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校刻南北朝七史事發微

2018-01-23 15:43
中华文史论丛 2018年2期

魯 明 胡 珂

提要: 本文對北宋時南北朝七史首次校刻過程中的諸多環節展開考辨,包括諸史校成奏上時間、刊刻成書時間、各史目錄序的相關問題,主要利用晁説之、韓維等宋人文集中新見之線索,對前人觀點有所推進和訂正。並以此爲基礎,重新勾勒所謂“嘉祐七史”校刻始末,指出嘉祐末年,南朝四史校畢進上;治平時期,校、刻並舉;熙寧中,北朝三史相繼校畢進上;自熙寧中七史全部校畢迄政和中,純是刊刻階段。繼而對熙寧以後諸史刻印遲緩之緣由提出新説,認爲學者歷來將此歸因於書多脱誤,校讎艱難,未中肯綮,實因受北宋後期政局、時風的影響,王安石新學成爲當時學術的絶對主流,七史地位邊緣化,王氏新學經解大量占用了刊書所需的物資、人力,以致七史的刊刻遷延日久。

關鍵詞:南北朝七史 校刻 晁説之 韓維 王安石新學

一 七史校成時間與目錄序

(一) 《宋書》校上時間與目錄序撰人

關於北宋對南北朝七史的校刻過程,前人雖有大致勾勒,猶有剩義。學者多據以立論的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宋書”條,是今存對七史校刻過程概括相對全面的材料,然晁公武所敍,或有闕漏,或在細節方面與史實相齟齬,其云:

嘉祐中,以《宋》、《齊》、《梁》、《陳》、《魏》、《北齊》、《周書》舛繆亡闕,始詔館職讎校。曾鞏等以秘閣所藏多誤,不足憑以是正,請詔天下藏書之家,悉上異本。久之,始集。治平中,鞏校定《南齊》、《梁》、《陳》三書上之,劉恕等上《後魏書》,王安國上《周書》。政和中,始皆畢,頒之學官,民間傳者尚少。*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頁184。

孫猛先生《郡齋讀書志校證》加以考證並引陸心源《儀顧堂續跋》所論,但亦有未諦,其云:

按公武於眉山七史,唯不言《宋書》何人校上,今眉山明朝遞修本志十二末有校語,列傳六末有“臣穆等案”云云,此當即嘉祐諸臣校語。《儀顧堂續跋》卷五《宋槧明修宋書跋》云:“嘉祐校刊七史,諸臣校上,皆序其端。此書必有穆序,惟晁公武不能辨爲穆校,恐紹興重刻時序已缺矣。”穆,當爲鄭穆,字閎中,凡居館閣三十年,元祐七年卒。《宋史》卷三四七有傳。*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卷五,頁185。

晁公武云“鞏校定《南齊》、《梁》、《陳》三書上之”,孫猛謂其“唯不言《宋書》何人校上”,而宋人晁説之《讀魏書》則云:“嘉祐中,詔刊校南北七朝正史,而《宋》、《齊》、《梁》、《陳書》,曾子固序目錄上之。”*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二,四部叢刊續編景印舊鈔本,葉25B。據晁説之所言,曾鞏所校定奏上者固有《宋書》,非僅《南齊》、《梁》、《陳》三書。

