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树仁
(1.大连理工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辽宁 大连 116024;2.辽宁教育研究院 教育史志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34)
制度作为规则之治的重要载体,对提升高等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机会平等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高等教育的社会身份分配机制、教育资源的配置机制、社会准精英的选拔标准等一系列管理环节要实现公平和公正,必然离不开制度的保驾护航。从这个角度来说,梳理高等教育公平制度的制定演进脉络,分析政策间的协同效应,聚焦制度主体、制度内容、制度对象的着眼点,细化制度主题分布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的制度文本通过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部门户网站搜集获得,符合以下几个标准的制度纳入研究样本。
时间期限:制度发布时间为1985-2017年。
主题范围:①与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及教育公平密切相关;②制度形式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等制度文本。
选择流程:根据以上范围,首先,选取标题与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和教育公平等主题非常一致的制度文件;其次,通过阅读制度文本,选取标题中虽不含研究主题,但正文中涉及有关高等教育公平内容的制度;然后,排除观点非常一致的制度。通过上述方法对政策文本进行梳理,最终共选择80项制度作为文本分析的对象。
高等教育公平的制度体系作为一种系统规则的安排和设计,对其进行量化分析具有相当的难度。NVivo是美国QSR公司设计开发的一款辅助性数据分析软件,其优势是能够对政策文件、访谈资料、问卷调查、音频资料等无序信息进行有效地组织整理和信息加工,是质性研究、混合研究经常用到的一种研究工具和分析方法。本文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利用NVivo软件录入相关的制度文本资料,构建“公正维度—包容维度—发展维度”的制度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研读制度的内容及关键性信息,从而对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制度的价值结构展开系统而深入研究。
所谓编码,系指创造类别并将既有的客观现象进行归类的过程。[1]对于计算机辅助分析程序来说,编码也已经成为现代研究方法的关键特征。本研究将制度作为一组具有类似于公共知识性质的信息集。编码是对制度文本的某一段落进行关键词提取或标签标注,从而将繁杂的资料化繁为简,并允许后续的资料检索、提取和分析的过程。制度编码是本研究中相当重要、甚为关键的步骤。在NVivo11软件的导航栏界面中可以看到“材料来源、节点、分类、集合、查询、报表”等内容,编码主要通过节点的功能选项进行。节点的作用是将分析资料的编码位置做连接,组成范畴并形成清晰的概念框架,因此,节点可分为自由节点和树状节点。自由节点是指不知如何归类的段落或文章,是与其他节点并无清楚逻辑结合的独立节点;而树状节点是那些存在主从关系且能被分类、具有树状结构的节点。[2]33-34本研究是以教育制度中的制度伦理为研究视角,以教育制度的价值结构为分析框架,因此,研究范畴和概念框架比较清晰,编码之前便建立了节点系统(表1)。完成节点关系和节点系统后,便对导入的制度文件进行编码。高等教育公平制度的表述主要是以公正性制度、包容性制度、发展性制度出现,逻辑比较清晰。因此,在编码时,便将相关制度内容、制度工具按照三个维度进行归类。
表1 高等教育公平制度的节点系统结构图(部分)
注:材料来源指包含该节点内容的制度文件的数量;参考点指该节点内容在所有制度文本中出现的次数
表2 高等教育公平制度的Nvivo分析结果
NVivo编码形成的各级节点是从属关系,按照层级关系,可以将节点分为3级节点、2级节点和1级节点,其中,3级节点是从文献资料中提取的原始信息点,2级节点是将相似含义的3级节点整合并根据相应的理论框架而得,1级节点则是基于一定的理论框架而产生。本研究的1级节点主要围绕教育制度的公正性、包容性和发展性三个维度展开,2级节点则是根据教育制度文本中有关3个方面的内容整合而成。
为了避免研究过程中编码环节的主观性,需要对编码的一致性进行检验,即编码信度检验。一般而言,编码的信度检验可以采用同意度百分比作为分析标准,如果同意度百分比大于70%,一般认为编码信度是良好的。同意度百分比公式为:
在研究过程中,邀请本领域的一名科研人员(从事教育战略与政策研究的副研究员,熟悉NVivo软件、编码程序与教育公平制度体系)对80篇制度文件按照本研究建立的节点系统进行了重新编码,然后计算两者间的同意度百分比。结果显示,相互同意的编码数量为245个,相互不同意的编码数量为32个,按照计算公式,同意度百分比=245/(245+32)=88.45%,高于70%,说明编码信度良好。
基于制度伦理视域下高等教育公平制度相关分析的研究成果,对80 篇教育制度、政策文本进行了编码参考点,共得到277个编码点,涉及高等教育制度的公正性、包容性以及发展性的参考点数分别为84、129、64个,各占总数的30.32%、46.57%、23.11%。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在推进高等教育机会公平的实践中有关制度建构有了一定的基础,这对于现实中保障和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公平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是“考试制度”的科学公正以及“招生制度”的公平合理,因此需要对招生考试制度进行详尽的考察。“考试制度”的公正性表现在高校人才选拔始终坚持以能力为主要标准,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教育考试制度,不断完善考试技术手段,提高考试效度,增强选拔的科学性。“招生制度”的公正性表现在招生计划分配的公正性、招生录取机制的公正性和录取环节的公正性等方面,它是国家对教育机会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规范或平衡原则。由于招生考试制度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价值诉求多元甚至相悖,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十分复杂。从制度建构的视角,将考试制度和招生制度作为公正性制度的两个重要维度进行制度文本分析,以期更加全面、合理地澄清公正性制度建设现状、分析存在问题。
表3 用NVivo 编码的高等教育公正性制度的分析结果
从考试制度情况来看,高考制度建构的重点在于提升考试效能和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其出发点就是要保证考试内容和形式的科学、规范。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意味着我国的人才招募体制重新回到以学业能力为主要标准的轨道上,这一具有“绩能主义”性质的人才选拔机制最大限度的撇清了教育机会获得与非合理性因素之间存在的内在关联。随后虽历经多次招生考试制度的重大变革,但高等教育一直秉承着最为严格的成绩筛选机制,以考生成绩为标准将其分配到不同位序的学校和专业中接受训练,这一人才选拔标准及方式成为教育制度公正性的核心,有效地保障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加快建立着重考察学生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评价体系”等内容。从实践来看,从“知识立意”转变为“能力立意”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高考命题调整和改进的重点。由于对 “能力考察”的理论认识与技术手段不足,高考的能力考查尚未形成成熟的路径,相关制度建构仍存在较大空间。另外,在保持高考制度科学公正的基础上,针对考试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严厉整肃考风考纪以保障考试安全;对于高考加分乱象和高考移民问题给予清理和整治。总之,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总体公平,在保障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实现社会公平奠定了基础。
