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
摘 要: 当前企业工程项目审计存在很多问题,审计工作重视不足,缺乏过程控制,审计内容不聚焦,新技术运用缺乏,跟踪审计不到位。因此,加强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对于提升企业工程管理水平、防范工程风险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企业工程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工程项目;审计;问题;对策
由于工程项目已经成了经济犯罪和腐败频发的“高危区”,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安全、质量、成本、进度,如果审计人员不能充分揭示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极容易使企业利益及形象受到损害。目前企业工程项目审计质量不高,不能深层次揭示问题,审后问题依然存在。本文主要目的是识别工程项目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为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对策[1]。
企业工程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
对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重视不足,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很多企业对工程审计工作不够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工程项目发生频次较少,一般在建设新厂或者改扩建时才有立项,企业管理层认为单独配备工程专业审计人员没有必要;二是对审计人员缺乏有效的工程项目内控培训,使审计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重点控制环节,开展审计时就像盲人摸象,找不到审计线索;三是缺乏工程项目审计前期准备工作或者走形式,没有形成一套可行的审计方案,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工程项目审计缺乏过程控制,影响审计报告质量
目前企业在开展工程项目审计时,一般都缺乏比较完善的审计过程控制体系,偏离审计目标、责任不清、抓小放大、证据与结论脱节等现象时有发生,最终导致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影响审计报告的使用,还影响审计团队的形象。所以需要制定翔实的审计计划和考核方案,分清审计责任,引入监督机制,加强审计过程控制,为审计报告质量的提升提供保证。
工程项目审计内容不聚焦,不能揭示重大问题
企业审计人员多为财务出身,擅长财务审计,对工程项目审计聚焦在财务指标的可行性分析、预付款、质保金、工程款项结算等方面。在實务中,审计人员限于自身的专业能力,在工程项目可能发生重大风险的环节,比如招投标、工程验收、工程变更、安全管理、投资后评估等,对这些重要环节的审计蜻蜓点水,不能揭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重大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改。周而复始,在实施的其他项目中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最终可能导致项目管理人员违纪违规,企业利益受损。
完善企业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对策
加强对工程项目审计的重视,重点是审计方案的制定和培训
审计负责人首先应向企业管理层陈述开展工程项目审计的意义,让管理层充分了解工程项目审计的重要性,同意审计部门配置一定的工程专业人员,让其发挥在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方面的作用,弥补其他审计人员的专业缺陷。
其次,应邀请工程管理人员对审计人员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培训,使审计人员熟悉工程管理的一般知识和内控要点。
最后,应组织编制审计方案,这是开展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编制时应邀请有工程管理经验的人员参加,采用问题导向的思路,拟定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的审计步骤和方法。当方案编制完成后,还需要对拟参加工程审计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讲解。
加强审计过程控制,落实审计责任
加强审计过程控制,是保证审计报告质量的有效手段。首先,应制定比较全面的审计计划和审计人员考核方案,让每位审计人员都知道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于各项审计工作要进行细分,并且将工作具体到每个人,具体审计工作安排到位,每个人负责哪些模块工作都要进行细致的分配和安排。其次,在开展现场审计时,每位审计人员应独立形成审计小结,通过讨论和评审不断完善。审计小组应及时汇报审计进度、重要审计发现、需要上级协调的事项等,及时沟通和交流,避免审计方向走偏。最后,还应组织评审小组,针对审计报告初稿充分发表意见,评审内容主要为重要环节有无遗漏、审计证据是否支持审计结论等,然后审计小组按照评审意见补充取证或修改,直到评审小组认可为止。
聚焦重点环节,提升审计质量
工程项目审计的价值在于揭示工程管理中的重大风险,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最终为企业创造价值,所以审计人员应将目光聚焦到工程管理中容易出问题的重要环节,如工程招标、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投资后评估等环节,深入挖掘审计线索,形成重要审计结论,提升审计质量。这些环节历来是审计的重点,审计人员只有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才能找到事件的真相。比如在设计变更环节,有些投标方在投标时报价较低中标,但在工程实施中频繁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这就是重要线索,需要审计人员去核实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必要性,还应该检查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这样在设计变更环节存在的重大问题就有可能显现出来。
(作者单位: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雷春梅.浅谈工程项目审计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J].海峡科学,2010(02).
[2]孔令德.建筑工程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工业,2016(06).
[3]姚艳.建筑工程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