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卫生行业税收管理状况的调研报告

2018-01-09 21:17马勇马莲
经营者 2017年12期
关键词:税收管理医疗卫生发票

马勇+马莲

摘 要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医疗卫生行业经营方式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加之“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推行,对医疗卫生行业产生了新的影响,也对基层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关键词 医疗卫生 税收

一、医疗卫生单位户籍管理情况

银川市兴庆南区辖区范围内现有卫生行业单位102户,其中100户已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务管理,2户企业为军队系统直管医疗单位暂未接受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率为98.03%。从注册类型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19户、股份公司5户、其他有限公司11户、私营有限公司3户、内资个体61户、其他企业1户。

二、医疗卫生行业地方税收征管现状

第一,医疗行业税款征收情况。2015年

1月~2017年10月,辖区内医疗卫生行业入库税收收入7538万元,占同期第三产业税收收入的7.05%,占全部税收收入4.85%。其中,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6850万元,占医疗行业全部税收收入的90.87%。

近三年来,医疗卫生行业税收收入逐年增长,在反映行业利润的同时,也说明地税机关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税源精细化管理等征管措施的执行效应明显。近三年来,医疗卫生行业税收收入虽然逐年增长,但税收增长幅度却逐年收窄,由2015年的48.76%下降至2017年9月的27.71%,也能看出卫生行业税收高度集中在单一税种上。其中,个人所得税一个税种入库就占据了行业税收的九成以上,表明税务机关在税种精细化管理上还有待加强,在管理手段上还有待创新。

第二,目前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军队、部队下属的医疗单位未实施税收管理。由于军事涉密等敏感问题,军属企事业单位有理由游离于地方行政管理之外,同时国家对国防事业一直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军属企事业单位的税收管理处于真空状态。在实际存在个人所得发放和房屋场地租赁经营等应税行为的情况下,仍拒绝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二是对医疗单位非医疗服务收入税收征管不足。“营改增”前我们在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税收管理时发现,其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等普遍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同时,部分医疗单位通过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营利性“科室”“病区”“医疗项目”等,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未单独核算。三是个人所得税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纳税人内部管理不规范,少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如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加班费等不纳入工资薪金所得核算,少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公立医院专家到联营医院坐诊,按月取得高额坐诊费以开具劳务费发票的形式按1.5%缴纳个人所得税,未通过明细申报正确扣缴个人所得税。四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实,企业所得税征收率较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多为老的事业单位,普遍执行“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原则,对应纳税的非医疗服务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利润,造成利润核算普遍不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于服务收入减免税条件严苛,部分纳税人为少交税,取得收入能不开发票就不开,购进药品发票真假难辨,人员工资发放、劳务费佣金支付等更多是白条入账。五是减免税程序性管理不到位。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享受减免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批准。通过调查发现,无论是营利性医疗单位还是非营利性医疗单位,均存在未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手续,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第三,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征管问题原因分析。一是较高的个体私营经济占比导致医疗行业隐瞒收入现象较为普遍。就所管辖的医疗卫生行业而言,61户个体经营单位都属定期定额户,而且规模均较小,没有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导致地税机关无法准确核定月营业额,对纳税人所报收入无依据可查,税收定额普遍低于经营实际,个体经营单位税负率几乎为零;部分私营企业财务核算不严,基础管理不牢,在降低税负率利益驱使下出现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的情况,致使涉税检查工作难度较大。二是纳税意识不强导致地方税申报率较低。一直以来,医疗机构游离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导致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纳税意识淡薄,甚至许多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都认为医疗机构是免税行业。多数医疗机构在签订租赁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药品采购合同等未缴纳印花税,有的医疗机构甚至连经营账簿也未贴花;部分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和车辆,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三是行业税收管理方式滞后制约了税收征管质效的持续提升。个别基层税务人员思想认识不够,认为医疗卫生行业是公益事业,税收管理可管可不管,思想放松了。創新管理意识不强,在企业改制和经营形式变化后,不积极探索行业税收管理的有效措施,形成人为性管理漏洞。

三、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基层税务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医疗行业税收管理:

第一,加强纳税宣传辅导,优化税收优惠管理。加大诚信纳税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纳税人座谈、政策公告等多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持续税收宣传,不断增强医药行业投资者的纳税意识。加强对医疗卫生从业者的纳税指导和培训,促进纳税人准确核算,据实申报,依法纳税。同时,加大减免税后续管理力度,定期对纳税人减免事项进行监督巡查,严格规范下户巡查,提高税收管理员的执法水平。

第二,着力税源摸底调查,加强户籍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规范2.0》,认真做好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等工作,着力整顿漏征漏管户、随意认定非正常户、注销税务登记不规范、登记补录信息不全面等现象和行为。定期监控医疗业管户真实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税源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管理。

第三,突出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发票监控管理。以加强国地税合作为契机,加强发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国税系统信息共享、功能完备、安全规范的发票信息化系统,定期开展申报纳税情况与发票使用情况稽核比对,提高发票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国税、司法、药监、卫生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作用,推进发票管理综合治理建设,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行业发票用票环境。

第四,依托税收风险管理,细化重点税种管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税收分析和风险管理,不断完善风险指标体系,促进医疗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循环上升。定期开展医疗行业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维护税收执法刚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那些有意隐瞒应税行为或通知申报拒不申报纳税的单位,一经查实,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切实发挥税收“黑名单”制度作用,依法、依规有序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促使经营者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作者单位为银川市兴庆区南区地方税务局)

[作者简介:马勇(1979—),男,宁夏固原人,硕士,研究方向:工商管理。通讯作者:马莲(1975—),女,宁夏吴忠人,本科,法规科长,研究方向: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献

[1] 李晶.医疗卫生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完善[J].税务研究,2012(05):75-78.

[2] 刘柏惠.增值税扩围背景下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选择[J].地方财政研究,2015(06):57-63.endprint

猜你喜欢
税收管理医疗卫生发票
“互联网+”视域下大数据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浅谈医院财务报销发票的审核
拒开发票要维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的对策
国家两部门联合推进居家医疗服务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启用
浅谈现代税收管理理念
浅谈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