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娜娜 向友余 李海军
(1.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重庆高校市级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重庆 401331;2.西南大学体育学院 重庆 400700)
台湾地区适应体育发展状况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蒋娜娜1向友余1李海军2
(1.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重庆高校市级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重庆 401331;2.西南大学体育学院 重庆 400700)
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结合在台湾期间的学习见闻,发现台湾地区适应体育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广泛的教学对象、丰富的课程内容、灵活的教学方法,呈现出全纳教育理念先进、教师培育体系健全、教育服务全方位化、支持系统多元化等特点。借鉴其经验,对我国大陆地区适应体育发展的启示:法律的制定细致化、明确化;完善高校师资培育方案,促进适应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学科理论建设,建立适应体育课程新体系。
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适应体育;启示
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适应体育的发展水平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适应体育是指为了帮助身心障碍学生获得平等的运动机会,根据身心障碍学生的障碍程度、特点、兴趣、能力、需求所设计的个别化体育活动。对于身心障碍学生而言,适应体育教学是在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下,经过融合与完全融合过程,让身心障碍学生能够平等的接受免费与适应的公共教育。身心障碍者通过适应体育活动的学习,不仅可以积累其日常生活经验,加强人际交往、安定情绪,培养学习兴趣和能力,增强自信心,有利于更好地融入社会,还可以增强体质、增进运动技能,使其拥有安全、健康的生活,还可以充分发展个性,达成目标、实现人生价值。由此看出,适应体育教育对于身心障碍者自身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适应体育在世界众多国家地区的推进和发展,适应体育逐渐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向,成为世界发达国家重点发展项目。
台湾地区的适应体育最早可以追溯至1974年台湾省教育厅在台北县永和国中、彰化县二林国中及屏东县潮州国中设立的“国中肢体残障学童体育实施方案实验研究”的实验学校,至此展开了对特殊体育的推展[1],这三所学校特殊体育的发展是台湾地区早期适应体育的缩影。直至1993年教育部颁布《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五年计划》,特殊体育才得到正式的发展。1999年开始为期五年的《适应体育教学中程发展计划》,计划中正式将“特殊体育”更名为“适应体育”来作为身心障碍或者病弱学生体育活动的名称。2004年台湾地区开始实施为期四年的《增进适应体育发展方案》,直到现在施行的《推动适应体育方案》,教育部不但持续推广适应体育的理念,而且对于推动适应体育的发展也不遗余力。
在台湾地区政府与教育部的配合和带领下,台湾地区适应体育取得了显著成果,形成了与国际化密切接轨,独具台湾特色的适应体育体系。本文主要从适应体育法律体系、教学对象、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四个方面,对台湾地区适应体育的现况进行阐述。
(一)相对完善的适应体育法律体系。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是落实教育的重要保障,法律引导着教育的行动方向与目标。台湾地区适应体育政策的发展是以学校体系为基础[2]。为了落实与推动适应体育发展,台湾地区不仅在适应体育的考核、班级设置、教育对象、教学原则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还对适应体育的发展方向做出了规划。教育部最早在1954年9月13日公布《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患病学生体育成绩考核办法》中规定:“患病学生如经校医证明不宜参加剧烈体育活动,人数若满十人以上须由学校酌设特别体育班,并提出成绩考核的特别办法。”这是政府首次在相关政策、法令中规定患病或身心障碍学生的成绩考核办法,从此可以看出其重视程度。随后,教育部在1977年颁订的《国民(初级)中学体育特别班实施计划》对适应体育做出了详细的规划和部署:“(1)肢体残障、体能不足或病患伤残等不宜接受一般体育教学的学生,以不超过十五人为原则,编设体育特别班,尽量实施个别辅导;(2)各校应编列部分款额作为体育特别班教学活动的预算;(3)教学原则应考虑学生间的障碍程度及能力的差异,在运动规则、场地与器材上,应酌情修改,以适应学生的障碍状态、能力与兴趣。”1993年教育部首次针对特殊教育提出《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五年计划》,其中第十一项内容为推广特殊体育及残障运动计划,并具体颁布了为期四年的《改进特殊体育教学计划》,内容主要包括:“研修特殊体育法规,改进特殊体育教学课程、教材教法及学校指引,健全特殊体育教学评量制度,改进特殊体育教学环境设备,加快特殊体育教学研究发展。”相继教育部在1995年提出的《改进特殊体育教学实施计划》和1999年公布的《打造21世纪身心障碍体育之愿景白皮书》,其共同致力于推动台湾地区适应体育的发展,构建台湾地区特色的适应体育。由上可以看出,台湾地区适应体育经过多年的摸索、发展和进步,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了法律应有的规范作用。
