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工作和教学的设计与开展应该在充分理解并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认知发展规律、道德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做到“不陵节而施”“学不躐等”,让德育工作与教学发生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内,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好奇心与学习的兴趣。
促进学校德育的纵向衔接与横向贯通一直是我国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就提出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总体要求:“使大中小学德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螺旋上升,不断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我国“要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近年来,我国研究者及实践者对学校德育从目标、内容、实施等方面有效衔接的研究与实践探索,也推动了学校德育体系的整体性建设。
一、中小学德育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和教育部已经颁布的关于德育工作的系列文件,都明确了学校德育工作要体现育人目标的整体性和一致性,教育内容的连贯性和衔接性,教学方法的适切性和有效性,但是一直以来,在学校德育实践中,仍然存在断裂或者衔接效果不好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差,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难以落实。具体而言,中小学德育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归结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学段间德育内容的组织与安排呈现无序性
德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一个通过教育逐步形成和发展的,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个“序”,既可以理解为先后的顺序和步骤,也应该理解为事物发展变化所具有的内在规律性的秩序。德育的循序渐进,应该关注到两个方面的“序”:一是学生道德认知发展的内在规律性的阶段顺序;二是德育教学内容所具有的内在逻辑性顺序;二者如果能够在顺序上比较好地进行匹配,就可以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知行合一,达到预期的德育成效。
在各教育学段的德育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违背循序渐进原则导致德育不衔接或衔接不科学的种种现象:一是忽视或者超越学生的认知发展阶段性规律。比如,让低学龄段的学生学习超越其认知能力的、过于抽象难懂的德育内容,所学内容远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之外,不但影响教育效果,而且会导致学生学习中产生困惑或压力;二是教育教学内容的呈现不遵循德育内容的内在逻辑性顺序。在学生还没有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随意引入新的德育内容,使学生不能在已有的认知结构中找到可以迁移新内容的旧知识基点,这样的教育教学费时费力而且事倍功半。
(二)德育与学科教学的衔接缺乏融合性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需要教育系统内外通力协作,尤其是教育系统内部的各教育要素协同发挥作用必不可少,因此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是至关重要的。全员育人要求所有对学生产生影响的人员都要承担育人责任,因此,全员既包括学校里的所有教职员工,也包括社会和家庭中能够对学生产生影响的人。在学校情境里,则是指所有教职工都要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育人职责,教师要教书育人,管理者要管理育人,职工要服务育人;全程育人与全方位育人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强调时时皆是育人之时,处处皆是育人之所,学校的环境、文化、思想和活动等都要能够起到育人的作用和效果,总之,教育无小事,事事皆可育人。
在有些学校或教师的认识中,往往把德育工作归为德育科教师或者专职工作人员的事务,德育科之外的学科只是注重本学科内容的教学,导致学科育人的功能和效果被弱化,学科教学的三维目标被窄化为仅仅是学科知识和技能目标的达成;在一些学校,为了确保学生在各种考试中获得高分,更是把学生的校内时间基本都安排在课堂教学中学习各学科的知识,而学生放学后的校外时间则被迫用在完成各学科的课后作业上。这样,德育不但不能通过其他学科的教育教学得到有效开展,反而被边缘化,导致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能落到实处,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目标不能有效达成,以致于培养出一些有能无德的“坏才”凭借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危害社会。
(三)学校德育与家庭和社会的衔接缺少连续性
我国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合力教育促进学生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成果已经形成共识,即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形成教育合力才能真正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学生的健康成長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有效协作形成的合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三者相互衔接与融合能够产生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互相强化的效果。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些地方却日益出现学校与家庭和社会之间不能有效合作,甚至相互隔离、对立的现象,这种情况有两种表现:其一是有些家长不能站在为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上去看待问题,不仅不配合学校和教师,还存在一种不信任感,一旦孩子在学校有任何问题,就“上告”学校所在的教育管理部门,甚至进行“校闹”。学校德育工作有时不仅得不到家长的支持,反而在家长对孩子的“保护”中乏力,德育效果难以在家庭中延续;其二是学校开展德育的方式或内容在体现时代性和现实性方面有待改进,与日常生活和社会现实脱节,这样,学校尽心尽力开展德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因为不能与家庭和社会有效衔接,而导致出现“5+2=0”甚至“5+2<0”的现象,即学校在一周五天中所开展的德育成效,被学生在周末两天中在家庭和社会中所体验到的教育所抵消,甚至导致学生对学校的德育内容产生怀疑。
二、促进中小学校德育衔接的策略与途径
解决上述中小学校在德育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在教育教学中促进德育工作实现各学段间科学衔接、与各学科无缝衔接、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学校和教师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遵循规律,循序渐进,促进德育在学段间的衔接
