又遭此吴禹圭矣,豈非天哉”!*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八,載《朱子全書》(修訂版),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頁1254。在仕途上的波折,進而影響到朱熹對於自己文獻刊刻的態度。如在1186年答詹帥(即詹儀之)的四通書信中,朱熹聽聞詹已開始刊刻其文字,且“用官錢刻私書”,雖然當時以州學名義刊刻書籍本是常態,但朱熹的反應乃是“驚懼”,反復囑托詹推遲或中止此事,以求“免禍”,甚至提出“其已用過工費,仍乞示下實數,熹雖貧,破産還納,所不辭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七,載《朱子全書》(修訂版),頁1198—1207。而慶元黨禁的政治壓力,較之上述時期有過之而無不及。1191年朱熹在《答劉季章書》中曾囑咐劉對於往日刻書“且急收藏,不可印出”,若今後再有人有刻書念頭,“千萬痛止之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九,載《朱子全書》(修訂版),頁1285。今日通行之《文集》雖整理、刊刻於朱子離世、乃至嘉定更化之後,但依舊可以看到慶元黨禁等政治因素的影響。

宋人文集已屢現對於朱熹《文集》中“消失的書信”(即未被收錄於《文集》中的書信)的感嘆。如魏了翁在《跋朱文公所與輔漢卿帖》中就感慨,“(輔廣)端方而沈碩,文公深所許,與往來書帖,當不止此”,*魏了翁《鶴山集》卷六二《跋朱文公所與輔漢卿帖》,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73册,頁42。所謂“不止於此”,是特指不止於《文集》中所收錄的7封書信,而與輔廣並稱爲朱熹門下“黃輔”的黃榦,《文集》中所收錄朱熹與其來往的書信即近百通。*若嚴格而言,實則黃榦的書信在《正集》中亦僅有八通,其餘近九十通皆爲《續集》編訂時所收錄。

王柏在《跋文公與潘月林帖》中亦指出,朱熹的書信真迹本是“遍滿東南”,而以朱熹與潘月林(即潘畤)的關係及朱熹對潘畤“尊禮之嚴”,“《文集》中乃不登載一字”、“僅有墓道一碣”,*王柏《魯齋集》卷一三《跋文公與潘月林帖》,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86册,頁206下。所謂“墓道一碣”,即指的《正集》卷九四《直顯謨閣潘公墓誌銘》,載《朱子全書》(修訂版),頁4314— 4321。王柏認爲其原因是《文集》編纂時因“不勝其衆”而有所“遺佚”。*王柏《魯齋集》卷一三《跋文公與潘月林帖》,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86册,頁206下。但此種理由并不充分,因爲潘氏一門與朱熹往來極爲密切,下一輩如潘端叔、潘恭叔、潘文叔等“友”字輩及潘畤女婿史彌遠,皆與朱熹在政治、學術方面關係頗深,若單純因“不勝其衆”而不加以收錄,則《文集》中缺乏實質内容的客套書信亦不在少數。其真實原因何在,且先看王柏在另一處朱熹書信真迹題跋中的文字。

南宋度宗咸淳八年(1272)冬天,趙師淵的從孫攜朱熹與趙師淵的書信真迹來王柏處,王柏在題跋此信時説:

訥齋趙公登朱子之門爲最先,其後遠庵昆仲相繼而進,開之以道義,締之以婚姻。往來尺牘其多可知,見於文集者訥齋止二通而已,此帖亦不與焉。今以辭語考之,實慶元丙辰(按: 即慶元二年,1196年)先生乞改正從臣恩數之後,沈繼祖未上疏之前也。當是時國論大變,善類奔波,海内震駭。審觀此帖,不勝感慨。*《魯齋集》卷一二《跋朱子與訥齋帖》,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86册,頁181下。

王柏認爲,趙師淵從學朱熹甚久,趙、朱兩家又屢有婚約,因此二人往來書信,當不止《文集》卷五四所收《答趙幾道》兩通。王柏所見趙氏子孫所藏朱熹書信真迹,即爲慶元二年沈繼祖上疏之前,慶元黨禁將起未起、風雨欲來之時。類似例子還有吴澄所親見、未被收錄於《文集》中的慶元元年朱熹與吕祖儉書信,*吴澄《吴文正集》卷六〇《跋朱文公帖》,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97册,頁593下。因其文意近似,此不贅引。