(二)广泛的适应体育教学对象。台湾地区将特殊教育对象分为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语言障碍、肢体障碍、身体病弱、发展迟缓、严重情绪障碍、多重障碍、自闭症、学习障碍以及资赋优异儿童以及其他显著障碍共13类。虽然适应体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适应体育有着自己独特的教育对象。教学对象不仅包括了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障碍及身体病弱等障碍学生,还包括有特殊需求的普通学生。目前学校中只要无法与一般同学共同参与体育运动教学的学生,均是适应体育实施的对象。台湾地区适应体育教学对象几乎涵盖了所有障碍种类的学生以及普通学生,依据最少环境限制的理念,让学生获得最有利的教学安置,尊重差异性,以融合式教学满足所有孩子对于体育的需求。可见,台湾地区适应体育教学对象广泛,富有人文精神,具有多元化、包容性的特点。
(三)适应体育课程内容。2016年教育部公布全面调整的《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不仅在十二年国教课纲中正式列入适应体育,还明确制定了适应体育的学习阶段与每一阶段的能力指标及相应的分年细目。《课程纲要》的调整与公布,为适应体育课程内容的设置提供了理论参考。适应体育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动作、体适能、由运动体适能导引出来的游戏及活动、运动等四个部分。其中基本动作分为移动性的动作:走、跑、跳跃、侧并步;非移动性的动作:伸展、旋转、弯曲、推、拉、扭转、摆;操作性的动作:投掷、接运、踢、抛、敲击、抛踢;稳定性的动作:动态平衡、静态平衡,这四种类型动作形态。体适能分为健康体适能(有氧适能肌力、肌耐力、柔软、身体脂肪百分比)、竞技体适能(协调、速度、瞬发力、敏捷力)两种类型。由运动体适能导引出来的游戏及活动主要有轮胎运动、气球活动、举爬活动、放松活动、沙包活动、障碍活动、跳绳活动、韵律活动、降落伞活动和非传统性比赛游戏。运动分为个人性运动:射箭、举重、高尔夫、划船、保龄球、溜冰、单车、国术、游泳、跑步和钓鱼,双人性运动:羽毛球、网球、桌球、壁球和击剑,团队性运动:足球、排球、棒球、垒球、篮球和手球,这三种类型的运动项目。
(四)灵活的适应体育教学方法。台湾地区适应体育教学方法主要在授课方式、教学方式、运动规则、教学环境、教学器材、运动形态六个方面进行灵活调整。在授课方式上采取协同教学,由2位以上教师合作,同时上课,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教学。教学时根据学生个别差异,进行教学方法的调整,在教学中配合口语提示,采用示范与直观的视听教材、实际操作示范、身体协助与保护动作、触摸,提升教学效果。教学方式尽量减少竞赛性质,以乐趣化为主,亦可增长暂停次数或休息时间。运动规则调整,目的是让身心障碍学生获得更多的成功机会,例如,得分方式改变、降低球网高度等。教学环境调整,目的是在最少限制环境下进行教学,如,缩短距离、缩小球场或游戏场地的范围、减少环境干扰因子、增加安全维护、建立斜坡等。依身障学生的能力进行器材调整,器材稍加修正,可增加学生参与机会及成就感。例如,棒子加长、用较软的球、用较轻的球棒或球拍、用握柄较短的球拍、用较轻、较大或有声的球、降低球网、球篮或篮框加大或者改善运动器材的结构(如,篮球中置有铃声供盲人辨识)等。在调整动作形态方面,以走代替跑,以推轮椅、滚翻代替跑或跳;以坐、躺、跪代替站立;以滚翻或爬代替跑跳;以反弹球、滚球、肩下投球代替肩上投球等。教师通过考量学生的学习需求,依据学生身心状况,将教学方法做适度的调整与修改,以减少身心障碍学生与同伴之间的差距,以增加身心障碍学生融入普通班体育课的机会。
台湾地区适应体育从20世纪70年代的萌芽阶段到如今的蓬勃景象,经过40多年的迅速发展,技术领先全国,呈现出教育观念先进、教师培育体系健全、教育服务全方位化以及支持系统多元化的特点。
(一)全纳教育理念先进。全纳教育主张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强调接纳所有的学生,强调课程应该根据学生的特点、兴趣、需求适应所有孩子,而不是让学生适应课程。适应体育教学秉承着全纳教育理念,通过对课程教材、教育原则、教育方法、评量方式、教学目标等方面的调整,使身心障碍学生能够平等的参与体育活动,发展其体适能,使其得到适应成长。教师在课程规划上考量学生的能力及类别,参考上学期课程结果、学生喜好,从如何增进运动技能或维持运动量的角度来决定课程。在进行教学时,教师充分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健康状况,在活动中让学生了解自己的障碍部位及限制,不拘泥于正式的运动规则,以降低伤害的危险。在教学上为了增加特殊需求学生做决定的机会,采取合作学习教学法、适应性教学法、协同教学、同伴教学和发展性活动设计等教学技巧[3]。教师在教学目标设定上,以能充分运动、愉快活动为主。若学生不能适性学习教师原先设定的内容,则降低目标、换方式进行,调整仍以目标或目的为导向。适应体育教育理念紧紧围绕身心障碍学生的特点与需求,全面促进身心障碍者身心发展。