晁説之與晁公武俱爲宋代晁氏家族名人,晁説之年代在前,輩分屬晁公武從父行,名位更顯。其爲司馬光門生,自謂“予早遊温公之門”;*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七,葉38B。和參與校理七史諸臣如曾鞏、劉攽、劉恕、范祖禹等多爲世交;*參李朝軍《家族文學史的建構——宋代晁氏家族文學研究》第十四章《晁端彥、晁説之事迹作品編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頁417— 430。欽宗時,又歷任秘書省著作郎、秘書少監。*《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頁3219。從家世、交遊、仕履各方面來看,晁説之對北宋校刻七史的相關記載具有不可忽視的史料價值。北宋時南北朝七史校刻遲緩,傳布未廣,在刊刻之前,情況如司馬光云“光少時惟得《高氏小史》讀之,自宋迄隋正史並《南》、《北史》,或未嘗得見”;*司馬光《温國文正公文集》卷六二,四部叢刊景印常熟瞿氏鐵琴銅劍樓藏宋本,葉14A。當七史正陸續刻印時,司馬光又謂“今國家雖校定摹印正史,天下人家共能有幾本?”*司馬光《温國文正公文集》卷六二,葉14B。至北宋末七史始皆刊畢,晁公武仍言“民間傳者尚少”、“至今學者止觀其(李延壽)書,沈約、魏收等所撰皆不行”,*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卷六,頁241。是北宋時始終不易獲睹七史,檢當時人著述,對七史少有稱引。但晁説之卻曾親見全部七史之初刊本,其集中有《讀魏書》、《讀北齊書》、《讀周書》、《讀宋書》、《讀齊書》、《讀梁書》、《讀陳書》連續七篇,翔實可貴,故其稱《宋書》及《南齊》、《梁》、《陳》三書皆曾鞏所校上,自可信從。

陸心源《儀顧堂續跋》僅據今宋刻遞修本《宋書》上有“臣穆等案”校語,便斷言北宋初刻本“必有穆序”,實屬臆測。北宋自嘉祐以來,先後參與七史校理的史臣爲數甚夥,鄭穆只是其中一員。晁説之不僅在《讀魏書》中明言《宋》、《齊》、《梁》、《陳》四史皆曾鞏序目錄上之,且於《讀齊書》云“梁吏部尚書蕭子顯《齊書》紀、志、傳五十九卷,校讎如《宋書》”;*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二,葉30B。《讀梁書》云“唐散騎常侍姚思廉《梁書》紀傳五十六卷,承父察之遺稿而作也。校讎如《宋書》”;*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二,葉31B。《讀陳書》云“唐散騎常侍姚思廉《陳書》紀傳三十六卷,校讎如《宋書》”。*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二,葉34B。《宋書》、《齊書》、《梁書》、《陳書》南朝四史校成之後,領銜撰序奏上者皆爲曾鞏,故晁説之謂《齊》、《梁》、《陳》三史皆“校讎如《宋書》”。曾鞏集中今尚存《〈南齊書〉目錄序》、《〈梁書〉目錄序》、《〈陳書〉目錄序》。另可資對照者,《魏書》、《北齊書》、《周書》目錄序的撰寫情況各異,與南朝四史目錄序俱繫於曾鞏名下不同,故晁説之對這北朝三史便不再稱“校讎如某書”,而是别有表述。

(二) 《北齊書》校上時間與序目

晁公武於七史只提到《南齊》、《梁》、《陳》、《後魏》、《周》五史,而《宋書》、《北齊書》二史都未語及。陳垣已云:“《宋書》、《北齊書》無校上主名。”*陳垣著,陳智超編注《陳垣史源學雜文》(增訂本),北京,三聯書店,2007年,頁34。而孫猛校證云“公武於眉山七史,唯不言《宋書》何人校上”,未及《北齊書》,不符事實,是其失察。此外,晁公武所敍校刻過程及進上人員,是就北宋時期在杭州雕版的七史初刻本而言,與紹興年間四川轉運使井憲孟所刊眉山七史無涉。*前引孫猛校證又將三朝本稱作“眉山明朝遞修本”,此表述亦誤。“眉山七史”真本早已不存,七史之宋本傳世者惟南宋前期浙刊遞修本,尾崎康《正史宋元版之研究》論之甚詳。

陸心源謂“嘉祐校刊七史,諸臣校上,皆序其端”,亦非確論。按晁説之《讀北齊書》云“唐中書舍人李百藥《北齊書》紀傳五十卷,成其父德林所作也。嘉祐詔刊定南北正史,其成皆序目錄上之,此書獨無序目。蓋其成時熙寧之初,其先校書學士皆出外補矣”,*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二,葉25B。則七史校上之時,《北齊書》原無序目,又可知其校成在熙寧之初,此可補《郡齋讀書志》記載之闕。