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研究结果都表明,学生的身心发展、认知发展和道德发展都具有内在的规律性。比如,皮亚杰提出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以认知结构为依据,把人出生后的心理发展区分为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2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2岁及以后),每个阶段都有不同于其他阶段的特征。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认知发展也具有阶段性特征,他把童年期的道德认知发展分为如下四个阶段:自我中心阶段(2~5岁)、权威阶段(6~7、8岁)、可逆性阶段(8~10岁)和公正阶段(10岁以后)。劳伦斯·科尔伯格采用“道德两难”(moral dilemma)问题情境,探讨儿童对道德判断的内在认知心理历程,把儿童道德发展区分为三个发展水平六个发展阶段,即:水平1包括两个阶段:惩罚与服从阶段和个人的工具主义目的与交易阶段,水平2包括相互性的人际期望、人际关系、人际协调阶段和社会制度与良心维系阶段;水平3包括至上的权利、社会契约或权利阶段和普遍性伦理原则阶段。这些规律性的认识对于教育教学的开展具有很重要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学校德育工作和教学的设计与开展应该在充分理解并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认知发展规律、道德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做到“不陵节而施”“学不躐等”,让德育工作与教学发生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内,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好奇心与学习的兴趣。各教育学段间德育衔接的本质是德育内容的逻辑顺序与学生认知阶段和道德发展阶段的适当衔接和恰当匹配,是给处于某个发展阶段的学生相适应的德育内容并采用适当的措施与方法,既不超越阶段,也不简单重复。学生从一个低学段升入到高一级学段后,会到一个新的学校或班级开始全新的学习生活,然而他的身心发展、认知发展和道德发展并不会同时出现一个标志或者分界线、不会显示从一个阶段一下子就进入到高一级阶段的飞跃。因此,在德育教学的要求、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不能搞“一刀切”,还要注意阶段间的衔接和过渡。这就要求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前一学段的德育学习有充分的了解,对学生已经达到的德育水平进行调查分析,然后根据当前阶段的德育目标要求,制定出能够衔接起前后两个阶段的教育方案或教学计划。
(二)更新观念,融合渗透,落实德育与学科教学的衔接
立德树人是当前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指出:“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杜威认为,“道德是教育的最高和最终的目的”“道德过程和教育过程是统一的”。(《杜威五大演讲》)课堂教学是学校育人的主渠道。各学科的教学目标和任务中不仅包括了本学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的内容,而且有通过学科教学促进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的目标要求。
当前,教育部已经在推动各学科课程教材在立德树人中发挥龙头作用方面开展了系列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所有地区在起始年级统一使用教育部组织新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这三科教材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坚持了“德育为先,以德塑魂”的原则,特别着重加强了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教育,全面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2018年初,教育部颁布新的高中课程方案并同时印发了14门课程的新标准(2017年版),要求各学科结合自身特点,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关内容,围绕各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与落实,各地各校依据自身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教学内容,发挥出课程德育的最大效益。由此可见,作为国家层面上的课程和教材,已经把德育全面融合渗透到了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之中。
然而,根据美国课程专家古德莱德的课程层次理论,从已经获得官方批准和认可的国家课程(或正式课程)到学生的经验课程,中间还有领悟的课程和运作的课程两个层级,如何保证国家课程中所有的要求都能够通过教师的领悟和运作,真正在学生的经验课程层面上全部实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教师要转变观念,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基本理念,在大德育观的统领下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其次,各学科教师要真正把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统编教材的基本思想和教育理念学懂悟透,把德育全面融入学科教育教学中,真正实现教书育人;再次,教师要结合具体教育教学任务,把德育适当地渗透在教育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和活动中。这样,德育与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才能真正实现无缝衔接。
(三)落实政策,合力协作,加强德育与家庭和社会衔接的实践
迄今,国家已经出台关于德育工作的多个文件,就大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性推进、体系化统筹进行了安排与部署,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先后出台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2017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学段衔接的德育目标,丰富了德育内容,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德育重要内容加以强调,并且比较详细地就德育工作实施途径提出了要求。
上述一系列文件从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进行了设计和规划,可以说是明确了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多条路径。如何把这些经过精心研究与设计的政策要求转化成卓有成效的教育实践,则需要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具体教育教学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学校在做好校内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外,积极主动地开展与家庭和社会的有效衔接是提高德育成效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
首先,学校和教师要充分重视并且调动起家庭在学生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人生起航的港湾。家長和家庭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性,就好像土壤对于禾苗一样,一方面是必不可少,另一方面是直接影响着甚至决定着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孔丛子·居卫》中所说的“有此父斯有此子,人道之常也”,就是讲家长对孩子成长和发展影响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志愿者等多种与家长建立起稳定、持续、良好的合作育人的关系,充分发掘家长作为德育工作的教育资源,从而建立起家校德育的有效衔接,形成家校育人的合力。
其次,学校也要重视社会在德育方面的巨大作用。杜威认为,“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改造”“学校即社会”,人们在社会中参加真实的生活,才是身心成长和改造经验的正当途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生的品德素养、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养成,仅仅靠学校里通过课堂教学所开展的德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各种不同的真实情境中现场观察、亲身体验、深度参与,而社会可以提供丰富多样的生活场景,让学生可以在其中感受生活、发现问题、深化认识、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技能。
最后,学校应该探索多种方式与社会和社区建立起联系。一是丰富德育载体手段,建立横向、纵向相衔接的校外教育资源体系,开展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与学校课程、德育体验、实践锻炼有机融合,引导学生从课上走到课下,从校内走向校外,从思想认知到亲身体验,从而实现学校德育与社会的有效衔接。二是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各类主题实践。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郑彩华,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