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这既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全党“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2017年12月22日至2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陈希强调,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抓好换届后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持续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坚持实践实干实效,忠诚履行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伟大事业中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