(三) 《陳書》、《周書》校上時間

晁公武稱《陳書》是曾鞏於治平中校上,然曾鞏《〈陳書〉目錄序》自謂“至(嘉祐)八年七月,《陳書》三十六篇者始校定”,*曾鞏《南豐曾子固先生文集》(古逸叢書三編之十)卷一九,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葉2B。仁宗嘉祐八年(1063)三月崩,七月時英宗雖已即位,但改元治平尚待次年,故《陳書》之校上仍在嘉祐。

晁公武將“王安國上《周書》”事亦繫於治平中,然王安國當時尚未考中進士,亦不可能上《周書》。《宋史·王安國傳》云:“熙寧初,韓絳薦其材行,召試,賜及第,除西京國子教授。官滿,至京師……授崇文院校書,後改秘閣校理。”*《宋史》卷三二七,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頁10557—10558。故其校上《周書》必當在熙寧之後,今按晁説之《讀周書》正謂“熙寧初,王平甫序目錄上之”,*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二,葉27B。自比晁公武之説可信。

晁公武所記《陳書》、《周書》校上時間皆不確,是南渡之後,去校史之事日久,亦如陸心源所説“恐紹興重刻時序已闕”,故難以得其詳。

(四) 《魏書》校上時間

晁公武稱“治平中……劉恕等上《後魏書》,王安國上《周書》”,似乎《魏書》之校定奏進先於《周書》,此亦與史實相搘拄。晁説之《讀魏書》云:“《魏書》之成最晚,子固已出館矣。其爲《序目》者曰臣攽、臣恕、臣燾、臣祖禹,蓋范醇甫所作云。”*晁説之《嵩山文集》卷一二,葉25B。《魏書》最晚校成,“劉恕等上《後魏書》”不當置於“王安國上《周書》”一事之前。

前述王安國校上《周書》在熙寧後,而《魏書》校成最晚,則“劉恕等上《後魏書》”更非晁公武所謂“治平中”。晁説之既云《魏書》奏上之時“子固已出館”,按曾鞏任編校史館書籍在嘉祐六年(1061)至熙寧元年(1068),*李震《曾鞏年譜》,蘇州大學出版社,1997年,頁234—249。則《魏書》校成必在熙寧元年之後。

尚可更進一步探求。《舊本魏書目錄敍》末具名云“臣攽、臣恕、臣燾、臣祖禹,謹敍目錄,昧死上”,*《魏書》書末附,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3065。此與晁説之所見本全同。中華書局點校本《魏書》出版説明謂“今《魏書》前有目錄序,署名爲劉攽、劉恕、安燾和范祖禹,不記年月,大致當在治平四年(1067)至熙寧三年(1070)間”,*《魏書》出版説明,頁7。徑將“燾”認作安燾,似稍顯武斷。安燾確曾出任館職,《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一》云“熙寧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太常博士安燾以策論稍優,充秘閣校理”,*《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一》,頁5860。但僅此並不足以認定其是校理《魏書》者。王鳴盛即意識到另一種可能:“校史諸臣,各題名於卷尾……燾者,秘閣校理安燾,《宋史》三百二十八卷有傳。或梁燾。”*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九,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頁930—931。梁燾是與安燾同時人,其在嘉祐時曾以知睦州壽昌縣事造補三館、秘閣之職,與曾鞏、孟恂、趙彥若、錢藻、孫洙、鄭穆、孫覺、丁寶臣、林希、王安國這些先後參與過《南齊》、《梁》、《陳》、《周》等史校勘者共事,*《宋會要輯稿·崇儒四》,頁2819—2820。治平四年四月爲編校秘閣書籍,熙寧二年(1069)二月充館閣校勘。*《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三》,頁5885。陳垣《北宋校刊南北八史諸臣考》:

