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乌兰
(014100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 包头)
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为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提供什么样的优质司法产品成为当前面临的新课题。
认真落实《包头市检察机关如何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的各项具体举措。依托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惩治侵犯企业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积极摸排线索,果断打击查处了一起以全某某为首长期骚扰新型工业园区多家企业正常运营,并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团伙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一案三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土默特右旗企业发展环境的和谐稳定。
立足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将检察工作由被动延伸为主动服务,对服务部门和服务对象有的放矢地组织实施开展法律教育宣传,强化非公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及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及时了解反馈阻碍和制约企业的需求和难题,重点研究解决办法,完善服务措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走访企业,广泛征求企业在发展运营中的存在的司法问题,组织非公企业家召开经济座谈会,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根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定期收集企业的司法需求,向我院各业务部门反馈,及时解决存在的司法问题,将主动服务的观念全程贯穿于检察工作。
适应企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改革创新,以优质高效的法律监督保障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土右旗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大型企业落地较多,土右旗院立足监督检察职能,先后联合环境保护及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存在不法经营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摸底排查发现,其中部分企业受自身经济利益驱动屡屡发生固体废物处理不规范,违规排污等问题。不仅损害企业形象且影响了附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根据发现的问题,土右旗院积极安排部署,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污染破坏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对因第三方违规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签发检察建议书,并相继约谈电厂、国土、环保、林业等涉事单位和主管负责人多次,对产生的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审查。从而有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绿色发展环境。
虽然目前检察机关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由于时间短,经验不足,仍然存在研究不够深入、方式较为单一等问题。
(1)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主要体现在一些相关业务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局意识不够强,不能从全局的高度开展服务企业保障发展方面的检察工作,错误认为发展经济是政府的事,检察机关就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把业务工作做好就行。
(2)服务经济建设的措施不多。目前土右旗院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措施主要集中在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层面,没有准确把握服务企业、为企业发展解难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企业需要什么、检察院能做什么、如何拓展检察职能与服务企业发展思考的并不多。
(3)服务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极少数检察干警政治学习不深入,不能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能合理将检察工作置于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大局中来推进,对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等方面探索不够全面。
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完善工作措施,有效推动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1)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打击与保护并重,明确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等方面的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配合,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畅通企业的法律服务和权利救济渠道,形成服务工作合力。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途径,依托“两微一端”平台设立网络民意箱和服务站,并创设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帮助企业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通过在联系点企业开设法制宣传栏、公示板等宣传方式,宣传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细则和提醒企业防范新型犯罪,及时告知企业享有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在司法办案中及时收集典型性的案件信息,对具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和预警预测,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协调各业务部门建立侵害企业发展案件快捕快诉机制,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加快办案节奏,充分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
(4)继续加大对侵害企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联动,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各类产权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对勾结利用黑恶势力非法控制、敲诈企业等严重侵犯企业利益的犯罪案件从严从重打击,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提高企业规范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