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山+周火梅
摘 要: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得到了来自政府、高校、社区、公司及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等的支持。这些支持,融合在政策、措施、行动与服务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这个系统的重要构成要素包括政府扶持、创业教育、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创业平台、创业服务等方面。其成功之处包含深入而富有成效的创业教育、政府的全方位扶持政策与周到服务、大学和社会机构的积极参与、美国的创业精神与创业文化。其借鉴意义是,我国的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应做实创业教育、实施校内外联动、加强政策扶持与创业服务、建设多样化的创客空间及大力发展创投基金。
关键词: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美国
作者简介:王万山(1968-),男,海南乐东人,博士,九江学院副校长,博士师导师、二级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创业学和价格理论;周火梅,江西财经大学与九江学院合作培养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33-0091-06
在美国,社区学院一般指最高可授予文、理科副学士文凭的一般公、私两年制大学及技职院校。社区学院作为美国高等教育金字塔结构底端,对于实现美国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促进经济发展和缩小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社区学院的主要功能是转学本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社区里的继续教育。根据美国社区学院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mmunity College,简称AACC.)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全美共有社区学院1108 所,其中公立学校982所,独立院校90所,部落宗族院校36所,在校生共1220万人,约占全美大学生数的一半。其中约有720万为学分制学生,所占比例为59%,约500万为非学分制学生,所占比例为41%。在学分制学生之中,62%(约450万)为兼职学生,38%(约270万)为全职学生[1]。
一、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构成
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的创业学习与创业行动,如其它层次的大学生一样,得到了来自政府、高校、社区、公司及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等的支持。这些支持,融合在政策、措施、行动与服务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
(一)创业教育
美国职业院校创业教育快速发展是2002年以后。2002年全美社区学院成立了全国性的创业协会,自此起在美国各社区学院开展普遍性的创业教育教学与研究,并举办了多起全国性的创业计划大赛活动。据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分校范斯克教授2007年对美国1193所社区学院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开展的调查:66%的社区学院提供至少一门创业方面的课程,14%的社区学院提供创业学副学士学位,19%的社区学院提供创业培训证书,55%的社区学院提供创业进修教育,26%的社区学院提供创业教育项目,20%的社区学院拥有一个小企业研究中心[2]。现在,美国社区学院创业教育已成为美国高校创业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社区学院创业教育有三个特点:
一是创业教育课程较为全面和丰富。为保障创业课程开设的效果,美国社区学院大多都建立了严格的课程审查制度。每开设一门创业课程,教师和咨询委员会成员都要进行协商,确定新课程开设的必要性及制定课程标准。而审批一门课程,则需要按照一定程序由院长理事会、学院教育事务委员会、学术执行机构、学院董事会等机构层层评估[3]。创业课程分为三种类别:第一种是创业理论知识课程。这是学生在校期间必修和选修的创业课程,需计入毕业学分中。主要采取授课老师在课堂里讲解创业理论知识的方式完成。第二种是创业流程教育。讲授创业企业从建立、发展到成熟过程中的所有原理、风险和规则,让学生理解创业企业运作模式、风险及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三种是创业实训活动。学校通过举行创业教育研讨会、创业大赛和各种创业活动来传授创业技能。美国社区学院专业类创业课程的开设不仅是课堂教学,更多是突出创业技能课程的实践性。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特点,结合通识类课程知识,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推广、创业论坛与创业沙龙、体验式营销、创业夏令营、创业考察等活动,联合校内外资源创建FastTrac项目、学生企业项目、孵化器项目、技术转移项目等,将创业课程与创业实践训练很好地结合起来[4]。
二是非常注重创业导师人才的培养。美国社区学院的创业导师来源多元化,除学校本身的专职创业导师外,还包括创业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或是其他社区学院的创业导师。甚至有些社区学院邀请世界著名大学的学者来校担任创业导师。美國社区学院的创业导师具有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很多创业导师从事过创业或是企业兼职,参与过各种各样的企业管理与经营活动。因此,这些创业导师具有敏锐的捕获创业信息和市场机会的洞察力。创业导师既富有理论知识又拥有实践运作能力,能更有效地开展创业教育教学工作,更好指导学生开展创业活动。