《魏書》校上序稱臣攽、臣恕、臣燾、臣祖禹;《周書》稱臣燾、臣安國、臣希。攽者劉攽,與劉恕、范祖禹,三人名最著,人所易知。王安國、林希校《周書》,見晁氏《讀書志》……(錢大昕)《周書考異》謂燾爲安燾,而《魏書考異》獨闕燾不注,蓋同時以燾名而編校秘閣者,尚有梁燾也。……據《宋會要》輯本《崇儒》四,與安國共事者實梁燾。*陳垣著,陳智超編注《陳垣史源學雜文》(增訂本),頁34—35。

其説是。陳垣文1943年即發表於《輔仁學志》,三十餘年之後,中華書局點校本《魏書》出版説明未能留意。

《魏書目錄敍》最後具名者是范祖禹,如晁説之言,此序“蓋范醇甫所作”。按其行實,范祖禹于熙寧三年經司馬光舉薦,赴汴京同修《資治通鑑》,*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一二,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5155。至熙寧六年充别試所點檢試卷官,坐進士對義犯仁宗藩邸名誤以爲合格,被貶離京,赴司馬光洛陽書局,*《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四三,頁5923—5924。故其參與校理《魏書》並撰寫《目錄敍》,當在熙寧三年至六年間,這也是《魏書》校成奏上的時間,中華點校本《出版説明》以爲時間“大致當在治平四年至熙寧三年間”,估計稍早。

綜上所考諸史校成時間,可知曾鞏於嘉祐末校上《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范祖禹、佚名、王安國于熙寧中分别校上《魏書》、《北齊書》、《周書》。南朝四史和北朝三史的校成時間,界限清晰。

二 《陳書》、《宋書》初刻時間

(一) 《陳書》初刻時間

尾崎康先生指出:“蓋《南齊書》、《梁書》、《陳書》等校定較易,問題不多,故刊刻較早。……因北朝三史難於校定,反復校勘,自治平又過半百年,至政和年間七史刻本始完成。”*尾崎康著,喬秀岩、王鏗編譯《正史宋元版之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頁16。又謂“南北朝七史晚至政和中始完備”、*《正史宋元版之研究》,頁18。“南北朝七史,北宋政和中始有刊本”。*《正史宋元版之研究》,頁488。《南齊書》刊刻較早,確有明證: 今百衲本影印三朝本《南齊書》卷末附刻有英宗治平二年(1065)六月開板牒文。但説《梁書》、《陳書》也率先刊刻,雖很有可能,卻未能提供確鑿依據,只是根據“治平中,鞏校定《南齊》、《梁》、《陳》三書上之”一句作的推測。《梁書》、《陳書》是與《南齊書》一道最早校定進上的,但是否也同樣最早開雕呢?今按《梁書》刻印過程文獻無徵,《陳書》刊成時間卻有迹可循。

韓維《南陽集》卷二一有《謝賜〈陳書〉表》,其云:

校讎絶五日之疑,刊鏤極一時之妙。仰承頒賚,第切靦惶。中謝。洪惟列聖之御圖,率以右儒而爲治。大啓禁府,充牣於秘文;旁延碩生,是正於訛説(脱)。苟片言之可采,殆隻簡而不遺。嗣有成編,達於聰聽。臣愧微術業,叨被恩私。家有賜書,遂竊古人之美;身無擇行,敢遵先聖之言。*韓維《南陽集》卷二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01册,頁690下。

