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甘肃 兰州 73001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围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属于广义的重要社会治理主体之一,其执法办案活动是广义的社会治理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完善法律监督职能的客观需要。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线平台,作为“老百姓家门口检察院”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新型机制,拓展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领域和方式,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基层检察制度的有益尝试。如何使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服务模式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厘清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以“枫桥经验”为借鉴引导检察机关驻基层检察室服务模式创新,实现服务检察、民生检察,是当前检察机关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2016年经甘肃省编委批准,全省共设立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其中兰州市56个。自设立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就把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基层检察制度的有益尝试,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平台。各派驻基层检察室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七大任务”,积极打造“老百姓家门口检察院”,发挥检调对接、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派驻基层检察室服务辖区群众模式初步形成。截至2018年3月,共受理来信77件,接待来访群众646人次;督促公开涉农项目1 083个,公开金额152 036.03万元;发现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线索29件,协助办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发现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监督线索33件,发出书面监督意见21件,司法行政机关纠正21件;发现行政执法活动应该移送而未移送刑事案件线索7件,书面建议移送案件线索6件,公安机关据此立案1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参与案件调查31件,督促履职15件,督促起诉4件,参与出庭应诉2件;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39次,提供法律咨询352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4件,协助开展刑事和解4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6件,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
兰州市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虽然开局良好,初显成效。但是,在“枫桥经验”诞生55周年之际,我们重新审视、思考“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和法理实践,无论在基础建设、机制建设方面,还是在检察服务模式上与“枫桥经验”都有差距,目前的检察服务模式仍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期望。主要表现为:职能主业不突出,不敢大胆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不到位;有些地方检察室配置不平衡;派驻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法庭等司法单位及工商、食药等行政执法单位联系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等等,严重制约了派驻基层检察室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影响了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民生预期目标的实现。
“枫桥经验”对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服务模式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今后,检察机关要通过继承、吸收“枫桥经验”的内涵和价值,找准派驻基层检察室在职能、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协同配合、运行方式上的合理定位,以“枫桥经验”的四个内涵为着力点,不断积极创新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服务模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把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社会发展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使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真正成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新的增长点。
首先,全面发挥监督职责。坚持依法进行和强化职能的基本原则,严格履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意见》确定的7项职责,突出“六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督促基层司法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二是进一步深化对涉农信息公开监督,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实施等领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的摸排力度,重点办理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五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检察预防宣传工作;六是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职能,重点做好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其次,创新检察服务模式。派驻基层检察室要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贴近基层,深入基层,坚持到一线了解掌握情况,发现解决问题,查办处理案件。一是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设置按照“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尽量与法院设置的中心法庭相对应,合理调整乡镇检察室管辖覆盖区域,更加方便、有利民众;二是要切实采取为民、便民、利民的有效措施。
再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派驻基层检察室要发挥紧贴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开展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增强辖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第一,依法严惩农村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危害乡镇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乡镇民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强化乡镇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支持乡镇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对劳动争议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等案件支持起诉,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推动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三,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危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遗弃被扶养人、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推动形成和亲睦邻、尊老爱幼的文明风尚。
最后,始终坚持群防群治。派驻基层检察室要自觉融入综治工作这个大格局中,协同配合地方党委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一是要立足职能,对接地方平安建设。把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活动衔接机制延伸到乡镇基层,加强对各行政机关、派出所站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司法。二是发挥优势,对接乡镇综治工作。派驻基层检察室要发挥检察优势,与综治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及时掌握涉检信访动态形势,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加辖区内重大治安问题和重大民间纠纷的处理,参与跨地区、跨行业的民间纠纷调解处理,努力为民排忧解难,积极投身建立群防群治综治大格局,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