朱熹原本“遍滿東南”的文字,在宋元兩朝尚有不少人見到其真迹,且屢被理學家乃至文人羣體鑑賞、題跋,此觀真德秀、魏了翁、王柏、吴澄、胡炳文等人文集即可知,而題跋者多能留意到其所見書信真迹中多有未被收錄到《文集》之中。至於未被收錄的原因,宋人文集大多如上文所引,從個案出發加以陳説,元人則更宏觀地論及此與慶元黨禁的關係。如黃在題跋朱熹、張栻書信真迹時即説:

慶元學禁方厲,爲士者至更名它师,其問遺尺牘之偶存者,未必非毁棄之餘也。乃今遂如壁書、冢簡,復啓其秘。*黃《金華黃先生文集》卷二一續稿十八《跋朱張二先生帖》,四部叢刊初編本,304册,頁208。

慶元黨禁期間,曾與朱熹往來密切的門生、友人,更換門庭、“毁棄”與朱熹往來密切之證據——書信——并不足爲奇,此觀朱熹殁後,“門生故舊至無送葬者”即可知曉。*脱脱《宋史》卷四〇一《辛棄疾傳》,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頁12165。但爲規避黨禁政治風險,“毁棄”證據並非唯一做法,“藏匿”亦有可能;也正因爲藏匿,黨禁過後,朱熹書信真迹才能“如壁書、冢簡復啓其秘”。

超越個案而作更一般性推斷的關鍵在於能否發現更充足的證據證明“消失的書信”與慶元黨禁之間有更普遍的聯繫。前文提及,《文集》包括《正集》、《續集》、《别集》三部分,其中《正集》編纂刊刻的準確時間、過程已不可考,而《别集》的編訂刊刻最晚,依黃鏞所作《閩刊本文公别集序》和余師魯所作《閩刊本文公别集跋》,*《晦庵朱文公先生文集》附錄一,載《朱子全書》(修訂版),頁5063—5064。大約在宋理宗景定元年(1263)和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左右,此時距朱熹過世已逾一甲子。對於《正集》而言,《别集》中補錄的書信亦可視爲一種“消失的書信”,因此從《别集》收錄書信的來源和類型,可以反推在《正集》編纂之時,對某些書信不加收錄的原因。

《别集》共計十卷,前六卷爲書信,其目錄小字即標示卷一、卷二爲“時事出處帖”,卷三至卷六爲“講學及往來雜帖”。與《正集》、《續集》略有不同,《别集》還於“每篇(書信)之下必書其所從得”,*《晦庵朱文公先生文集》附錄一,頁5063。即標示此信徵集、抄錄的淵源,因此爲詳細分析其徵集渠道提供了可能。下面對卷一、二關乎政治的“時事出處帖”數例加以分析:

卷一《彭子壽》止堂之孫沚家藏

卷一《劉德修》以下後溪之曾孫曾元家藏

卷二《李端甫》以下見蔡九軒所刊《慶元書帖》

卷二《章茂獻》先生之孫主簿家藏

卷二《劉智夫》先生曾孫市轄濬家藏刊帖

其中彭子壽即彭龜年,號止堂;劉德修即劉光祖,字德修;章茂獻即章穎,此三人皆在慶元黨禁59人之中,其與朱熹的書信,或未被《正集》所收,或僅被收錄討論學術的書信,而不及政治。而自李端甫以下,劉季章、黃直卿、祝汝玉、劉公度、蔡季通數人書信,皆轉錄自蔡九軒所刊《慶元書帖》。蔡九軒即蔡杭,其祖父蔡元定亦在慶元黨禁59人之中。《慶元書帖》雖已遺佚,但其内容或爲蔡杭所輯慶元黨禁之時朱熹等人的往來書信。此外又如劉智夫,《别集》收錄朱熹與其書信二十七通,頗爲可觀,但其人在《正集》中僅見於卷九《題劉志夫嚴居厚瀟湘詩卷後》,*劉志夫、劉智夫乃一人,即劉崇之。而在慶元黨禁之時,劉智夫與朱熹往來極爲密切,朱熹曾多次與其討論“辭職休致”一事,劉後亦受周必大牽連去職。