招生制度要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与稳定,符合社会成员的发展和需要,并从两者的辩证关系出发进行公正的制度设计。我国当前招生制度建构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招生制度受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院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随着高等学校管理权限及高等教育财政投入责任的进一步下放,地方高校在分配指标时进一步向本地倾斜,从而加剧地区间由于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教育机会失衡。二是我国招生体制实际是以地区为主的招生制度,高校招生采取分省定额制,因此,各省教育机会的供给情况决定了个人教育可得性的差异。三是我国高校招生的名额配置采取的是行政主导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刚性有余、柔性不足,存在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有差距、省际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考录取率和高考录取分数线差异较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当前的制度建构对于区域差异问题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并尝试了制度疏导,如教育部每年在指导各省级招办、部属高校编报招生来源计划时,要将加强高等教育资源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重要原则,要求各地在保持招生计划总量相对稳定同时,要限制属地化招生,同时将招生计划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更趋公平、科学、合理。
包容性制度是以补偿教育为手段,以权利保障为目标,以实践教育公平为宗旨的制度体系, 通过扩大因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等因素造成的弱势群体的教育机会供给,实现不同民族、阶层、性别的学生群体多元融合、多样发展的价值目标。任何社会都是存在阶层分化的,因此所谓的教育机会公平,也不可能以不平等的消除为前提,正视社会发展起点的不平等是教育公平的客观基础。教育政策不该是简单地绝对平等化的价值选择,而是要将政策的重心向弱势地区、学校、群体等倾斜,给予他们优先扶持,保证他们不被排除在教育系统之外。[3]现代社会里教育机会公平,是指人们通过绩效而非社会地位或家庭关系进入现存的不平等,使出生时的社会背景和成年时的社会背景之间的关联减少或消除。[4]承认社会的异质性和差异的普遍性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作为社会良性流动的重要渠道,人们对高等教育打破代际传递的效果总是寄予厚望。因此,完善高等教育“包容性”政策就成为政府解决高等教育乃至整个社会平等问题的重要举措。
基于NVivo11分析软件,在开放式编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政策学中的相关理论,对开放式编码中有关该方面的编码进行了归类(表4)。包容性制度的对象主要包括中西部地区考生、农村贫困地区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残疾考生等处境不利的群体。对于中西部地区教育权利的保障,主要是通过调整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分配实现,具体包括:①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 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②加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力度, 努力提高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的高等教育入学率, 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③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欠发达地区倾斜,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④加大对中西部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办好一批高水平大学,增加中西部优质教育资源、提供更多优质教育机会。农村贫困地区的包容性制度举措主要是做好三个招生专项计划:①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②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③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通过专项计划的实施,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高等教育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性政策经过不断发展演变且具有明显的制度体系特征,主要方式有从宽录取、优先录取、加分录取、降分录取、少数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等。最后,为保障残疾考生的教育权益,从法律、政策、条例、意见、规划、章程等不同层级建立包容性制度体系,举措主要包括:①从法律层面保障残疾人教育权益,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②从教育规划的角度提出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③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提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④《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国家资助政策优先给予补助。
表4 用NVivo 编码的高等教育包容性制度的分析结果
发展性教育制度倡导“以人为本”的教育公平观,将教育公平由“过分强调社会所需”转向真正以“人的需要”为核心评估域,以“人的多样性”为出发点,以“尊重差异”为条件,以践行“教育选择权”为路径,从而实现“教育尺度”下的教育公平路径,这也是教育公平真正走向纵深和内涵发展,并最终指向真实的个人发展的价值追求。当前,发展性制度应主要解决高等教育中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解决当前高考制度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弊端,特别是着力解决考试内容过度强调统一性,不足以为特定学科和专业人才的选拔提供充足的依据,难以满足多样化人才的选拔要求,[5]考生选择机会少的问题;二是解决教育体系顶层设计缺陷对于教育选择权的桎梏问题,包括教育体系的融通性问题、教育体系的多样化问题以及学校教育质量弱化问题。基于NVivo11分析软件,通过对制度文本进行开放式编码及归类发现,当前教育制度体系的发展性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表5)。
