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2日 经南京市江宁区农工委同意,组建南京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
2003年6月 南京市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建立了市级财政补助体制,每年从南京市农村现代化建设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004年5月 南京市委农工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2004年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通知》(宁委农〔2004〕27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出了较为全面的指导意见。
2004年5月 13日 南京市委农工办下发《关于申报“五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的通知》,在全市年营销额1000万元以上、会(成)员50人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中开展创建“五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活动,即 “有制度、有场所、有服务、有渠道、有品牌”,努力推动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
2004年9月14日 南京市委农工办召开全市表彰大会,表彰10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005年3月7日 南京市委农工办下发《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引导和扶持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2005年6月17日 南京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席会议。
2005年7月 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履行工商职能鼓励农民合作经营促进郊县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做了具体的规定,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相应的社会经济活动法人主体地位。
2005年7月 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
2005年9月6日 下发《关于表彰第二批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的决定》,6家单位被评为第二批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
2005 年 11 月 南京市推进股份制合作制改革试点,新成立 53 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有 9.88 万人成为股东。
2006年1月 南京市政府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纳入到对郊县的目标考核中。
2006年3月20日 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06〕20号),明确提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2007年1月 南京市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2007年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的实施意见》提出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对运作规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2007年5月 南京市委农工办组织编印了《南京市农村三大合作集锦》,图文并茂,收集整理了60个农民专业合作相对较为规范的示范典型。
2007年7月10日 南京市委农工办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指导意见》。
2007年9月12日 南京市委农工办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五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有制度、有场所、有服务、有品牌、有渠道”为主要内容的“五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
2008年6月 召开全市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
2009年1月6日 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和担保扶持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工作。市政府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和担保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提高南京市担保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的积极性,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矛盾。
2009年2月 南京市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
2009年2月12日 南京市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鼓励发展多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放宽出资方式,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允许数个从事同类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成立“合作社联合社”等。
2009年2月 南京市在全省率先进行了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试点,由高淳县东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8家专业合作社发起,南京市首家专业合作联社——高淳县固城食用菌专业合作联社正式成立。
2009年11月10日 南京市政府转发市工商局、市农经办《南京市农村土地合作社工商登记指导意见》。
2010年5月8日 南京市成立省内第一家水产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江苏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成员社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泰州五个市的20个水产专业合作社。
2010年9月 南京市财政局出台《南京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农规字〔2010〕2号),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1年4月18日 南京市农委下发《关于开展“五好”合作社示范建设活动的通知》,在全市深入开展合作社“五好”创建活动,即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
2011年7月30日 全省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会议组织会议代表参观江苏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
2012年7月 南京市农委指导六合、溧水、高淳成立了3家“苏合”销售合作联社,并在市、区县开设了直营店。
2012年9月14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一行视察了江苏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十一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包克辛、华福周、张晓山,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赵铁桥等参加检查。
2013年9月15日 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鼓励开展合作。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质量”的要求,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
2014年6月10日 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使合作经营成为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合作经济成为农业经济的重要业态。
2014年9月 在高淳区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开展综合社试点,采取撤并、参股等形式,将村里原有4家合作社的服务职能整合到水稻专业合作社运作,初步建成了集生产、加工、销售、农机、植保、技术信息、劳务用工、农业保险、农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物业管理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实体,开创了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运作新模式。
2014年11月22日 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等13家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2015年6月2日 南京市国土局、市农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使用,要求各区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2015年10月23日 南京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印发《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设立“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与江苏紫金农商银行合作开展“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简称“金陵惠农贷”),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5年10月28日 南京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印发《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减轻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按照向商业银行实际支付利息的40%予以补贴。
2015年10月 全市首家农家乐合作联社——六合区龙袍农家乐专业合作联社正式挂牌成立。
2016年6月27日 南京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印发《南京市引进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补助实施办法》,吸引青年大学生来宁在农业领域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给予全额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2016年6月 南京市在高淳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试点工作,提高合作社在设立登记、组织运管、财务管理、经营服务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2016年11月 南京市农委增设农民合作社指导处,负责服务、指导全市农民合作社工作。
2017年3月22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率民盟中央调研组到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河王农机专业合作社实地调研。
2017年6月13日 南京市农委印发《南京市农民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30家示范社,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规范要求、统一设施设备、统一台账格式”要求开展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试点。
2017年6月28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创新主体。
2017年7月3日 南京市有7家合作社、6名理事长及7名辅导员分别获得全省“百强合作社”“百佳理事长”和“百优辅导员”称号。
2017年8月18日 南京市第一家由家庭农场主组建的合作社——浦口区星甸石村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挂牌成立。
2017年8月25日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南京市农委在《南京日报》对全市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深度报道。
2017年9月19日 南京市农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和监测标准。各区制定区级示范社的评定监测办法。全市示范社“四级联创”机制初步建成。2017年10月15日 南京市农委印发《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电算化建设实施方案》,在进入名录社的农民合作社中推广财务电算化,促进农民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
2017年10月15日 南京市农委与南京电视台《都市农业》栏目合作,开展示范社优质产品系列报道,每月播出一期。
2018年4月2日 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绿色发展、联合发展、适度规模发展、共享发展,更好地提高发展质量。
2018年5月15日 南京市农委印发《2018年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行动,每个区确定1个—2个镇街开展试点。
2018年5月16日 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5月22日 农业农村部经管总站赵铁桥副站长到南京市调研,考察了溧水区华成蔬菜合作社等。
2018年6月5日 南京市农委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建设试点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建设,探索建立集生产经营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民合作社,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