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茹
(四川省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 德阳 618000)
通常临床上用来解除患者排尿困难并观察尿量,以确保做好术前准备的一大基本手段就是留置导尿管[1]。本文针对预防留置导尿管患者发生泌尿道感染采用规范化干预时,其感染发生率的影响进行了讨论,以降低患者的感染发生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随机抽取2015年11月—2016年11月于我院就诊的留置导尿管患者102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1例。其中观察组中男23例,女28例,最小年龄46岁,最大年龄88岁,平均年龄(68.8±4.5)岁,平均留置导尿管时间为10.5d;对照组男21例,女30例,最小年龄44岁,最大年龄84岁,平均年龄(67.2±5.4)岁,平均留置导尿管时间98d,两组在一般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有可比性,P>0.05。
对照组采用常规干预措施。
观察组采用规范化干预措施,具体如下:(1)确认患者是否符合留置导尿的指征,限制不必要的导尿管留置,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并定期评估执行情况。(2)选择合适的导尿管,严格无菌技术操作,严格手卫生规范。留取尿标本应按无菌操作。(3)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导尿指征的需要,每天评估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将患者的导尿管留置时间尽可能的缩短,对患者的自主排尿功能进行一定的训练,在病情有好转时要尽快将导尿管拔除[2]。(4)与患者和患者家属多进行沟通,减轻患者的心理负担,使患者的心理隐患能够消除,向其介绍留置导尿应注意的事项与意义,尽可能的做好与家属和患者的配合工作。还要在留置导尿管期间无禁忌症时,尽可能的鼓励患者大量的饮水,达到冲洗尿道的效果。(5)在遵循先消毒后分离原则的情况下更换尿袋,3天更换一次引流袋,并采用密闭式引流方式[3]。告知配合要点和置管后的注意事项,使用个人专用的的收集容器并及时清空尿液。清空集尿袋中的尿液时,要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避免集尿袋的出口触碰到收集容器。(6)不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溶液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不用每日使用碘伏或抗菌药膏清洁尿道口。
采用SPSS 21.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χ2检验。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其中两组患者在尿常规指标方面如尿比重、隐血、尿糖、酸碱度、尿胆原、尿蛋白、胆红素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尿白细胞阳性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的尿白细胞阳性率,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尿白细胞阳性率比较(%)
观察组与对照组分别检出病原菌8株和27株,两组患者的尿液病原菌的具体构成比结果见表2。
表2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尿液病原菌检出构成比(%)
本次研究中,观察组与对照分别发生尿路感染8和27例,感染率分别为15.69%和52.94%。观察组的尿道感染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的尿道感染发生率(%)
通常临床上为了在患者休克、危重时给予抢救时会采用留置导尿术,且留置导尿术是基础技术之一,但是使用这种方法也会直接导致院内泌尿道感染。有文献记载,留置导尿管导致尿道感染是因为集尿袋放尿口污染导致的污染、过度使用抗菌药物致使菌群失调导致的污染、导尿操作破坏了尿道黏膜屏障,导致了尿道出现损伤,无菌操作不到位及没有严格执行手卫生导致尿管和尿道间隙细菌上行感染等几个主要原因[4]。
在本次研究中两组患者的主要尿病原菌都是革兰阴性菌,分别占据了对照组51.85%和观察组62.50%的病原菌阳性数,这与文献中记载的研究结果一致[5]。为了更好的辅助临床一是能够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需要了解尿路感染的病原菌谱。本次研究中对照组的尿道感染率要明显高于观察组,这说明了规范化干预能够预防留置导尿管患者的泌尿道感染,降低尿道感染的发生率。尽管目前尿道感染率随着医务人员感染意识的增强不断下降,但这仍是导致医源性感染的主要原因,所有针对预防尿道感染,首先评估患者是否符合留置导尿的指征,限制不必要的导尿管留置,并且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尽量缩短留置导尿管的时间。要尽可能的加强无菌技术操作,及严格执行手卫生,一定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及消毒剂等措施,能够有效的预防留置导尿管患者的泌尿道感染,使患者早日康复,尽早出院。
[1]刘彩艳.留置导尿管患者泌尿系感染的原因及预防[J].内蒙古中医药,2012,20(11):151.
[2]刘丁,陈萍,成瑶,王政.留置导尿管患者泌尿道感染前瞻性研究[J].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2013,06(12):432-434.
[3]马新利,马德春,丁璐,吴淑华.重症监护病房留置导尿管患者泌尿道感染的危险因素及病原体分析[J].中国感染控制杂志,2016,08(17):615-617.
[4]何菁,龚丝语.不同膀胱冲洗液对预防留置导尿患者泌尿道感染的研究现状[J].医学信息(上旬刊),2011,02(15):783-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