《南陽集》卷一九、二〇、二一這三卷,卷首題作《王邸記室》,神宗即位前,曾先後被封淮陽郡王和潁王,韓維是其在藩邸時的記室參軍,主掌表章牋奏之事。鮮于綽《韓維行狀》云:“神宗封淮陽郡王,出就外邸,以公爲記室參軍。神宗遇公尤厚,每事諮訪,公悉心以對,至於拜起進退之容,皆陳其節。”*朱熹編《三朝名臣言行錄》卷第十之二,《朱子全書》(修訂本)第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頁695。又云:“文章典麗温雅,在王府掌兩宫箋奏,應用敏妙。英宗稱之曰: ‘記室之文甚善。’”*韓維《南陽集》書後附錄,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086册,頁774下。《宋史·藝文志》著錄“韓維《南陽集》三十卷。又《潁邸記室集》一卷”,*《宋史》卷二〇八,頁5371。《潁邸記室集》一卷,當即其《南陽集》中《王邸記室》三卷之單行本。陳樂素先生説“《潁邸記室集》已在《南陽集》中矣”,*陳樂素《宋史藝文志考證》,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482。甚確。《謝賜〈陳書〉表》既是《潁邸記室集》中文章,當是韓維在神宗藩邸任記室參軍時所撰,英宗甫一即位,韓維即被選充記室參軍,《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九云嘉祐八年九月“壬戌……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兼史館檢討韓維爲太常丞,充記室參軍”,*《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九,頁4827。是時還未及改元。記室參軍是王府官名,英宗有國日淺,四年之後隨着神宗的登基,韓維自然不能再任此官。韓維爲潁邸記室的時間,幾乎與英宗在位時間重合,故可確知《陳書》在治平年間已刊刻成書,並頒賜諸王。

(二) 《宋書》初刻時間

七史中除了《南齊書》、《陳書》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史書可以考定初刻時間範圍?司馬光《與劉道原(恕)書》中有片語提及《宋書》云:

今國家雖校定摹印正史,天下人家共能有幾本?久遠必不傳於世。又校得絶不精,只如沈約《敍傳》,差卻數板亦不寤,其它可知也。*司馬光《温國文正公文集》卷六二,葉14B。按司馬光寫給他的門生兼《通鑑》纂修助手劉恕的這番話,最常被一衆文獻學者用來告誡大家: 即使如北宋官刻本,亦頗有訛脱,不可過於“佞宋”(如王欣夫《文獻學講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頁162;施廷鏞《中國古籍版本概要》,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頁109;來新夏《古典目錄學淺説》,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頁221。皆本清人光聰諧《有不爲齋隨筆》庚《宋槧》條之説)。從此角度申説自然不錯,但能證明宋本也有錯誤的材料舍此之外還有很多,而司馬光此信獨特價值在於它是今存關於《宋書》刊刻的最早史料。

《宋書》具體何時雕版雖無法確知,但其下限不得晚於司馬光致信劉恕的時間。蘇晉仁先生《〈宋書〉叢考》徑以劉恕卒年作爲《宋書》初刊的時間下限,因劉恕卒于元豐元年(1078),故其謂“《宋書》的刊成,在治平二年之後,元豐元年之前,是可以肯定的”。*蘇晉仁《〈宋書〉叢考》,收入《紀念陳垣誕辰百周年史學論文集》,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1年,頁289。此推斷似嫌太寬泛,能否給司馬光信進行精確一些的繫年呢?

李之亮先生稱司馬光此信乃“治平三年任龍圖閣直學士、知諫院時作”,*李之亮《司馬温公集編年箋注》卷六二,成都,巴蜀書社,2009年,第5册,頁79。但未給出任何依據。按治平年間,劉恕作爲司馬光最主要的助手,二人在開封朝夕相處,凡事可當面商量,無煩長篇筆墨往還。神宗熙寧四年(1071)以後,由於受王安石新法派的打壓,司馬光“判西京留臺,奏遷書局於洛陽”;*司馬光《温國文正公文集》卷六五《劉道原〈十國紀年〉序》,葉7B。《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二〇繫其事於熙寧四年四月十九日,頁5340。而劉恕外放補南康軍監酒,*司馬光《温國文正公文集》卷六五《劉道原〈十國紀年〉序》,葉7B。遥隸局中。雙方分處兩地,這才有了書信切磋的必要,如曹家琪所説:“在司馬光删寫的過程中,由于劉恕遠在南康軍,有些問題需要商榷,也只能以筆代口。”*曹家琪《〈資治通鑑〉編修考》,刊《文史》第5輯,中華書局,1978年。此外,司馬光信主要在與劉恕討論編修南北朝《通鑑》的相關事宜,而之前曹家琪、姜鵬等學者皆考定劉恕在南康軍時期的主要工作正是排比整理兩晉至隋時段的長編,曹家琪云“劉恕自司馬光到洛陽以後,即回南康軍修書。先作晉至隋的廣本;用通信的辦法和司馬光共同商討晉至隋的定稿”。*同上書。司馬光與劉恕在這一時期的部分問答記錄,被劉恕之子劉羲仲編入《通鑑問疑》一書,今存,該書所討論之事例大體不出南北朝史畛域,故司馬光致劉恕信之時間上限不應早於熙寧四年。