因此,一個合理的推斷是,《正集》未收錄的這些與朱熹政治活動,尤其是慶元黨禁期間活動相關的書信,很可能長期、完整地保留在朱熹或其通信對象的家族之中,甚至因慶元黨禁而受到牽連者的後人(蔡杭)亦曾在多年之後有心加以編纂、刊刻。所以《正集》編纂之時未能收錄這些書信,其原因既非王柏所謂的書信過多、“不勝其衆”,亦非編纂之時“文獻不足徵”,更大的可能乃是當時的政治環境導致編訂者作了有意取捨;而到了宋末《别集》編訂之時,或因政治氣氛較爲寬鬆,使得這些“消失的書信”再次被收錄於《文集》之中。但此時畢竟距離朱熹過世已過一甲子,慶元黨禁時朱熹及友人的往來書信,子孫精心保管者固然有之,但因戰亂、家貧、火災、偷盜而散落、遺失者亦不在少數。余師魯在爲《别集》所作跋文中,就曾感嘆其父親余秀實所藏朱熹所與書帖數十封,最後多爲小偷所盜,*余師魯《閩刊本文公别集跋》,載《晦庵朱文公先生文集》附錄一,頁5064。類似感嘆在宋人文集之中屢有所見,此不枚舉。

三 朱陸之爭與書信編訂

首節已言朱熹書信編纂有政治、學術兩方面考量,次節以慶元黨禁爲例論《正集》編修時因政治考量未收之朱熹書信,本節則以朱陸之爭爲例分析基於學術因素而未被收錄的書信,以及由此反映的朱熹文獻中朱熹與朱熹後學不同立場的細微差異。*除了《文集》,《朱子語類》亦可見朱熹與朱子後學之間的差異,詳見湯元宋《語類編纂與“朱吕公案”——以〈朱子語類〉爲中心的再考察》,《中國哲學史》2017年第1期,頁80—87。

且先以朱陸二人共同的弟子,並在朱陸之爭中扮演過重要角色的包揚爲例,今本《文集》之中,僅收錄兩通朱熹與包揚的書信。在理學史的敍述之中,包揚往往被視爲陸九淵門下的極端者: 他反對朱熹讀書窮理、下學上達的主張,宣稱“講學充塞仁義”、“以書爲溺心志之大阱者”,不僅引起朱熹不滿,甚至連陸九淵也批評他“好立虚論”。*黃宗羲撰,全祖望補修《宋元學案》卷七七,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2589。

包揚的學問主張偏離朱子學立場固是事實,*《朱子語類》中有數人所記語錄被視爲“間或可疑”,包揚即其一也,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首《朱子語錄姓氏》,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18。但包揚從朱熹問學往來甚久亦當是事實,據《朱子語類》卷首所附《朱子語類姓氏》,即可知包揚至少在1183年即已在朱熹門下問學。更具反差的證據則是來自包揚的兒子包恢。包恢在給陳公明所藏朱熹二帖題跋時,曾追憶其父在朱熹門下的問學經歷:

先君子從學四十餘年,慶元庚申(1200)之春,某亦嘗隨侍坐考亭春風之中者兩月,每一追思,常嘆景星之還復快睹,且家積其前後書問至十數巨軸,比年不幸連遭寇毁,盡爲六丁取去。*包恢《敝帚稿略》卷五《跋晦翁先生二帖》,載《四庫全書珍本》三集,第246册,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2年。

在包恢筆下,其父包揚從朱熹受學有四十餘年,堪稱朱熹門下最資深的弟子,而朱熹所與書信,包家曾累積至十數巨軸,其數量頗爲可觀,遠不止《文集》中所收兩通之數。這些書信雖然最終遺失,但其未被《文集》收錄,恐亦另有原因。

朱熹在生前刊刻其著作時,曾擔心門下弟子“分朋樹黨”,*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七《答詹帥書》,載《朱子全書》(修訂版),頁1201。而在朱熹、吕祖謙、陸九淵等同輩理學家過世之後,其門人在理學文獻的編修過程之中,編訂者之立場雖未必如“分朋樹黨”這般嚴重,但基於不同學派立場,對文獻有所取捨、對前輩學者之爭各有維護,則非罕見,其中尤以朱陸兩系之爭爲典型。

理學史公認朱熹與張栻、吕祖謙和陸九淵皆爲講學之友,雖然張栻、吕祖謙與朱熹相識較早,但張、吕二人亦分别於1180年、1181年早逝,陸九淵與朱熹講學切磋之時間跨度,並不下於張、吕二人,但《文集》之中所收錄的朱熹與張栻講學書信四十九通,與吕祖謙講學書信一百零三通,而與陸九淵講學書信僅六通,此種反差不得不令人起疑。