(二)教师培育体系健全。教学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中介三要素组成,学校教师是教育者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教学活动的原动力,推动着整个教育过程的发展和教育目的的实现。专业教师是适应体育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倡导者,决定着适应体育的发展速度和步伐,培育出专业的适应体育教师是适应体育发展的关键。台湾地区在适应体育专业教师培育体系上,建立了专门培养适应体育师资的“国立体育大学-适应体育学系”,同时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体育学系、台北市立体育学院身心障碍者转衔及休闲教育研究所、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和国立东华大学特殊教育学系均提供适应体育相关课程与研习。教育部为增进教师的适应体育专业能力,自1994年起委托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办理了三个适应体育的增能计划,分别是:改善特殊教育教学计划、适应体育教学中程发展计划、增进适应体育发展方案,办理了适应体育相关研讨会约97场,参与者高达9300多人[4]。自1999年以来,教育部针对各级学校与特殊学校办理适应体育教师增能计划,进行教师增能培训。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体育研究中心,在2003年到2005年办理了7场适应体育种子教师的研习会,其中课程主要分为初阶课程、进阶课程、高阶课程三大类,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需求选择研习课程,通过短期培训提升教师的适应体育专业能力。此外,2010年正式推动的学校本位教师专业学习社群制度,强调以同伴合作的方式来提升教学的专业性。2012年已经将学校行政人员列入培训对象,以提升任职人员的适应体育专业能力。台湾地区相对完善的师资培育体系,培育出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适应体育教师,为推动适应体育发展提供人才。
(三)教育服务全方位化。适应体育特别强调提供连续性的综合服务,强调适应体育资源协调、交流以及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在这种适应体育理念的指导下,台湾地区形成与实施PAP-TE-CA适应体育服务传输系统(其中P为计划,A为评量,P为处方、安置,T为教学、辅导,E为评估,C为资源交流、资源协调,A为推广),此系统结合以成就为根据的课程模式及“ICAN”模式(个别化指导、创造社会休闲能力、交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成[5],从而保障体育教学质量。该系统主要为教室、学校、机构及社区中有特殊需求的人提供服务。
图1 服务传输系统
运作模式(如图1)呈周期环状,运作流程为首先通过对身心障碍者进行体育适能评估,了解学生运动能力与限制,制定适应体育的教学处方和安置方式,进行适应体育教学指导,评量学生是否达到预期的运动和身体健康目标,然后调整体育教学计划,是一个不断修正不断循环的过程。该服务体系已经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呈现出良好的成效,如汪宜霈、钮文英根据PAP-TE-CA模式编成的适应体育教学模式,进行学龄脑性麻痹儿童适应体育教学成效研究,发现参与研究的三名脑性麻痹学童在整体动作功能方面均有成长,在关节活动度、Peabody动作发展量表、粗动作功能量表及儿童动作评估表问卷方面均有进步的情形[6]。
(四)支持系统多元化。多元的支持系统与适应体育的发展息息相关,在教学、行政、组织、活动等方面都得到体现,它是适应体育发展的坚实后盾,调节并推动着适应体育的发展步伐。在教学方面离不开专业团队的支持,主要由特殊教育教师、普通教育教师、特殊教育相关专业人员及学校行政人员等共同参与。在适应体育的个别化教学活动设计、教学、评量方式和辅导上,体育教师配合学校的治疗师,共同分担动作功能评量及实际教学的工作。在行政方面,台湾政府是负责身心障碍学者运动推展的主要单位,行政院体委会设有身心障碍国民体育推行发展委员会,其采取议制的方式负责推动身心障碍者的运动规划。2009年行政院体委会规划出《打造21世纪身心障碍体育运动愿景报告书》,期望能够通过对学校适应体育的推动,落实身心障碍者运动人口倍增计划的目标[7]。在组织方面,涵盖了教育部、中华奥委会、大专、高中、体育总局、各县市体育会等领域,分别设置教育研究委员会特殊教育委员会、特殊体育运动推动小组、特殊体育运动委员会、特殊体育运动委员会、特殊体育及残障运动委员会、中华民国残障体育运动协会、中华民国伤残运动协会、台湾适应体育运动与健康协会。在活动方面,设置台湾省仁爱运动会、台湾区身心残障国民自强运动会、各种单项运动竞赛与高雄市第一届台湾区残障国民运动会。台湾地区的适应体育支持系统涵盖了教学、行政、组织与活动各个方面,全方位的保障了适应体育的实施与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和教育质量,加强对特殊教育的学术研究,但特殊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适应体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滞后亟需改进。台湾地区适应体育在法律法规、师资队伍、课程设置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大陆地区适应体育的发展具有启示价值。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细致化、明确化。台湾地区从适应体育的教育对象、体育考核、具体的教育教学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适应体育政策体系,引导适应体育的发展方向。