司馬光信中又稱“道原《五代長編》若不費功,計不日即成”,所謂“五代”,劉乃和謂:“这信所説,全是南北朝事,信裏所説的《五代史》和《五代长編》,自然都是指唐前五代。”*劉乃和《唐前五代史》,收入《勵耘承學錄》,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2年,頁300。姜鵬進而指出:“這裏的‘五代’就具體而言當指宋、齊、梁、陳、隋,不必拘泥於初唐五史,但所指的是唐以前的歷史則是確定的。”*姜鵬《〈資治通鑑〉長編分修再探》,刊《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1期。梁太濟據《通鑑》卷前結銜考宋、齊、梁、陳、隋這五紀撰進於熙寧八年夏至九年秋間。*梁太濟《從每卷結銜看〈資治通鑑〉各紀的撰進時間》,刊《内蒙古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7年第5期。考慮到司馬光寫此信時劉恕所負責之五代長編尚未完結,其時間下限自當在唐前五紀開始進呈之熙寧八年以前。王德毅先生以爲“這封信大概是在熙寧四五年間寫的”,*王德毅《司馬光和〈資治通鑑〉》,收入《宋史研究集》第四輯,臺北,“國立”編譯館,1986年,頁58。雖有推斷成分,但應較貼近事實。最遲在熙寧八年以前,《宋書》已有刊本,可以論定。

三 七史之校刻始末及刻印遲緩之緣由

(一) 嘉祐、治平間七史校刻之事

七史是從嘉祐年間開始校理,但終仁宗之世並無任何一史開板。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三《宋書》條引司馬光《與劉道原(恕)書》,並云:“是則嘉祐初刻即已殘缺不完,致深爲司馬光所不滿。”*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三,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149。中華書局《宋書》點校本卷一〇〇王仲犖先生校勘記亦引此信,並云“是則嘉祐初刻,蓋已殘闕不完”。*《宋書》卷一〇〇校勘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2470。余嘉錫、王仲犖二人都以爲《宋書》初刻在嘉祐,實則不然。

《玉海》卷四三云“嘉祐六年八月,校《梁》、《陳》等書鏤板,七年冬始集,八年七月《陳書》始校定”,*王應麟《玉海》卷四三,“中華再造善本”影印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元至元六年慶元路儒學刻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葉16B。其中“校《梁》、《陳》等書鏤板”云云,絶非指嘉祐六年時《梁》、《陳》等書已鏤板。《玉海》本是南宋末王應麟爲博學鴻詞科應試而作,其臚列故實,撮其大要,方便應用,但難免會造成對文字的割裂減省,以致帶來誤導,此處便是一例。試看同書同卷另一處也敍述同一事件,眉目相對清晰:“嘉祐六年八月庚申,詔三館秘閣校理《宋》、《齊》、《梁》、《陳》、《後魏》、《周》、《北齊》七史,書有不全者訪求之。”*王應麟《玉海》卷四三,葉17A。前後兩相比照,不難明白前一處“校《梁》、《陳》等書鏤板”句,“校”是前期工作,“《梁》、《陳》等書”只是用來代指七史,而“鏤板”則屬遠期願景,要待搜訪殘缺、校訂魯魚之後,才可付諸實施。

