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多次强调“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划清了容错免责与违纪违法违规的关系和判断尺度,使容错免责与懒政追责“双管齐下”,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政治机关,如何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为党纪国法守住底线,为改革发展护好航线,为干部干事创业、健康成长托住安全线,需要学深、悟透、笃行,一以贯之。
旗帜鲜明落实容错纠错,为改革创新的干部壮胆。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出现瑕疵和失误在所难免。一些干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工作激情减退,畏首畏尾、怕这怕那,甚至错误认为从严治党影响发展、影响干事创业积极性。切实让他们走出认识误区、提振精神再出发,十分重要。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向广大干部讲清楚容错纠错原则、条件,鼓励大家围绕改革发展积极建功立业。无论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还是在服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风险等具体工作,只要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在纪律和政策框架下,可以“开绿灯”“兜住底”,大力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正能量。
旗帜鲜明保障正当待遇,为敬业奉献的干部担当。保障干部职工正当福利待遇,保护合法权益,是增强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地落实,乱发滥发津补贴等行为已经难寻踪迹,但也出现了一种“极端思维”,将正当福利待遇也一并拿掉,造成干部职工内心的失落与不平。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握不准、理解不透,以偏概全,消极应付,实质上也是不担当、不作为。在继续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同时,要统筹抓好待遇政策和正向激励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为广大干部推动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让广大干部劳有所获、干有所得,以更足的精气神投身改革发展。
旗帜鲜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一线干部减负。今年9月,中央纪委专门下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纳入负面清单。一段时间以来,有的部门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造文件、发指令,上下一般粗,措施空对空,基层无所适从;有的热衷于开展监督检查,“钦差大臣”满天飞,你方唱罢我登场,基层疲于应付;有的将必要的工作留痕演变为痕迹主义,本末倒置;有的依赖于签订责任书,美其名曰层层压实责任,实质上逐级推卸责任。对此,基层干部十分反感,共同心声就是希望减负松绑。解决这个问题,各级党组织须敢于担当尽责,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担当尽责,不能软肩膀、推责任,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留给基层、留给一线干部,让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创造。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通报,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长的土壤。
旗帜鲜明打击诬告陷害,为好干部澄清正名。我们党历来的政策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敢于担当的干部做事敢破敢立、披荆斩棘,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可能受到别人误解非议,甚至遭到造谣诽谤、中伤诬告。诬告陷害不仅是歪风邪气,更触碰了纪法底线。从党规党纪到法律法规,都对诬告陷害的处理有明确要求。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也明确强调,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時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纪检监察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对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受到的信访举报,稳妥慎重把握核查时机和方式,对反映失实、查无实据的及时予以了结。干部受到不实反映,只要干部愿意,可以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向所在党组织发函等方式,及时澄清事实。对于那些恶意中伤、散布谣言者,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决不任由谣言和非议扩散蔓延,决不让别有用心的人得逞。
旗帜鲜明体现组织关怀,为受过处理的干部打气。组织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干部受到处理,其本人愧疚自责,组织惋惜痛心。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挽救了一批、警示教育了一批,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调查处理、问责追责都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每办一个案、每处理一个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严谨而审慎。我们科学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这既是及时的“敲打”提醒,更是对干部的关爱保护。同时,综合考虑违纪违法情形、平时表现和认错悔错态度,对个别干部依纪依法从第四种形态转为第三种形态,有效避免“好同志”变为“阶下囚”。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严在经常、重在平常、管在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干部“小过错”演变为“大问题”。把握好问责尺度,坚决防止问责泛化,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督促,过于依仗问责来推动工作。正确对待、经常关心受过处理的干部,及时开展“回访”疏导,使其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斗志。积极为那些知错悔错、立行立改、表现优秀的干部提供发展空间,影响期满后,该表扬的表扬,该评优的评优,该任用的大胆“放行”任用。
秉持“三个区分开来”,前提是依纪依法依政策,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在强调鼓励创新、激励担当、容许试错、宽容失误的同时,要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作风“减压”。对胡干蛮干、肆意妄为的干部,对给了舞台不唱戏、占着位子不作为的干部,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干部,决不纵容、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作者系中共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