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2017年12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首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两个《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影响制约城市社区和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针对基层比较关注、党员干部普遍关心的过硬党支部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党务工作者待遇报酬、发展成长空间、后备人才培养等问题,提出行得通、好操作、能落地的解决措施,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基本的建设,积极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下沉,努力让城市社区和农村干部工作有条件、在岗有待遇、成长有平台、退职有保障,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共13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着眼强化城市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意见》明确,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重点做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自身建设;践行党的宗旨,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政治引领,把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建立党组织领导的社区治理机制;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等五项工作。
二、着力提高社区党组织组织力。着眼于加强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能力,《意见》对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实行社区党组织星级管理、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对区域内各类组织的联系指导。
三、着力壮大社区工作力量。围绕解决社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意见》主要在两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总量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员额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使用,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二是推动工作力量下沉。要求街道后备干部和新录用人员要到社区工作锻炼一年以上;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机关工作人员,到社区专职开展工作;提拔担任街道中层正职干部,一般要有社区工作经历;探索建立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所联系社区挂职制度,充实社区工作力量。
四、着力强化社区工作保障。《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落实经费和场所。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核拨,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7市中心城区每个社区每年不少于20万元,其他县(市、区)的社区每年不少于10万元;对财政困难县的社区“两委”成员补贴报酬,从2018年起,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二是积极推动社区减负。以市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依据清单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或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三是深化社区共驻共建。主要是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内“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兜底管理作用。
五、着力强化关怀激励。着眼于关心关爱社区干部,破解社区干部成长“天花板”的问题,《意见》提出3条主要措施:一是拓宽发展通道。县(市、区)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积极推进将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规定了每市每年最低招聘数量。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对社区“两委”成员进行集中轮训,对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强化关心关爱。以县(市、区)为单位,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健康查体;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省里每2-3年推选宣传一批先进社区党组织、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市、县(市、区)每年推选宣传一批“奉献社区好书记”。在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关心爱护的同时,《意见》还从强化日常管理、审计监督、建立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严格管理监督。
六、着力压实工作责任。《意见》主要从落实各级党委责任,发挥各级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把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督查等方面提出要求,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共16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村级党组织工作重点。着眼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作用,《意见》明确村级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履行好推动科学发展、推进脱贫攻坚、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政治引领、加强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二、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着眼建设农村过硬支部,《意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从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开展农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围绕村级党组织工作重点,细化星级创建标准,按照星级等次进行评定、动态调整,推动晋位升级、整体提升。二是实行主题党日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村级党组织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拓展活动内容形式,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三是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身份、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等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内容,制定量化积分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把党员积分情况与党组织评先树优、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相结合。
三、强化村级组织基础保障。主要提出三条措施:一是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低于9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最低保障标准,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县级财政兜底保障。二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有贡献的村干部可以进行物质奖励,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使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三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办公房、有办公设施、有党员活动室、有群众活动场所、有便民服务设施、有公开栏”的“六有”标准,有计划地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改造,配套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促进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功能。
四、加强对村干部激励关怀。围绕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意见》提出了五条含金量比较高的措施。一是保障村干部合理待遇。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总和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的标准,加大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所占比重,建立财政和村集体补助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养老保险制度,让村干部在职有合理待遇、正常离任无后顾之忧。二是提升村干部素质能力。分级分类对村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推行村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建立村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增强本领。三是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县(市、区)补充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步骤,专门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聘),让干得好的村干部有发展前途。四是选树“富民强村好支书”。按照“有信念敢担当、能带领群众,有头脑会致富、能带动发展,有品行重公道、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富民强村好支书标准,省市县定期推选宣传一批“强村富民好支书”,让干得好的有地位、有荣誉。五是强化对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实行村干部定期健康查体制度,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面实行村级工作事务清单管理制度,为村级组织减压松绑,为村干部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在对村干部关心爱护的同时,《意见》还提出从强化党规党纪和法治教育、健全规范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村级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监督,促进村干部健康成长。
五、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意见》主要从落实市县乡工作责任、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农村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