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祥
一、案例呈现
2014年6月,九年级学生李某(男)与朱某(男)在宿舍二楼转角处相遇,李某不小心碰撞到朱某,朱某就辱骂李某是瞎子,甚至还辱骂李某的父母,李某加以还击,反辱骂朱某及其父母。随后,朱某对李某动手,李某回击,两人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双方都有轻微的受伤。
二、案例分析
每位中学生都是来自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成长环境,因而也造就了不同的个性。特别是他们正处于青春发育时期,易冲动,情绪波动比较大,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如今优越的生活条件,让很多学生从小都是被宠着长大的,导致他们的受挫能力差,更多的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自尊心很强,自私、好奇、偏激。因此,在处理同学之间矛盾时,他们更多的是先发泄自己的情绪,稍有矛盾就会不假思索地大打出手。
三、案例教育
12岁至15岁阶段的中学生,被称为学龄中期或少年期,也叫青春发育期,这是儿童发展的一个高潮期。他们已经具有初步的自省能力,开始进行自我意识的建立,但仍未成形。教育工作者应该准确地把握好这个阶段学生的特点,了解和理解他们的需求,感受其真实境遇,运用适当的方式,创设相关条件,帮助学生在更广、更深的层面上进行自省,以达到初步自我建立的目的,他们才能显得更成熟、更稳定、更有能力地正当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本案例发生后,首先,隔离双方,让他们先冷静下来。作为李某的班主任,我带着他漫步于校园,开始几分钟大家都保持沉默,随后,跟他谈些与打架无关的事情,让他平复激动的情绪,冷静下来思考问题。
其次,为其创设条件,让其好好自省。当我们漫步十分钟后,我关切地问李某受伤严不严重?现在还疼不疼?因何事打架?为什么当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打架最终激化了矛盾还是真正解决了遇到的问题等。通过发问,让其发现自己遇事容易冲动,不思前因后果,对自己过激的行为重新进行调整、定位,修正自我,完善自我,建立正确的自我价值,达到快乐健康自我成长的目的。之后,对朱某也做了类似的思想工作,效果甚好。
最后,引导双方学会处理矛盾的方法,帮助学生在自我建立上达到更成熟更高的层次。事发后,我询问他们:“你们相撞后,两个人都没问清楚事情的青红皂白,是故意还是不小心?难道除了打架就没有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么?常言道:‘让人三分不为输,有时候忍并非无能,反而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问题。我们的目的是激化矛盾还是解决问题?是发泄自己的情绪,还是通过正当途径去解决问题?这件事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情绪,每个人都会有,我们经常会为了某种事物或现象违背自己内心的准则或信念时而生气,那是每个人的本能,但是若能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好,不轻易发脾气那才叫做本事。”
“过去的谋士,常会为他们的主子献策,说,皇上解决这个问题有五种方法,第一种是上上策,第二种是上策,第三种是中策,第四种是下策,第五种是下下策。当我们与别人闹矛盾时,首先应该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想想有哪些方法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哪种是上上策,哪种是下下策?不到万不得已,都不用下下策。打架似乎是迫不得已的处理方式,更何况打架不仅没有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
“如果当初两人相撞时,先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问题,互相包容。李某你撞了朱某,可以礼貌点说‘对不起,朱某大度一点回‘没关系,你们觉得还会有后来的打架吗?两个大男人有勇气和胆量去打架,为什么没有勇气说‘对不起和‘没关系呢?选择打架是为激化矛盾还是为了解决问题?恐怕你们当初打架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更多只是为了发泄自己不满的情绪罢了。正因为没有恰當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仅没有解决矛盾,反而激化矛盾,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事后,两个学生都深知自己冲动行事的过错,双方握手言和。因打架造成的影响,也受到学校相关制度的处分。
总之,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要让学生学会在产生矛盾时保持冷静,三思而行,不要过于盲目、冲动,学会多角度地思考问题,相互包容、谦让,采取正当的方式去处理好当前的问题,解决问题应首选上上策,不要为了泄愤而激化更多的问题。教师要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学会正确的处理方式,自我建立,自我成长,他们才会稳当地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真正懂得如何与人和谐相处。
责任编辑 李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