表5 用NVivo 编码的高等教育发展性制度的分析结果
在“选拔与录取方式多样化”方面,制度建设包含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原则,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由此确立了以多样化为基本特征的高考改革方向,意在为不同类型学生实行不同选拔方式。每个学生都具有不同的兴趣、爱好和专业志向,高校招生要发挥促进个性潜能充分发展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每一个学生的能力水平、个性特长量才录取。二是提出增加考生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现行高考制度之所以备受诟病,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学生与高校双向选择的路径不畅,未来的高考要不断增强对社会多样性需要与个体差异化发展需求的适应性,在考试形式与录取标准上突破单一模式的束缚,逐步走向考试录取方式的多样化。三是提出要完善录取方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五种录取模式,即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和破格录取,对每一种模式都规定了录取的基本原则。四是改进和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建立公平合理选拔制度体系。高考要满足各类高校的生源要求,就必须根据高校的类型和培养目标进行分类定位。
在“选拔与录取方式多样化”方面,制度建设包含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分类管理,实现高质量的多样化教育的提供。要满足公众对于提升教育质量、改善教育品质、教育的多样化和选择性等更为丰富的需要, 提高公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二是构建衔接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高等教育内部的学校垂直分层的金字塔结构会抹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社会价值、削弱潜在的教育公平,并进而破坏社会公平。要打破制度壁垒,扩展底层即高等教育机构向高层即流动的路径,以建立多样化人才成长的路径选择。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三是引导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变,打通职教学生发展通道,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衔接、共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鼓励举办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将其建设成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举办本科职业教育为重点,融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于一体的新型大学。四是加强学校特色与质量建设,提供更多良好教育机会。从长远来看,提高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同样重要。不仅要强调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性,还要强调世界一流高等教育系统的重要性。 这就要求把卓越原则和公平原则有机结合起,创造世界一流大学的同时实现普遍入学,发挥教育推动社会流动的功效。
高等教育处于整个教育系统的末端,是最终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而公正的教育制度是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条件。从教育制度的建构情况来看,高等教育公平制度包含三种价值维度,即公正性制度、包容性制度和发展性制度。公正性制度包括考试制度的公正性和招生制度的公平性两个方面,该制度强调高等教育权益平等、起点平等,特别是涉及人才选拔的标准及方式方面的公平性。包容性制度关注受教育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距,并对社会经济地位处境不利的受教育者在教育机会配置上予以补偿。[6]发展性制度强调根据受教育者个人存在的禀赋、兴趣和能力差异,提高教育机会的选择性,以满足其个性充分发展的需要。
通过对制度文本价值的分析发现,高等教育通过公正性制度有效构建了“统一考试+分省录取”的高考招生模式,基本实现了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 保障了公平公正的价值目标;通过包容性制度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权益,促进了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地区以及残疾人群体教育机会的提升,推动了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公平的发展;通过发展性制度初步构建了基于主体差异性、多样性基础上注重选择性教育机会的保障性制度的远景目标,并不断完善教育体系,加强分类考试、实现平行志愿、多元录取等举措。
基于制度文本和价值分析所掌握的情况,我们建议:首先,争取国家层面对高考公平性问题作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综合改革,解决好入学机会区域不公、招生计划宏观调控、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依法治考等根本性问题;其次,加强对高等教育公平指数的探索,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公平性量化评估和高考公平指数测评,力求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专业化的科学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公平制度,实现弱势群体的精准保障,实现被排斥群体高等教育机会和地位的;再次,以系统性的角度对教育体系加以设计,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为低学生的纵向流动提供制度保障,畅通人才成长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选择性的教育机会,促进形成健康、公平的教育氛围,实现教育制度从追求共性的平等向更加符合人的差异性的更高级别的教育公平的嬗变。
[1]许文彬.信息、制度与制度变迁[J].学术月刊,2010,(7).
[2]刘世闵,李志伟.数位化质性研究:NVivo10之图解与应用[M].台北:高等教育文化出版社,2014.
[3]文军,顾楚丹.教育公平向何处去?——基于教育资源供给三阶段的思考[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7,(1).
[4]Levin H M.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and Social Inequality in Western Europe[J]. Social Problems, 1976, 24(2):148-172.
[5]钟秉林.深化综合改革,应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新挑战[J].教育研究,2015,(3).
[6]褚宏启,杨海燕.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J].教育研究,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