《文集》中朱熹與陸九淵書信之稀見,並非是因朱陸二人實際往來書信之稀少。最直接的證據是《陸九淵年譜》(下文簡稱“《陸譜》”)中,即至少收錄七封《文集》中未收錄的朱熹與陸九淵書信。《文集》未收《陸譜》所收書信,亦非因編訂者難以見到這些書信真迹。理由有二: 其一是《陸譜》之編訂始於袁燮(1144—1224),而其刊刻不會遲於南宋寶祐四年(1256),所以即便袁燮的手稿不曾示人,至晚在《别集》編訂時,朱子後學也已能見到這些書信的文字;其二是朱熹、陸九淵皆有將彼此書信抄錄轉呈友人的習慣,尤其是關係甚大的朱陸太極無極之辯,朱熹就曾説“聞其(陸九淵)已謄本四出……且得四方學者略知前賢之言本旨”。*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〇《答程正思》,載《朱子全書》(修訂版),頁2330。可見朱陸太極無極之辯的書信,當時不少人,即所謂“四方學者”或都曾親見書信内容。

這些書信之所以不被收錄《文集》,而被收錄於《陸譜》,更可能的原因或許與書信内容有關。兹引其中數通加以討論。

《陸譜》“淳熙十年”條下,錄有一通朱熹與陸九淵的書信,信中朱熹自稱:“病中絶學捐書,卻覺得身心頗相收管,似有少進步處,向來泛濫,真是不濟事。”*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六《年譜》,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頁494。朱陸自鵝湖之會開始,其對於理學工夫便有不同意見,朱熹此信自然可以視爲朱陸二人關係融洽之時,朱熹的寒暄客套之詞,而非論學的核心宗旨。但無論如何,於觀者而言,“絶學捐書”實在太近陸九淵的學風,而非朱子一貫立場;而自承“向來泛濫,真是不濟事”,更是惹人聯想——鵝湖之會時,陸九淵批評朱熹的著眼點,恰恰是認爲朱熹讀書格物的工夫,乃是“支離事業竟浮沉”。

《陸譜》“淳熙十六年”條下,錄有另一通朱熹與陸九淵的書信,朱熹寫道:“某春首之書辭氣粗率,既發即知悔之。”*《陸九淵集》卷三六《年譜》,頁496。以《陸譜》前文觀之,“春首之書”即是“春正月,朱元晦來書”,*《陸九淵集》卷三六《年譜》,頁496。其書信内容即是《正集》卷三六所收《答陸子靜》第六書,爲朱陸無極太極之辯的關鍵書信,*《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六《答陸子靜》,載《朱子全書》(修訂版),頁1570—1577。而《陸譜》特意收錄此信,亦當是看中其中“知悔”二字。固然可將“知悔”二字解釋爲朱熹爲避免無謂的論戰而作出的字面妥協謙讓,但對於《文集》和《陸譜》的編者而言,是否收錄此信,則是表達朱熹對於無極太極之辯的不同“定見”。

《陸譜》“淳熙十六年”條下,還收錄了一通未見於《文集》之中的朱熹與包揚的書信,傳統理學史視此時爲朱陸無極太極之辯的關鍵時節,但朱熹在此信中卻高度肯定陸九淵,認爲“南渡以來,八字著腳理會著實工夫者,惟某(朱熹)與陸子靜二人而已”。*《陸九淵集》卷三六《年譜》,頁496。過往亦有學者因包揚更近陸學一系,而視此信爲僞作,但朱熹對於陸九淵近似文字評價,亦可見於《朱子語類》之中朱門高弟陳文蔚所記。*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一二四《陸氏》,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2969。

持朱子學立場的學者,對於上述書信,或視而不見,或視之客套之詞而非朱熹真實意見,或視爲僞作。第一種態度無需回應。第二種解釋即便成立,*對於理學家的義理之辨,當遇到文集、語錄中的表述略顯矛盾之時,更妥帖精確的處理方式,仍然是應將之回置於理學家的義理體系之中,以其内在理路加以驗證。亦無損本文論證的關鍵邏輯,即這些書信是否被收錄在朱陸二人文獻之中,所反映的可能是朱陸後學的理解,而不僅是朱陸本人的態度。因此從回顧理學文獻形成的過程而言,問題不僅在於這些書信是否爲朱熹的真實意見,也在於後人會如何理解這些文獻,以及這些不同的理解是否有可能導致編纂者在《文集》編訂過程中作出不同的取捨。而第三種意見則需謹慎對待。元人文集和今存朱熹書信的題跋中,都可以看到後世流傳的朱熹書信雖有僞作,甚至數量不少,元人及後來者在題跋中對此已有留意。但據筆者所見題跋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宋元戰亂導致朱熹真迹大量失傳、散佚,同時,元代朱子學的官學化使得朱熹地位日趨尊崇,士人對於朱熹真迹收藏和鑑賞的需求,造成後世逐漸出現朱熹書信的僞作。*關於朱熹書信在宋元明清四朝的不同流傳,筆者另有專文論述。大略言之,晚宋之時,這些書信主要流傳於朱子後學内部,扮演的角色是後人追慕家族、師門的“紀念物”;元代因朱子學的官學化,對於朱熹書信真迹的鑑賞、流傳拓展到更廣泛的士人羣體,逐漸被視爲兼具義理與書法造詣“藝術品”;明清兩朝,隨着朱熹地位的進一步提升和朱熹書信真迹的稀見,朱熹書信真迹逐漸開始被高級官員、大收藏家乃至皇家收藏,成爲“珍品”。但在《文集》和《陸譜》編訂之時,朱熹書信並不稀見,宋人題跋中也不曾見對朱熹書信真僞的擔憂與討論。從《正集》“時事出處”數卷書信極爲精確地以通信時間先後編訂推斷,朱子後學對於朱熹書信當是極爲瞭解,在朱熹亡後的朱陸學術競爭中,若有陸學一系僞造文獻,恐宋人應有所討論。

