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雪莉
(三河市农业局 河北 三河 065299)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导致部分耕地闲置,进而使耕地向着集约化方向发展,有些农户的手中有成百上千亩的耕地,用于种植大田作物,其用于种植粮食的资金额比较大,面对这一现实情况,对河北省三河市的百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在2017年粮食生产中的贷款意向进行了调查研究。
三河市位于河北省中北部,紧邻北京和天津,土壤肥沃,适宜种植玉米、小麦等大田作物,运输方便,经济情况较好,耕地的集约化水平较高。我们对该市百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用于种植业的资金来源及贷款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市种粮大户户数少,经营面积偏小。2017年全市共有种粮大户24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0.04%,其中经营土地面积100~200亩(含100亩)12户,200~300亩(含200亩)5户,300~500亩(含300亩)4户,500~1000亩(含500亩)2户,1 000亩(含1 000亩)以上1户。大户经营土地面积共计5 560.8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8%。
1.1 粮食生产合作社未真正形成规模。在调查中发现,该市没有一家专门从事粮食生产的合作社,主要是没有相关人员和组织对农户进行组织指导,此外愿意加入合作社的种粮农户很少,未形成规模,使得粮食生产合作社未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1.2 粮食生产年度资金投入差距大。我们了解到,该市粮食种植大户的粮食生产资金投入主要由土地承包费、种子费、机械作业费、化肥费用、人工费等组成。每亩粮食生产的年度投资成本550~1 400元不等,主要是由于各地区土地承包费的不同所造成的差距。去除承包费后每亩粮食生产的年度投资成本为200~500元。
1.3 粮食生产投入资金来源狭窄。该市粮食种植大户的粮食生产投入的资金全部靠自给的有13户,约占一半;资金部分自给、部分跟亲朋拆借的有9户;资金部分自给、部分贷款的仅有2户。
1.4 贷款需求偏弱。调查结果显示,24户种粮大户中仅有11户对贷款有需求,主要集中在经营面积100~500亩的农户,还款方式希望是一年内一次性还清(在粮食收获后)或一年内分两次还清。
2.1 粮食生产机械设施差。在调查中了解到,即使是种粮大户,家中有农用机械的也不多,主要是租用他人的农用机械进行粮食生产;另外现有的农用机械比较传统,耕作速度较慢,此外由于农机具价格昂贵,致使更新换代比较慢,影响粮食生产。
2.2 贷款手续繁琐,利率高。目前,用于农户粮食生产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需提供抵押物、相关证明等,而且必须是本地人才能贷款;另外贷款的利率太高,对于自然风险比较大且收益微薄的粮食生产来说利率太高,农户难以承受。
2.3 土地承包期短,流转价格不断上升。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种粮大户的耕地承包期为1年,其他的有10年、20年、30年不等,而且流转价格逐年提高。这些种粮大户的土地流转价格每亩200~1 000元不等,严重影响种粮大户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3.1 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农业贷款利率。种粮大户的种植规模比较大,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其很好的运行。由于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利率高,使得种粮大户难以贷到款,影响粮食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农机具的更新换代。为了更快的实现粮食生产现代化,希望金融机构对用于农业生产的贷款简化手续流程,降低贷款利率,或给予一定优惠补贴。
3.2 加大对粮食生产设施支持力度。农业相关部门需要对种粮大户在粮食生产中所需的先进农机具进行优惠补贴,加快农机具的更新换代,以促进粮食生产效率提升,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种粮大户的积极性。
3.3 对土地流转费用过高的地区进行补贴。随着土地稀缺性的凸显,土地流转费用连年增高,对于种粮大户来说,土地流转费用在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中占很大的比例,有的甚至占到70%,严重制约着种粮大户的收益。政府部门需对土地流转费用过高的地区进行补贴,减轻种粮大户的种粮负担,提高其收益。
3.4 促进粮食生产合作社的成立和运行。由于粮食生产合作社还处于初步阶段,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还未显现,需相关部门完善粮食生产合作社体制、机制,扩大宣传,组织广大农户参与到粮食生产合作社中,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