張舜民《畫墁錄》:“仁宗深患七史讀之不成文,嘉祐中有詔重修。”*張舜民《畫墁錄》,“全宋筆記”第二編第1册,鄭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頁209。據前引《玉海》,仁宗有此想法是在嘉祐六年八月庚申,庚申是十日,次日即正式發布敕文,敕文見引於今百衲本影印三朝本《南齊書》卷末所附刻崇文院治平二年六月牒文:“嘉祐六年八月十一日敕節文: 《宋書》、《齊書》、《梁書》、《陳書》、《後魏書》、《北齊書》、《後周書》,見今國子監並未有印本,宜令三館秘閣見編校書籍官員精加校勘,同與管勾使臣選擇楷書如法書寫板樣,依《唐書》例,逐旋封送杭州開板。”*百衲本《南齊書》卷五九末,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2014年,頁528下。

嘉祐六年八月,下距仁宗去世只有不足兩年,七史不但“未有印本”,而且還需要在鏤板之前“精加校勘”,欲精加校勘則不能不廣徵異本,可是七史一方面多所誤脱,另一方面有的史書還面臨着無本可校的窘境,主持校史的曾鞏敍當時情形:“秘府所藏,往往脱誤,嘉祐六年八月始詔校讎,使可鏤版,行之天下。而臣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著,願詔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先皇帝爲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曾鞏《南豐曾子固先生文集》卷一九,葉2B。從“先皇帝爲下其事”可知,限於客觀條件,嘉祐六年校刻七史之動議暫未施行。

《宋會要輯稿·崇儒四》又云“(嘉祐七年)十二月,詔以所寫黃本書一萬六百五十九卷、黃本印書四千七百三十四卷悉送昭文館,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國子監,以校勘功畢,明年遂罷局”,*《宋會要輯稿·崇儒四》,頁2820。事亦見《玉海》卷四三,卷五二。於嘉祐七年(1062)十二月之際,竟一度號稱“校勘功畢”,這也絶無可能,只不過是《宋會要》將數件事連帶敍述,文義含糊,正如尾崎康先生所説:“雖云‘校勘功畢’(原作者按: 原文非專就七史而言),刻版之前,仍有待校勘。”*《正史宋元版之研究》,頁15。再證之以上引曾鞏“詔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可知嘉祐七年冬只不過剛剛把七史校本搜羅得初具規模而已。

七史刻印工作的逐步展開,在英宗治平以後。晁説之序其從叔晁端仁文集云:

大臣方平居,無心於除吏,時每見公(晁端仁),曰: “詔刊七史,公也。”且復嘆曰:“‘禮樂終梁絶,文章過魏殘’,真是絶唱。”是公禮部優等奏名時所賦詩也。*《嵩山文集》卷一七《汝南主客文集序》,葉27B—28A。

“禮樂終梁絶,文章過魏殘”是晁端仁存世唯一詩句,《全宋詩》漏收。晁説之序稱當時大臣每見晁端仁則云“詔刊七史,公也”,並誦其相關詩句,不僅可見晁端仁這句詩在當時頗爲傳誦,更重要的是可能直接促動了七史雕版的進程。晁端仁禮部優等奏名並賦詩,事在治平二年二月,四個月後,治平二年六月崇文院牒文《南齊書》開板。一年之後,英宗治平三年五月“詔以七史依《唐書》例賜二府,下逮編校官”,*《宋會要輯稿·禮六二》,頁2135。對二府及編校官論功行賞。

(二) 熙寧後刻印遲緩之緣由

尾崎康先生説“七史經過嘉祐、治平、政和半個世紀終於得到刊刻”。*尾崎康著,陳捷譯《以正史爲中心的宋元版本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頁42。七史之校刻,今可更詳言之: 嘉祐末年,南朝四史業已校畢進上;治平時期,校刻並舉;熙寧中,北朝三史相繼校畢進上,至此七史校勘工作全部結束;自熙寧中七史校畢迄於政和中,純屬刊刻階段,歷時最長,約四十年。當司馬光於熙寧四五年間不滿於《宋書》校刻不精,舛誤彌甚之時,其他各史仍多未刊布。

