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绿色发展,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委共同发布的《生态扶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举措,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工作方案》的发布实施,不仅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根本举措,而且是推进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关键举措。
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务实举措。《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成立1.2万个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包括1万个造林合作社〈队〉、2000 个草牧业合作社),要吸纳1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要新开发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40万个;要通过生态发展,实现带动1500万贫困人口实现收入增长。在助力贫困人口脱贫途径上,《工作方案》提出,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生态公益性岗位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生态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等方式,提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帮助农村贫困户增收。《工作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脱贫力度,不仅能拓宽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渠道,而且能推动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鼓励贫困群众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提升收益水平,让保护生态环境的不吃亏并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让贫困群众成为绿色空间的守护人,从而能够用生态扶贫带动精准扶贫,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关键举措。优美的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社会财富,绿水青山是比金山银山更基础、更宝贵的财富;当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冲突时,必须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优先选择。生态环境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当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还不尽如人意,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搞不好还可能演变成社会政治问题。《工作方案》提出,“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协调好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融入生态扶贫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处理好短期扶贫与长期发展的关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地方特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扶贫工作思路,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绿色发展”。同时提出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11项重大生态工程,明确采取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机制、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等举措。《工作方案》建立了鲜明的工作导向,不仅将对我国生态环境的修复起到重大作用,而且有助于处理好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进而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是我们党新时期增进民生福祉的科学抉择。《工作方案》提出,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依托和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资源禀赋优势,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特色林产业和特色种养业,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积极打造多元化的生态旅游产品,推进生态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体验、生态科考、生态康养等,倡导智慧旅游、低碳旅游”,“培育壮大生态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倡导和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将有力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促进发展模式从低成本要素投入、高生态环境代价的粗放模式向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双轮驱动模式转变,从而推动绿色制造业、绿色服务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兴起,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农村生态环境好了,土地上就会长出金元宝,生态就会变成摇钱树,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生态农业、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乡村旅游就会红火起来。不仅如此,《工作方案》有助于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形成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建立,必将推动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既要坐而谋,更要起而行。《工作方案》已经发布,关键在于贯彻落实。一要建立生态扶贫责任体系。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要切实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纳入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抓好部署落实。二要建立生态扶贫投入体系。以生态扶贫为主要脱贫攻坚措施的地方要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各渠道资金,切实把生态扶贫作为优先保障重点。三要创新政府性资金投入方式,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更多资源投向生态扶贫。四要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生态扶贫任务,在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惠民项目、涉农资金整合、财政转移支付、金融投入、资本市场、保险机构、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五要建立生态扶贫技术培训体系。加大对生态产业经营大户、合作社和企业的技术指导,加大对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和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市场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六要建立生态扶贫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生态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和监督制度,统筹做好组织实施、日常调度、台账管理、跟踪检查工作,将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挂牌督办,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对生态扶贫资金监管实行“零容忍”,完善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审计、检查、约谈力度,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利益。七要深化生态扶贫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搬迁试点,创新资源利用方式,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推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推广经济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等新型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贫困地区资产股份化、土地使用权股权化;探索碳交易补偿方式,实现山川变绿、贫困人口得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助推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绿色中国、幸福中国、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