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程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12月13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做出重大判断。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基于新的形势,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当时的舆论解读“压倒性态势形成”的重要表现之一是,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比2015年下降17.5%,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首次回落。腐败的气焰被遏制,反腐败斗争在党心民心上增强了信心。
那么“压倒性胜利”呢?一年多时间里,中国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到“压倒性胜利”,经历了什么呢?
“压倒性胜利”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反腐败斗争总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包括三个标准,即: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纪委提交给十九大的工作报告中的表述就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也与三年多前习近平總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所强调的一脉相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而这其中不敢腐、不能腐一年来变化最明显。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已达70余人。这当然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但震慑强化更显著的质变表现之一是主动交代说清问题的干部,尤其是高官从今年7月份开始,逐渐增多。
继7月最后一天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之后,短短一周之内河北邯郸市统战部长王社群、河南焦作市副市长魏超杰相继投案自首。全国各地也纷纷出现监察体制改革后投案自首的“第一人”。另一边,不少地方纪委也在推行限期交代问题的政策,主动到纪委说清问题的基层官员不少。这些均折射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及取得的卓著成效,对违纪违法者形成的强大震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聚焦主责主业到派驻纪检组,“党中央就一直思考和谋划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更好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其中,监委的成立可以说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中最重要的质变之一。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而监委成立后,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并在向基层和派驻机构延伸。
当然,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在作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重大判断的同时,也明确重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并进一步强调“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此看来,下一步反腐败节奏依然紧凑,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深化监改,推动反腐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