三是社区创业教育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美国社区学院的创业教育得到联邦、州、市等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颁布系列的支持创业法案,尽力为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商业和市场环境。联邦和地方政府还以创新教育项目为载体,以项目拨款为方式,积极推动社区学院创业教育的发展。近年来,美国教育部先后通过贸易调整拨款项目、世界第一拨款项目、试验点行动,以及开放数据和开放教育等项目大力推动社区创业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二)创业投融资支持
美国政府对创业投融资支持没有划分社会各界群体,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与其它公民创业获得资金支持的渠道基本一致。政府对创业投资和融资的支持主要通过1953年设立的小企业管理局(SBA)实施。创业投资方面,美国通过四条途径给予支持。一是1958年通过《小企业投资法案》,批准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由SBA通过向SBIC 提供低息贷款、购买债券和加入SBIC风险投资的方式支持创业企业投资。1992年通过《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案》,规定小企业管理局需为从事股权投资的小型社会投资公司提供融资担保;1993年《信贷担保法案》,降低了商业银行向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在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后,美国出台的《小企业贷款基金法案》,进一步为小企业提供减税和贷款支持,并帮助资产少于100亿美元的社区银行增加向小企业放贷[5]。二是小企业创新研究投资支持(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BIR)。美国于1982年正式实施该项目,由联邦政府机构负责科研经费,SBA负责监管,以合同或捐赠形式把科研经费交给小企业,特别是由高校教师与学生创办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其中相当部分为社区学院师生创业的小企业。在SBIR项目起动实施20年中,共投入资金130亿美元,资助了近7万个科研投资项目。三是实施新市场创业投资项目(New Market Venture Capital,NMVC),用以弥补SBIC的投资盲区。SBIC的投资规模一般在30万500万美元之间,而在5万-30万美元之间的创业投资需求得不到满足,产生小规模资金需求的企业一般是中低收入地区的小企业,SBIC支持的正是这类科技小企业。融资方面,美国主要通过SBA为小创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经国会授权,SBA与7000多家商业银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通常SBA为少于15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5%的担保,为15万到200万美元之间的贷款提供75%的担保,贷款期限平均为7年。此外,还有区域性和社区性创业担保体系,由社区政府为社区学院的大学生创业提供相应的创业贷款担保[6]。
(三)政府提供税收优惠
1978年,美国政府将创业投资资本利得税从49%降至28%,1981进一步降至20%,极大地激励了创业投资的发展,从而也鼓励了股权投资者对社区学院大学生的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措施是美国政府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重要手段。政府给予天使投资者一定程度的税收抵免或者某些优惠措施,以此来鼓励民间投资者投资于初创企业,包括社区学院大学生创办的初创企业。美国大多数州都推出了针对天使投资的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夏威夷州对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天使投资项目给予五年的税收抵免优惠;爱荷华州不仅为创业者提供向天使投资者展示其投资计划的平台和机会,还给予个人天使投资者和共同基金高达千万美元的税收抵免。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社区学院大学生的创业投资及其发展。
(四)政府与社区学院紧密合作
为了支持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紧密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美国政府出台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各社区学院与企业建立各种校企合作服务机构。例如MIT的机构分为两大类:一是创业服务机构,这些机构既注重理论教育,又注重实践锻炼,还为企业家与创业者提供交流平台,通过资金资助、提供咨询等服务催生新企业。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如成立技术许可办公室(Technology Licensing Office,TLO),其主要任务是“对在MIT、林肯实验室(Lincoln Laboratory)和怀特黑得研究所(Whitehead Institute)的研究成果进行技术许可和商业化投资,通过这些投资促进新产品的出现和经济的发展,使大学的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美国的教育部门还允许社区学院的教师停职创业或兼职创业,允许社区学院学生休学创业。
(五)重视创业平台建设
美国很多的社区学院建立了创客俱乐部、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最为突出的是社区整合模式的“创客空间”。美国高校在规划本校创客教育实施时非常重视与社区创客教育的联动。比如,伊利诺州立大学商学院创建了以“学习、制造与分享”为理念的创客实验室,供社区创客使用。通过创客实验室组织社区创客大会,学生向社区居民展示、推荐并销售。美国社区学院创业中心分为三类:一是整合型创业中心。为本校学生提供各种类型的创业项目,同时向社会开放,进行创业培训和商业援助,建立创业合作伙伴关系。二是小企业中心,由州政府资助建设,主要提供各种非学分式创业教育项目以及便捷的商业服务,包括指导商业计划书、一对一服务、成功导师项目等。三是外联型创业中心。主要是商务信息中心和商业发展中心,一般由地方政府指导,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进行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还有一些非营利性组织与美国社区学院合作,建立创业合作联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扶持。“社区创客”形式多种多样,成为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的主要实训实战基地。可见,美国社区学院创业教育平台已形成了政府、学校和行业企业机构三者联合的多边建设体系。
