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
(610054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 成都)
《信访条例》是处理信访问题的法规依据。《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的三级程序是办理、复查、复核。经过此三级信访程序后终结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就可以不再受理同一信访事项。该三级程序有利于对缠访、闹访行为进行法律界定,也有利于信访工作人员化解和应对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信访条例》规定的三级办理程序分别是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复查、信访事项复核。
1.信访事项办理
对于信访人的诉求事项,经过信访部门正式受理后,就进入了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信访事项的一般办结期限是60日,最长期限是9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应该给信访人书面答复,并且告知其申请复查的权利。
2.信访事项复查
《信访条例》第34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也就是说,如果上访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查请求,复查法定期限为30日。复查完成后,也应给予信访人书面复查结果通知,并且告知其申请复核的权利。
3.信访事项复核
根据《信访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完成后,应给信访人书面复核结果通知,并且告知信访人信访程序终结。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复查、复核过程中,相关信访部门都应该尊重事实、尊重信访人合法权益,充分听取信访人的陈述,严肃认真的做出复查或者复核的结论。
经过信访复核后的信访事项,如果信访人仍不罢诉息访,就同一信访事项反复上访,则其行为就可能会被定性为闹访、缠访、非访,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2017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驳回了辽宁省铁岭市信访人周某闹访非访构成寻衅滋事罪一案的申诉,维持了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判刑一年的刑事判决。①
信访终结是指一件符合信访受理条件的事项,经法定的程序处理后,信访人应息诉罢访。具体而言,即终结后的信访事项在信访人提不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情况下,信访机构不再予以受理,并转请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人的息诉、稳控、化解工作。
信访终结必须达到以下两项对应性要求:一是相关单位、信访部门已根据信访人的申请,按《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完毕受理、办理、复查、复核、告知等法定义务,当信访人再次提出该信访事项时,有关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二是信访人已充分行使了《信访条例》赋予的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处理情况、申辩、听证、复查、复核等法定权利。
上访人情况:唐某,25岁,女,自考专科文凭;谢某(唐某的母亲)40余岁,离异,无固定职业,与女儿共同生活。
上访事由:唐某在获得专科文凭后,到成都某大学(下简称A大学)报读自学考试专升本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自考助学班,在交纳了40元报名费和300元预收教材费后,自称情况特殊,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缴纳剩余费用,希望通过助学贷款或者减免一补等方式完成学业。A大学先后多次向她解释,因自考助学班不属于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在减免学费上不能满足其要求,但可以直接退还其已缴纳的费用。如想继续求学,可直接到居住地教育局自考办报名,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时间精力等灵活选择考试科目。但唐某和谢某并不接受。此后,谢某开始了不断上访,目的就是让她女儿不缴费就继续读学校自考本科助学班。
在摸清了谢某和唐某具体情况后,信访工作人员坚持严格按照信访流程应对其信访诉求。A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信访办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其信访诉求,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对其作出不予支持的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告知其应有的权利,对其不合理诉求不予支持的依据,并对其提出复查事项的时效都做了明示。
谢某和唐某随后向A大学的学校信访办公室提出信访复查请求。A大学信访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谢某和唐某作出了接受其信访复查请求的书面答复,并组织召开了办学单位、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当面听取了谢某和唐某的陈述,随后对其作出了不予支持的信访复查答复。并告知其如对信访复查答复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A大学的上级管理部门即四川省教育厅信访部门提出复核请求。
谢某和唐某随后向四川省教育厅信访处提出复核请求。四川省教育厅信访处受理后,开展了调研、座谈、听证、陈述等工作,也对其作出了不予支持其不合理诉求的书面答复。
但谢某和唐某在没有提出新的诉求事项的情况下,不断对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各相关不相关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缠闹。在多次遭到拒绝和批评教育后,谢某开始变本加厉,不断四处写信和上诉,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领导、各相关不相关部委,四川省相关单位,都接收到其上访材料,材料中甚至对接待过她的工作人员进行种种污蔑和诽谤。但正因为有三级终结的信访答复,确保了每一次信访部门及相关单位都合理合法的对其不合理诉求和行为予以了及时有效的制止。在经过长达两年左右的缠闹后,谢某和唐某逐渐明白其无理诉求不会得到支持,最终自行息诉。
教育信访工作涉及面广,牵涉职能部门较多,内容也较为繁杂,缠、闹信访人或多或少均有一些不合理信念,正是因为这些不合理信念才促使他们选择不断上访,甚至做出诽谤、诬告等极端非理性行为。在这一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操作步骤,法定程序和法定时效都不容忽视。这既是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信访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的有效保护。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7)最高法刑申28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