實際上,如前文所述,朱熹書信真迹中,頗有一批書信是被朱熹及其通信對象的子孫和後學精心保存,且流傳有序。前述淳熙十年“絶學捐書”一書,元人虞集還曾親見真迹,并以調和朱陸的立場作了一通題跋。*虞集《道園學古錄》卷四〇《跋朱先生答陸先生書》,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207册,頁572下—573上。固然可以大膽質疑,虞集所見的在書法上乃是僞作,但這通書信至少在内容上與《陸譜》别無二致。就如前文所言,是否收錄此一書信,對於朱陸之爭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虞集即以此爲文獻根據調和朱陸。而這封書信的内容,在明代復起的朱陸之爭中,再次扮演了關鍵文獻的角色。明人程敏政就在《道一編》中提及這通書信,并對該信不見於《文集》作了與本文近似的推斷,即“殆門人去之也”。*程敏政《道一編》卷六《道園虞氏跋朱先生答陸先生書》,載《續修四庫全書》,93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561。

四 結論: 理學義理與理學文獻編纂

傳統理學研究中的文獻學視角,主要是處理版本源流、文獻輯佚等工作,其主要方法是版本考察、校勘,及從存世其他文獻渠道加以輯佚、補遺,其目的是希望盡可能恢復文獻原初面貌,并在此基礎上産生更準確反映理學家本人義理和更便於現代學者利用的文本。

但這種傳統文獻學角度忽略了一點,即理學作爲注重義理、道統的學問,其文獻編纂有其自身特點: 諸多理學家的文獻在被後學編纂之初,可能其立場就已經與其原作者有所差異;*王柏就曾在《跋朱子與時遜齋帖》中感嘆:“昔紫陽之門,四方之士雲集,不旋踵而倍其説者亦有之,未有一再世之後而能守之而不變者。”(《魯齋集》卷一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86册,頁167)其説雖是感嘆於“科舉之壞人心”,但也可見朱子後學與朱子本身的差異。黃榦也曾針對語類的編纂特質,認爲“不可以隨時應答之語,易平生著述之書”。李性傳《饒州刊朱子語續錄後序》,載《朱子語類》,頁3。這種後學編纂過程中的差異,在後續理學文獻的傳刻、解讀過程中,有可能會被進一步放大,從而造成新的學術蔀障;這種蔀障則給後來的研究者以干擾,即研究者易將此類在後學編纂文獻中所伴生的問題,等同於理學家本人的問題,從而試圖在理學家的義理體系中,就此“虚構”的問題尋求答案,結果卻往往因强作解人而再生分歧,衍生出層累的學術新公案。

被今日研究者視爲朱熹文獻的《朱子全書》二十七册,實則是一個複雜而多樣的文獻系統: 既有朱熹本人寫作、定稿的《周易本義》、《四書章句集注》;又有朱熹授意、門生完成的《儀禮經傳通解》;還有雖出自朱熹之口,但其文獻之形成、編纂皆由後學完成的《朱子語類》;以及本文所討論的雖然單篇文獻由朱熹寫作、定稿,但其作爲一個整體,卻成於後學之手的《朱文公文集》。因此在分析、利用朱熹文獻之時,對其文獻的複雜性及編纂屬性有足夠的敏感,從而對不同文本的史料有效性有更準確的評價,才能更精確區分朱熹文獻中朱熹與朱熹後學之間的差異,有助於還原更真實準確的朱熹的歷史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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