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各地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全省村级集体资产达2863亿元,村均1619万元,村级经营性收入总额308亿元,村均174万元。
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一是资产租赁型。苏南部分区位条件较好的村(居)通过兴建标准化厂房、打工楼、农贸市场、商业店铺、仓储设施等物业项目对外出租,为村集体提供持续稳定的租金收入,走出一条收益稳、风险小的经营路子。张家港市村集体建成标准化厂房350万平方米,年租金超过4亿元。二是农业开发型。苏北等土地资源较为丰富的村(居),通过土地入股或流转等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投资改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依靠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增加集体收入。目前,苏北地区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8178个,入股成员超过96万人。三是企业股份型。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企联手共建等形式,以企带村,以村促企,实现互利共赢。江阴市长江村拥有新长江集团25%的股份,长江村集体年收入超1亿元。四是联合发展型。苏州市以镇(街道)为主体,组建镇级集体经济联合发展载体,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抱团、联合、异地发展,联合开发创新创业楼宇、科技孵化平台等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由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和7个社区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长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投资开发物业项目,目前总资产达36亿元,村均集体收入约3000万元。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一是探索市场导向的改革机制。以成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试点省份为契机,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全省近50%的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县级平台全覆盖,通过平台交易的集体资产项目平均溢价率超过5%,高的达到20%。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综合考虑承包地面积、家庭人口、劳动积累贡献等因素,因地制宜设置人口股、家庭股、土地股等多种股份,既保证了公正公平,又适度体现出贡献差距。目前,全省共折股量化资产792亿元,累计分红超过110亿元。三是完善规范高效的监管机制。通过逐步扩大“阳光行动”试点范围,深入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积极开展村级财务会计核算第三方代理试点等举措,从制度、技术、组织三方面打造集体资产监管新模式。目前全省80%的村开展“阳光行动”试点,96%的村开展“村务卡”试点,苏州、泰州、淮安等地实现村级账务第三方代理全覆盖。四是健全形式多样的扶持机制。2016-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12亿元资金,支持1214个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增强村集体内生发展动力。推行征地留用地制度,支持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出台《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为全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实现集体经济发展新成效。一是有力促进强村富民。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形成了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2017年,全省村级集体组织提取公积金、公益金89亿元,用于农户分配和提取村民福利费超过30亿元。二是有效维护农民权益。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基层治理结构,维护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参与、管理、监督村集体资产运营的权利,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保障了农民的收益分配权。三是改善农村公共服务。2017年,全省村级用于修建道路方面的支出22.4亿元,进行环境整治的支出约35.4亿元。四是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框架,增强了集体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本文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