(六)政府提供良好创业服务及环境
美国政府对创业的良好服务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简化小企业创办手续并降低进入门槛。在美国,新创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到正式运营所需程序仅为6个,从开始申请注册到新公司开业只需要6天,开办公司所需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零。二是制定了一系列的小企业经营保护法。为保护创业小企业的成长和保证其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美国政府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小企业促进法案,如《小型企业投资刺激法》、《小型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公平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小企业研究和开发促进法》等。三是建立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即使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失败了,也有失业保障,衣食住行依然无忧。美国社会对创业精神的认可和对创业失败的宽容态度也为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7]。四是提供专业服务。美国政府参与设立了小企业发展中心(Small Business Development Center,SBDC),為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提供各类咨询,咨询内容包括财务、经营计划、市场营销、技术和融资等。这对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起到了更为直接的积极作用。美国商务部是支持和推动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机构,下设小企业局(SBA),为立志创业的民众和已创业的企业家服务,实施各类援助项目,如提供融资渠道,辅导、咨询和培训服务,管理小企业发展中心、创业教育办公室、商务信息中心,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和“小企业技术转移项目”[8]。
二、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的成功之处
总结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几个要素构成及其经验做法,我们可以归纳出其几点成功之处:
(一)深入而富有成效的创业教育
美国社区学院大学创业教育起步于创业教育,也结束于创业教育,即创业教育伴随着大学生创业的前中后整个流程。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不仅在于创业课程内容丰富,层次分明,也不仅在于创业导师具备多年的实战经验,更在于创业教育融入到创业沙龙活动、俱乐部交流、创业竞赛、创业项目筛选与培育,创客实验室训练等环节当中,融合了政府的创业指导中心、创业竞赛投资基金、种子基金、创业加速器、创业孵化器、天使基金等政、学、产、投等多方位的要素及内容。
(二)政府的全方位扶持政策与周到服务
美国各级政府都出台了诸多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融资扶持、贷款贴息、合作型投资基金、创业平台建设等等。美国政府对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并非单一的给予制,或是单一的政府行为,而是通过与社区学院、社会、市场机构紧密合作,让政策顺着市场机制和科技企业创业规律发挥作用。政府对社区学院大学生的创业服务通过对创业小企业的支持立法、普遍性的创业教育、便捷的创业注册程序、高效率的技术转化平台、公平的市场环境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来完成,涉及到创业环节的各个方面。以创业培训为例,美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创业教学基金,早在1951年就成立了第一个主要赞助创业教育的科尔曼基金会(Coleman Foundation)。此后,考夫曼创业流动基金中心、国家独立企业联合会、新墨西哥企业发展中心等相继成立。这些基金会每年都会以商业计划大赛奖金,论文奖学金等形式向高校提供大量的创业教育基金。美国政府还开设了多样化创业机构,主要有小企业管理局(SBA)、美国堪萨斯州青年创业家、柯夫曼创业中心等。美国政府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为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护航作用。
(三)大学和社会机构的积极参与
美国对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政策最完善、效果最明显,这都大家所认可的。在没去美国考察前,我们都以为美国政府为大学生的创业做了很多很多,扶持政策处处发挥作用。但到美国考察后,我们才发现美国政府,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对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所做的事情,远远没有大学、机构和市场做的多。相对而言,美国政府在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活动中总体上是站在后台“默默支持”,而活跃在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活动前台的是各个社区学院、富有经验的导师、创业指导中心、创客及孵化器,尤其是充满市场活力的创业投资基金。夸张一点说,没有创投基金,就没有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真正的创业。
(四)创业精神与创业文化
美国是富有创业精神和创业文化的社会,人们乐于创业,敢于创业,对创业的失败持有包容的社会观念与心态,并拥有鼓励失败者再次努力的态度与政策。美国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这个国度的创业精神与文化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可以说,美国的创业文化、创业精神和创业的社会保障机制,正是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勇于开展创业活动的制度与精神基石。
