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我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下同)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数据汇总结果,2017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3.44万亿元,村均610.3万元,比2016年增长9.9%,其中经营性资产1.11万亿元,占总资产的32.4%。从资产构成看,各类资产占比基本保持平稳。流动资产占44.6%,村均271.9万元,增长12.7%(其中,货币资金与应收款项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9%和45%);农业资产占0.9%,村均5.4万元,增长4.6%;长期资产占54.5%,村均332.9万元,增长7.8%。分地区看,西部地区资产规模呈现快速增长,地区间差异仍然显著。东、中、西部地区资产分别占全国总资产的75.8%、15.1%、9.1%,东中西部村集体资产总额比为8.3∶1.7∶1,比2016年的8.6∶1.7∶1略有缩小。东部地区村均资产1116.2万元,比2016年增长8.6%;中部地区村均300.6万元,增长10.8%;西部地区村均199.4万元,增长14%。村集体资产总额最高的5省市为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合计达2.11万亿元,占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的61.4%,村均1360.4万元,增长7.8%,其他各省区市村均资产325.2万元,增长10.1%。
截至2017年底,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负债总额达1.38万亿元,村均245.8万元,比2016年增长9.5%,村均资产负债率40.3%,与2016年基本持平。从负债构成看,短期应付款为负债主要形式。短期应付款项占75%,较2016年提高0.3个百分点,村均184.3万元,比2016年增长9.9%;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款合计占22.5%,村均55.2万元,增长8.8%;计提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计占1.4%,村均3.6万元。统计结果显示,负债总额中,经营性负债和兴办公益事业负债合计仅占18%,比2016年降低0.7个百分点,其中经营性负债占9.8%,村均24万元,兴办公益事业负债占8.2%,村均20.3万元;其他财务性质的负债1.14万亿元,村均201.5万元,比2016年增长10.4%,包括未分配的土地安置补偿费、上级拨付尚未使用的工程款、代收应支付给农民的土地流转费等,这部分负债如果监管不力,则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从公益性负债成因看,道路建设和水电设施占比较高。义务教育负债占4.5%,道路建设负债占40.4%,兴修水电设施负债占10.9%,卫生文化设施负债占9.5%。
截至2017年底,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5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2040.8亿元,占总资产的59.7%,村均364.5万元,比2016年增长10.1%。从净资产来源看,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475.1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23.3%;留存村组集体的土地征占补偿费268.6亿元,占13.2%;当年村民筹资和以资代劳资金51.9亿元,占2.5%;“一事一议”财政补助资金212.2亿元,占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