七史之校刻,自嘉祐以迄政和,耗磨時日,學者歷來歸因於書多脱誤,校讎艱難。而蘇軾在與劉恕的信中,卻披露出另外一個重要原因。邵博《邵氏聞見後錄》載:

東坡倅錢塘日,答劉道原書云:“道原要刻印七史固善,方新學經解紛然,日夜摹刻不暇,何力及此?近見京師經義題: 《國異政,家殊俗,國何以言異,家何以言殊?》又有《其善喪厥善,其、厥不同何也?》又説《易·觀卦》本是老鸛,《詩》大小《雅》本是老鴉。似此類甚衆,大可痛駭。”時熙寧初,王氏之學,務爲穿穴至此。*邵博《邵氏聞見後錄》卷二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160。

蘇軾熙寧四年至七年通判杭州,*孔凡禮《蘇軾年譜》卷一〇、一三,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199,284。即邵氏所謂“倅錢塘日”,時間與司馬光致劉恕信相仿佛。上已述及,治平二年牒文正指令將七史送杭州開板。蘇軾面對參與過七史校理工作的劉恕的敦促,在回信中解釋杭州刊刻七史緩慢的緣由: 熙寧之際,王安石秉政,上行下效,其學説洛陽紙貴。爲趨時學,杭州把有限的物資、人力都投入刊刻王氏新學經解,以至“日夜摹刻不暇”,無力再刊刻七史。王安石本人有尊經抑史之傾向,曾對劉恕正面表達。范祖禹之子范沖所撰《范太史遺事》云:

荆公笑劉道原耽史而不窮經,相見必戲之曰:“道原讀到漢八年末?*朱熹編《三朝名臣言行錄》卷十四之三《秘書丞劉公》,《朱子全書》(修訂本),第12册,頁863。”而道原力詆荆公之學,士子有談《新經義》者,道原怒形於色,曰:“此人口出妖言,面帶妖氣。”

蘇軾和劉恕曾面對的這種情形,在後來新法派重新得勢的紹聖、崇寧之際,又再度上演,吕祖謙云:“初,熙寧中,王荆公安石以新義惑天下,其後章、蔡更用事,概以王氏説律天下士,盡名老師宿儒之緒言餘論爲曲學,學輒擯斥。當是時,内外校官非《三經義》、《字説》不登几案。”*吕祖謙《東萊吕太史文集》卷九《故左朝散郎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宫江都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致仕贈左通議大夫王公行狀》,《吕祖謙全集》第1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頁139。

更過激者,政和元年爲專門尊崇王氏新學,還有罷史學之議,吴曾《能改齋漫錄》云:

崇寧以來,專意王氏之學,士非《三經》、《字説》不用。至政和之初……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李彥章言:“夫《詩》、《書》、《周禮》,三代之故;而史載秦、漢、隋、唐之事。學乎《詩》、《書》、《禮》者,先王之學也;習秦、漢、隋、唐之史者,流俗之學也。今近臣進思之論,不陳堯、舜之道,而建漢、唐之陋;不使士專經,而使習流俗之學,可乎?伏望罷前日之詔,使士一意於先王之學,而不流於世俗之習,天下幸甚。”*吴曾《能改齋漫錄》卷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頁371—372。

李彥章的議論,得到徽宗的認同。*關於王安石新學對北宋後期史學的影響,可參劉成國《荆公新學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頁229—237。當時連《史記》、《漢書》都被貶斥作流俗之學,南北朝七史顯然更是自鄶無譏了。

受北宋後期政局、時風的影響,七史的地位變得相當邊緣,在其付諸雕版之地杭州,除了《宋書》等史在王安石主政以前先已刻成之外,其餘多部史書,在王氏新學盛行、風頭正勁之時,其刊刻並非急務。七史刻印總體進展遲緩,遷延歲月,似乎就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