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旻
[提要] 时代的进步让我们身边出现了很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城商行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一个。出现这么多金融平台就会出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种想法,我们从城商行出发,具体分析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并针对现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状况,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法。
关键词:城商行;消费者权益;互联网金融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1月28日
从当前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发展速度是越来越慢的。但是就从消费的强度来看,已经达到了原有的目标,消费结构逐渐从生存消费转变到休闲享受类消费。在国家大力鼓励消费和各项技术升级换代的作用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出现这么多的互联网金融消费平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出现一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说法。
一、城商行的定义
城商行是一个专门负责人们融资,为大众提供相对安全方便快捷,并且可以拥有平稳收益的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主要负责在生活中投资融资两者信息不成比例的问题,可以在一些方面很好地带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且促进民间融资更加方便快捷。
二、城商行发展趋势
城商行用他独特的地方对很多传统的储蓄银行带来很大程度上的影响,对互联网金融银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可以改变现在传统上银行的盈利方式、也可以调整金融业务的结构、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水平,并且还可以引入到一些相关的信息系统中去。目前,可以把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分为五种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
(一)城商行可以极大程度上降低国家市场内的交易成本。银行直接将一些融资以及很多的股票和债券在市场里面间接的融资。这样的做法可以对国家的资源管理和经济稳步增长有很大程度的促进作用,但这样的方法也会产生很多的交易成本,包括许多的贷款信息收集成本、银行与相关的客户签约的成本等等。我们在这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的供应和需求方应该依赖于移动网络,城商行就是他们沟通和联系的一个很好的平台,并且在这个平台上面可以更好地实现多方和多方的交易。
(二)城商行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的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是很多商业类银行发展的问题之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的两方之间可以实现信息的充分沟通、交易信息的透明化、定价完全按照市场形式,风险的管理和信任评分按照列入数据。我们现在处于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化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在城商行目前处在初期发展阶段的情况下,我们的相关技术、运营平台和一些不同的监管等环境下还不是特别的成熟,这样造成互联网金融不仅仅在金融机构下面具有极大的风险,而且城商行本身还存在一些隐患。除了我们知道的这些风险之外,还包括相关监管的一些法律法规是否可以正确规范地引导好城商行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是否可以进行有效的自律和相互合作等风险。
另一方面,城商行可以有效地补充现代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可以更好地增强与金融市场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我们国家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带来更好的推动作用。从战略层面来分析,城商行的出现可以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放在了相同的起跑线上。由于我国互联网巨大的人口数量,城商行在对中国未来的金融事业具有更加深远的现实意义。
三、研究思路
(一)原因分析。首先,我们明确地知道城商行构成的主体及其构建的原因,再通过具体分析城商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和所要呈现的主要形式,然后梳理清楚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关系。很好地处理城商行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两者之间密切的关系。
(二)收集数据。回顾我国近些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发现城商行的独特地方,通过收集每年的数据,从侧面客观的分析近几年城商行的发展现状。
(三)优劣势分析。我们应该剥离过去学术界对城商行不好的看法,重新认识一下在探索中逐步发展的城商行。运用竞争分析和战略决策,全面认识到城商行发展中的优点和不足,以及以后城商行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面临的种种机会。
(四)制定计划。分析之后来制定城商行下一步发展的战略,制定出更有利于城商行发展的科学和可供实施的战略决策,并且设计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从而提高我国的城商行整体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最后实现全面可持续化发展。
四、研究目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现在已经成为城商行的一个不足之处,在这样的一个严峻的环境下,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是不可或缺的了。通过具体的分析,结合典型的案例来解决城商行保护互联网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问题,从而制定出科学严谨的方案,促使城商行和互聯网金融的稳定发展。
五、研究意义
可以呼吁社会各界同行重视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共同尝试改变现在不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利于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征信系统和强化消费者自身观念。有利于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在消费中存在更多的风险。
六、城商行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表现
(一)特别强调利益并且减少了风险提醒的内容。城商行用户在使用的时候购买了平台上面的产品,但是由于公司过分强调它们所要获得的收益,对亏损程度的风险提示不是特别多。实际上,我们国家的货币基金在2006年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很大面积的亏损,很多大规模的公司都有亏损的状况。因为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所以展开了很大的争执,只要发生收益方面的争执就很难避免相关法律的介入。
(二)平台操作存在一定的弊端。平台内名称分别不清楚并且相关的操作太过于简单,容易让很多新人误解所表达的意思。例如:城商行的用户选择城商行更多的是因为受到了他们品牌效应的影响,在并没有明确地提示风险状况的情况下,城商行更容易让人们误解成为一个储蓄银行。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用户将他们的资金转入城商行时,公司并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而且也没有强制要求客户阅读相关规定,这样使得客户难以理解到融资平台的本质。
(三)城商行中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被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时代下,日积月累的交易记录成为了一个新兴的资源库。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部制度并不是特别的完善,并没有注重对相关客户消费信息安全的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效益没有得到应该拥有的保护,信息被泄露了出去、盗用或者说是非法使用等各种不同的隐患增加了很多。比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客户和客户的交易信息并没有很详细的审核和查看,导致他们的信息被非法使用。这样的情况产生了之后会直接导致相关的个人或者群体相当一部分经济和财产的损失。
七、城商行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方法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相关单位尽快地出台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来保护更多的消费者权益,让相关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更好地规范市场上主体的各种行为。并应明确要求互联网上的管理机构,更加完善地保证消费者权益,详细并且认真的履行管理职责。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方法。应该针对互联网金融设立专门的维权机构,并且要很好地提高相关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并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这样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能够有地方投诉。并且要求相关的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加强互联网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保护。互联网金融企业或公司应加强对客户身份、财产、投资的喜好等重要信息的保密以及管理工作,对那些泄露客户信息的人要严格惩罚。用这样的方法进一步保证客户的信息不被侵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增强消费者对于互联网消费的积极性。
八、结语
从以上的研究发现,随着我国的科技发展渐渐的出现了城商行,城商行的出现带动相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中,促使消费者更好地在城商行上面进行消费,进而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4.
[2]温广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D].安徽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