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莉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 天津 蓟州 301900)
在农药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受超量、频繁使用、不规范操作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农产品安全问题频出,如“青岛毒韭菜”、“甲醛白菜”、“潍坊毒姜”等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出现,不仅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如何安全使用农药,减少农药对农产品安全的影响,一直是我们农业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根据天津市蓟州区农药的使用现状,和大家探讨一下农药对农产品安全的影响以及解决措施。
1.1 不能科学使用农药。目前留守农村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妇女,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农药的知识以及使用方法了解甚少,如当农作物发生病虫害,只是盲目跟随别人用药,而不是根据具体发病情况,进行对症治疗;不知道什么时间施用药物防治效果较好;不知道如何配制药物,随意性、效仿性较强;一直存在着农药浓度越大、防治效果越好的错误观念,用药量偏大。
1.2 使用的农药种类单一,用药量较大。在农药的使用过程中,农户发现某种农药的防治效果好,就会长期使用,以致于造成该药品的防治效果降低,而且还会使病虫产生抗药性,防治变得越来越困难;随着农作物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加强,流通领域的扩大,病虫害的种类越来越多,用药量也越来越大,用药间隔越来越短,这样不仅加剧了环境污染,还使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越来越大,带来了农产品安全隐患。
1.3 新技术推广较慢。农药对于病虫害的防治,一直有见效快、效果好的特点,大量的老药品如氧化乐果、敌百虫、辛硫磷等使用的比例和频率较高,而新的低毒、低残留、高效的农药品种被农户接受较慢。还有农户对生物防治、农业防治以及物理防治等综合措施的应用较少,没有得到较高的重视和推广。
1.4 假冒伪劣农药仍有存在。有的农户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假冒伪劣农药,如有的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低;有的农药冒充名牌,以次充好;有的就是“三无产品”等,这些劣质药品或假药不仅影响防治效果,还会带来农产品安全问题,如有的农产品农药严重超标,成为“毒菜”、“毒水果”等。
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农药的不规范使用以及劣质农药、假药等的应用,给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其中对质量安全影响最大的就是农药残留超标,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轻者引起中毒,严重的会危及生命。随着农药种类的增加以及施用量的增大,也给农产品带来了污染,产品中出现异味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丙溴磷、三唑酮等农药会使蔬菜出现异味,影响农产品的质量,严重的甚至无法食用。
3.1 做好宣传推广,科学指导用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农民的用药安全意识,转变传统的用药观念,进行科学用药指导。植保站等基层单位要对常规的或突发的病虫害进行全程监测,及时预测预报,并给农户推荐科学的用药配方,指导农户合理、适时用药,提高防治效果,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劣质农药、假药。
3.2 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大力推广无害化生态控制技术,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原则,将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要合理选择农药,尽量使用低毒、低残留、高效的农药,既可以防治病虫害,又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3 加强对农药的监管力度。首先,要加强对农药生产的监管,严防不法厂家在农药中掺假或不按照规范生产,而导致药品不合格。第二,农药标签要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标注药品内容,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用药。第三,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管理,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 《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准入制度,对高毒农药、劣质产品等要禁止销售。
3.4 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要依法进行销毁,不能进入市场。同时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设,一旦发生消费者中毒等事件,便于及时找到销售企业以及生产厂家,并依法追究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