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江苏省南京市成立了第一家农民合作组织。随后,南京市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至2018年6月,全市经农业部门统计的农民合作社有4872家,实有入社农户52万户,入社比例超过80%。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中坚力量,在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居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南京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萌芽起步阶段(2000年—2006年),2000年江宁区横溪街道170个种瓜大户自发成立了全市第一家瓜菜专业合作社,随后各地市农民合作社逐渐兴旺起来。依法发展阶段(2007年—2012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指导下,全市合作社发展数量急剧增长。质量提升阶段(2013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农民合作社从数量增长进入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阶段。经过多年培育发展,南京市农民合作社呈现出区域全覆盖、产业全覆盖、服务环节全覆盖的发展特点,在建设成效上实现了“六个提升”。
1.综合经营实力不断提升。随着政策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规模经营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中,专业合作社3992家,农地股份合作社880家,联合社66家。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占总数的48%、林业占8%、畜牧业占11%、水产业占16%、农机植保等占11%、休闲农业及其他占6%。合作社流转土地8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的45%。2017年,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超过189家。全市农民合作社经营总收入超过50亿元,年末盈余超过8亿元,按交易量返还成员盈余总额超过5亿元。
2.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规范登记意识不断增强,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年报公示率超过80%。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制定的章程更加符合合作社发展实际,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成员账户及档案管理日趋完善。全市市级以上示范社14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2家,省级示范社62家。高淳区青松水产专业合作社建立了成员账户登记簿、成员出资登记簿、公积金量化登记簿、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登记簿及成员花名册等“四簿一册”,建成了江苏省三星级档案室。
3.统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从组织采购生产资料,收购、销售成员产品,到提供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据统计,全市农民合作社中统一组织采购比例80%以上的有1330家,统一销售比例80%以上的合作社1667家。创办自有加工实体的合作社251家。在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方面,合作社还积极组织成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全市合作社每年培训成员达20万人次。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多年来坚持为成员提供“七个统一”服务,成员亩均收入由入社前的300元提高到现在1万多元。
4.联农带农能力不断提升。合作社在规范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致富的建设目标。全市有1900多家合作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按照交易量(额)返还盈余并实现了二次分红。溧水县华成蔬菜专业合作社、六合区大圣水芹专业合作社、南京缘派蔬菜专业合作社等通过采取高于市场批发价5% 的“保护价收购”“土地入股分红”“交易额返还+二次返利”等多种形式,建立了成员与合作社之间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高淳县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创新运作模式发展综合社,2017年成员人均分红3275元,同时还带动当地67户100人实现脱贫。
5.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南京市通过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推行标准化生产,努力提升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区域公用品牌,先后打造了“南京盐水鸭”“南京雨花茶”“固城湖螃蟹”“横溪西瓜”“溧水黑莓”“八卦洲芦蒿”“高淳国际慢城”“溧水无想田园”“六合多彩竹镇”等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了农产品信用度。全市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214家,拥有自主注册商标的合作社404家,通过“三品”认证的合作社307家。浦口区汤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采用“稻鸭”共作模式,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高了水稻的品质,增加了成员收入。合作社生产的大米获得省优质农产品银奖,亩均收入比普通种植模式增收1000元。
6.三产融合能力不断提升。合作社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有52家休闲农业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合作社212家。溧水美康玫瑰专业合作社集生产、加工、旅游观光、娱乐休闲为一体,将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既增加了收入,又扩大了影响力,还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南京简诺种植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与南京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南京馆”以及知名电商企业“云田商城”等合作,有效提高了成员的销售收入。2017年合作社产品网络销售额787万元,占全年销售收入的74%,成员收入比上年增收17%。
此外,农民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不少示范社理事长已成为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物。据不完全统计,有17名理事长为现任各级人大代表,其中高淳区青松水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邢青松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成为全国来自合作社的49名代表之一。2018年,有两位理事长被评为全国劳模,两位理事长被评为南京市劳模。
1.注重完善政策体系。南京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扶持、税收、用地、用水、用电及金融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出台《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开展股份合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联合发展,发展土地集中型适度规模经营;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院校毕业生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印发《南京市引进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在校期间(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缴纳的学费给予全额补助;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政策。
2.注重财政金融支持。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每年争取省级财政扶持资金超过1000万元,用于合作社基础设施等能力提升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扶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二是完善金融支持。出台《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设立4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40亿元贷款额度,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无”(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需求。三是优化补助方式。出台《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农业生产经营用途,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支付的利息给予40%—50%的补贴。
3.注重引导规范运行。发挥名录社导向作用,将依法登记、管理规范、服务带动强的合作社纳入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在财政项目扶持、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2018年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合作社674家。加强规范建设,在全市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区推进行动,以实现“设立登记、组织运行、财务管理、经营服务、档案管理”五个规范。加强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在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开展建设试点,按照有分管领导、有管理制度、有管理人员、有专用橱柜、有档案资料、有登记台账的“六有”标准规范建档。着力引导财务规范化管理,指导合作社建立完善成员账册,依法按章分配利益。积极推行合作社财务电算化管理。加强工作考核,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中。
4.注重培育示范典型。建立市、区示范联创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合作社的经验做法、建设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免费发放法律释义等书籍。在南京电视台定期播放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系列报道。树立示范引领典型,编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案例选编等书籍,解剖分析典型案例,总结推广经验。积极宣传推介典型人物,2017年有7个合作社、6名理事长、7名辅导员分别入选全省“百强合作社、百佳理事长、百优辅导员”。
5.注重培训指导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对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业务指导。市级编印了《南京市农民合作社工作手册》免费发放给合作社,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省市政策文件。就合作社登记、运营及发展中有关问题编写了50问。优化人才培育,实施优秀辅导员、智慧理事长“双育”工程。市级每年对示范社理事长及各级辅导员开展轮训,通过课堂授课、现场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业务和管理培训。加强产销对接、产加对接、银社对接。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部、省、市组织的产品展示展销会。积极举办合作社与电商对接会,帮助合作社拓展网上销售渠道。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链接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合作社参办或入股产业化经营,发展加工型合作社。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帮助合作社对接金融机构,缓解贷款难。
6.注重创新提质发展。一是促进经营创新,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牵头成立联合社。积极引导家庭农场抱团发展成立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建立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经营组织联盟。目前,已成立溧水蔬菜产业化联合体及江苏浦桥玉剑茶产业联合体。二是促进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建设试点。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以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核心,以村主导产业为支撑,以全体村民互助合作为目标,建设集生产、加工、销售、农机、植保、技术信息、劳务用工、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物业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体。三是促进业态创新。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突破传统的种养销售领域合作服务,向加工合作、销售合作、休闲旅游农业合作等多种类型的合作发展,依托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智能农业等。
南京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还存在支持政策体系尚不健全、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利益联结有待加强、管理人才有待更新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南京市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之路,实现农民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
1.持续优化农民合作社发展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完善政策体系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大对农业扶持政策的梳理和整合力度,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补贴、部门项目支持等手段,重点扶持发展潜力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
2.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区行动,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进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合作社达800家。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成员积极性。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3.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推动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及家庭农场以土地、资金、劳动、服务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鼓励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联合会。引导发展综合合作,构建集生产、加工、销售、信息、科技、劳务、信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体,2018年实现综合社建设试点县域全覆盖。引导合作社加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联合体内部资源共享机制。年内合作社参与建设的产业化联合体达10个。
4.促进农民合作社共享发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建立完善订单购销、利润返还、直接投资、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带动成员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