反观我国大陆地区,适应体育法律体系不完善,规范模糊不明确,只在《体育法》第四十六条有关体育设施部分,概括性地规范身心障碍者在文化、体育活动的参与权利[8];再者大陆地区的残疾人体育相关法规强制性不足[9],实际法律效力较低,内容笼统空洞,缺乏实际的、具体的操作规范以及相关部门的保护和监督;尤其是对于适应体育的教材课程、教学设备资源、支持体系等方面没有具体的说明,无法实际推动适应体育的实施与发展。我们应该借鉴台湾地区以及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完善适应体育的法律体系,明确规定适应体育实施与发展的具体事项:将适应体育纳入我国课程标准;规定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为适应体育教学对象;适应体育教师应具有适应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班级设置以不超过十五人为原则,编设体育特别班,实施个别辅导;在考虑学生的障碍程度上制定教学原则,在运动规则、场地与器材上应酌情修改。其次,各级地方政府应出台一些适应体育实施办法,明确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相关部门三者间的责任,使其各行其责,相互配合,保证身心障碍学生享受应有的权益以及适应体育实施成效。
(二)完善高校师资培育方案,促进适应体育教师专业化。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育对于身心障碍学生的体育教学的推展与执行有直接关系。适应体育学科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必须要求适应体育教师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能力以及适应体育教学方法策略。在英国,教师在实施体育教学时,非常强调活动的安全性,至少会有一名助理来协助教师进行体育活动,并且会外聘校外专业运动教练来担任特殊需求学生的体育教师,可以看出英国对适应体育的师资专业素养要求相当严格。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几乎没有专门培养特殊体育师资的场所,特殊学校的体育教师一般是由非体育专业的特殊教育教师担任,体现出特殊教育学校对体育教师的需求与特殊体育教师培养滞后两者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显[10]。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队伍整体处于年轻化阶段,学历偏低,特教工作年限低,教学经验不足[11]。因此,教育部应鼓励师范院校或体育院校,增设适应体育课程或成立相关系所,提供定向奖学金,以吸引更多优质人才投入到适应体育事业。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大学相关系所的结合,积极开办或者承办特殊教育适应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和研习,加强在职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学科理论建设,建立适应体育课程新体系。随着适应体育在世界各国的推进和发展,我国大陆地区研究学者开始探讨适应体育的学科内容,认识到与社会学、生物学、特殊教育学、医学等相关学科的相关性,但目前的研究成果多是描述性的研究、缺乏实证性研究[11]。研究内容集中于学科理论与适应体育教育基本理论、体育教师的师资培养等方面,主要探讨适应体育的意义和目的,教师专业化问题以及融合教育背景下适应体育个别化的课程设计和实施方面差距问题,缺乏对于适应体育系统的、全面的认识和研究。我国大陆地区从21世纪初开始使用适应体育的概念,常用的名词是“残疾人体育”“特殊体育”“残疾人奥运”等,对于适应体育概念的使用存在不统一的问题。这些名词相对于国际上的术语,更多的是对于身心障碍人士的歧视性与标签化,以及对其缺陷与不足的片面关注,缺乏人文性和包容性。由上述表明,我国大陆地区适应体育学科研究正处于初级阶段,学科体系结构不清晰,理论研究相对落后,在适应体育的教育内涵、内容、方法上存在不足。因此,我国须加强适应体育学科理论建设,统一适应体育的概念使用形式,逐步增加人文关怀,以客观积极的态度和发展的眼光看待身心障碍者。再者,我国大陆地区的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质量与进展都远远落后于台湾地区,课程改革可学习其精髓不可原本照搬,应该具有自己的特色,课程调整不要仅局限在课纲和课标,要按照学生的个别化需求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借此对课程进行各个维度的调整,发展出适合特殊学生的适应体育课程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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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438(2018)01-0010-05
2017-09-18
蒋娜娜(1991-),女,回族,山东聊城人,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身心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向友余(1963-),男,重庆人,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发展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
[责任编辑 刘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