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_谭立独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一路伴随争议。
从业界较为集中的不同声音看,争议体现在,认为该法对劳动者存在过度倾斜保护。
一个现实情况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一些用人单位肆意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频出,在资强劳弱的现实语境中,劳动者博弈能力不强,根本无法与用人单位“叫板”。即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仍有用人单位不敬畏法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无足够保障,被加班、被任性辞退,乃至被拖欠工资现象层出不穷。
一定程度上说,法律就是“妥协”或博弈的产物。《劳动合同法》牵涉多个利益主体,有劳动者也有企业主,如何最大程度采集他们的声音,又如何平衡双方利益,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