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认真开展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进一步夯实了产业发展基础,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2017年,灵台县巩固提升合作社110个,培育企社场复合型主体23个,新规范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组建合作社联合社2个,全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520家,申报命名省级示范社累计达到12家,市级示范社40家,县级示范社64家。各类示范社成员账户建账率、“三会”健全率达到100%。
以组建联合社为抓手,切实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打造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业绩上层次的“金牌”合作社为目标,积极探索互助资金、产业合作社等多元化发展新模式,新规范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打破区域界限,开展联合重组,新组建了灵台金苹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灵台县新旺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吸纳合作社66家。通过合作社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培育灵台县富鑫绿色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台农场等23个“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模式的农业产业联合体,切实提升建设质量和合作水平。
以示范社创建为抓手,狠抓合作社转型升级。按照“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和“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创建认定32个县级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省级示范社7个、市级示范社7个。全力实施中央和省级合作社示范社项目5个,抓建了灵台县金苹果果业合作社联合社等4个省市级示范性合作社,以点带面,切实提高了示范社建设水平。对已达到县级以上示范社标准的64个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建设。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清理注销空壳社。县工商局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关口,联合县农牧局及基层工商所认真落实登记前的调查核实工作,落实注册验资,做到成熟一个注册一个, 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2017年10月,县农牧局会同县工商局对已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无实际运作、无发展潜力、无创收能力、无带动作用的“一人社”“空壳社”“僵尸社”进行登记,在确保79个贫困村每村都有一个合作社覆盖的前提下,对全县拟取缔注销的44个“空壳社”发放了注销建议书。
以强化指导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提升运行质量。县农牧局在加大对合作社管理章程、财务制度、利益分配、档案资料等工作指导完善的基础上,每年培训合作社理事长3期181人次,从合作社成立、财务管理、社员分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增强了合作社民主管理意识,提高了经济管理能力。结合亚行贷款项目,实施合作社整章建制,为20个示范合作社重新喷绘了版面,规范了制度,完善了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品牌建设、质量管理、产品销售和品牌申报工作,年内秦王山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了“秦王山”有机蔬菜商标注册。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各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合作社开展了财务规范化建设,统一了账簿设置,规范了账务记载,整理了基础台账,统一设置了成员花名册、公积金量化登记簿、成员出资登记簿和财政扶持资金量化登记簿等“一册三簿”,合作社账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达到50%。
以健全金融支撑为抓手,扎实开展合作社防范集资风险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机制,各金融机构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了信息共享。县域金融机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和需求,创新信贷产品,年内甘肃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分别为灵台县富鑫绿色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两家合作社发放贷款500万元。开展了对合作社非法集资等违规违法活动的清理清查,制定了清理清查方案,由县农牧局牵头,各乡镇开展了严肃查处合作社违规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等非法集资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保证了合作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