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阳
(本溪钢铁集团总医院 ICU,辽宁 本溪 117000)
护理工作的重要性逐渐为人所知,如今护理工作已成为疾病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科学合理的护理方案能够加快患者疾病的恢复,减轻患者的痛苦及减少患者的心理压力,一种非治疗的辅助手段[1]。本文特选取80例ICU重症患者针对常规护理和综合护理产生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现研究结果如下。
1.1 一般资料:本实验所有资料来源于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我院收治的重症ICU患者80例,年龄21~54周岁,平均年龄(32.5±56.3)岁;按照随机分配表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两组患者基本情况统计学比较无意义,可以进行比对分析。
1.2 入选标准:①所有患者均为暴力冲击下引起的颅脑损伤,符合临床诊断标准;②除本病外,所有患者均未有其他重要器官病变损害且生命体征平稳度过危险期;③参与本研究的所有患者均未有认知障碍,护理干预时处于苏醒状态;④本实验经医院伦理会审核通过,本着自愿原则鼓励患者积极参与。
1.3 护理方法:对照组患者接受常规护理方案,给予观察组患者综合护理干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进行科学的分工,将所有患者合理分配给特定的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应对所负责患者的疾病状况和基本资料充分了解并进行综合评估,其次医护人员根据自身护理经验和患者基本需求制定有针对性、个体化的护理措施:①根据患者的不同文化水平通过发放选宣传资料、图文结合及放映影像等形式,主动进行相关知识的讲解,阐述治疗和护理能够达到的效果,讲述患者应注意的事项等;②密切关注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状态变化,当患者及其家属出现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心理疏导措施,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交流沟通,增强患者家属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激发医护人员的责任心,尽可能避免护理预后医疗纠纷的发生;③加强用药安全性的指导,严格按照医嘱的剂量、给药途径和注意事项给患者服药,在此之前医护人员要对药物基本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进行基础鉴定,核实日期,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④定期帮助患者进行排痰处理、清洁口腔,体位调整等,减少呼吸、肺部及褥疮分感染的发生;⑤为患者制定合理科学的饮食方案,保障患者的营养供给,加速患者疾病的恢复,同时保证外部环境的舒适安静,保证患者充足的休息和睡眠质量。
1.4 观察指标和疗效评价:就两组患者住院时间的长短、住院费用及对护理的满意程度进行重点考察比较;根据医院自制调查问卷将护理满意程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及一般3个等级。
1.5 统计学方法:对本实验中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P<0.05时具有统计学意义,计数资料和计量资料分别用卡方和t检验。
2.1 住院时间及费用两组患者进行比较:观察组患者的平均住院时间为(15.64±3.65)d,平均住院费用为(36415.51±254.89)元;对照组患者的平均住院时间为(21.55±5.64)d,平均住院费用为(42153.25±198.55)元;两组数据统计学比较有意义。
2.2 护理满意程度两组患者进行对比:观察组患者总满意率为92.5%(37/40),其中对护理方案非常满意的人数有26例,对照组患者的总满意率80.0%(32/40),其中对护理方案非常满意的人数有16例;两组数据统计学比较均有意义。
上述实验结果证实综合护理干预效果显著,患者疾病的恢复速度增快、满意程度提高,还能够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对患者疾病的预后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显著正性意义,临床应用价值高,值得广泛推行。
当然在护理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不过关,服务态度不合格等;由此可见综合护理的实施是一个漫长艰难的过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2],尤其是医院方面要加大护理人员的投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仪器设备,定期组织护理知识培训致力于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操作;完善护理工作的流程和规章制度,保证护理工作的条理性和衔接性;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和严格分明的奖惩制度保证其饱满的工作热情,开展礼仪素质讲座使其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3-5]。尽管如此笔者仍然认为综合护理将是未来护理工作的主流模式,实行综合护理是大势所趋;对于改善医院形象和体升医院良好口碑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1] 苏宝燕,钟博华.ICU重症患者护理中实施综合护理效果分析[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5,3(22):4670-4671.
[2] 侯颖慧.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对预防ICU综合征的效果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5,10(36):248-249.
[3] 丁倩.ICU肿瘤危重症患者严重感染的综合护理分析[J].医学信息,2015,28(4):57-58.
[4] 吕江燕.综合护理干预措施对提高 ICU 重症护理质量的影响[J].医药前沿,2013,3(5):148.
[5] 丁倩.ICU肿瘤危重症患者严重感染的综合护理分析[J].医学信息,2014,27(37):170-1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