三、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的借鉴意义
美国社区学院大学生创业支持系统对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有着多方面的借鉴意义。从整体系统层面概括,是政府在扶持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重视与职业院校合作,重视与中介组织或机构合作,重视利用市场的机制与力量;而职业院校则跨越了校园的门坎,把创业教育融入政策支持、融入社会、融入社区、融入市场。比较中美职业院校的大学生创业扶持体系,我们认为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扶持还应在以下方面改革与完善。
(一)做实职业院校的创业教育
表面看,我国职业院校的创业教育做得还很不错,各个职业院校均开设了创业课程,组织学习参加多种类型的创业设计大赛,部分学生可以免费参加政府提供的SYB等创业培训等。但从创业教育的规律性上分析,我国的这些创业教育只停留在创业教育链条中的第一阶段,即了解创业知识的第一阶段。创业教育是一项技能教育,包含着综合素质、企业家职业素养、产品与市场调研、创业企业各个阶段的投融资策略等方面,还涉及到创业的前、中、后期各个阶段面临的不同风险及解决方法。因此,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的职业生涯教育工程,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课程学习或是学科竞赛。对我国职业院校而言,创业教育应重视三方面的改进:一是改革课程体系。美国职业院校创业教育课程的教学设计和课程设计具有系统性、多样性和实用性,而我国职业院校创业教育课程还是过于“统一”,过于“单一”。应从以选修课形式在课堂讲授创业基本知识为主,转变到讲授创业教育的核心内容如创业技能、创业环境、创业文化、创业法规等综合内容,形成系统多层次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满足不同创业意愿的学生的选课需要。二是加强实践型创业导师的培养。虽然我国职业院校教师也重视实训实践,但作为一门社会与市场紧密结合的创业课程而言,单一的技能实践是不够的。我国的职业院校创业教育并不缺少讲解创业知识的教师,但却普遍缺少有丰富创业实战经历的创业导师。可仿照美国采取聘用企业家等社会人士来担任创业导师方式充实。三是设立全国性的职业院校创业竞赛投资基金。目前,我国政府与企业举办了不少类型的创业计划竞赛,但大多数竞赛并没有配套设立投资基金支持,只是为竞赛而竞赛。在创业竞赛中脱颖而出的一些优秀项目,最后得到的是奖状和少量的奖金,并没有得到培育和扶持,自然也没有快速成长的机会。所以应向美国学习,尽早设立多种类型的全国性的职业大学生创业竞赛投资基金。
(二)职业院校应“请进来,走出去”
美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活动的一个明显特征是社区、机构、企业和市场等多方参与,而我国职业院校的创业活动大多是校园内部的实践活动之一,与外界交流度与合作度明显不足。改变这种现状,需要职业院校“请进来,走出去”。首先与地方政府充分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指导中心或是创客服务中心,在创业培训的基础上进行创业项目孵化合作等。其次可以与创投机构合作,对真正有培养前途的创业项目投入种子基金或天使基金支持,使一些创新创业项目加快进入加速器、孵化器。再次可與科技企业合作,在合作研发的基础上,开发一些应用型的产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转化技术,培育小型科技企业。
(三)政府的创业支持政策与服务还应更加贴近需求
除社区学院内部的创业教育和活动外,美国职业院校创业教育实施方式还通过社会非赢利机构与政府挂钩合作推动。两者不仅在创业知识上给予引导,还在资金上给予扶持,营造了较好的校园创业氛围,激励了学生创业热情。借鉴美国的经验,政府应加大对职业院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职业院校大学生在校读书和刚毕业期间,个人财产不足于作为抵押物获得我国政府规定的10万元创业贷款,同时社会对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的捐赠支持也很少。因此,政府的创业扶持政策,首先是要解决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第一阶段的融资难问题,包括给予符合选择标准的创业项目担保和贷款,与创投机构合作引入创业种子基金或天使基金,给予优秀项目一定额度的无偿援助,给予正在创业基地创业的职业院校大学生更多的财政补贴等。其次,政府应给予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更多的税收、收费优惠,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再次,政府对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应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包括建立专业的创业服务中心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出台更加便捷化的创业流程手续与制度,建设技术转化服务平台,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等。最后,政府应避免创业服务主体过度多元化,应把提供创业服务职能统一归于某个部门管理,如统一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使政府提供的创业服务更具条理性和针对性。
(四)创客空间应更有创意
创客空间在美国较为流行,形式也多样,不仅有大学或社区学院建设的创客实验室或创客俱乐部,还有社区政府或非赢利组织建立的创客训练营、创客工场、创客设计空间等。可以说,创客空间是美国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的重要载体与平台。我国职业院校现有的创业平台还较少,学生认识和使用较多的是学校内部建设的创业示范中心或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虽然也有一些,但功能有些类似创业示范基地。在美国,创业平台从小到大为:创客空间—创业加速器—创业孵化器—创业科技园区或创业产业基地,其功能有明确的划分,符合创业初创期、创业发展期、创业成熟期的不同需要。而我国的创客空间、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器在功能上趋于同化,创业的培育期功能平台有所缺失。对职业院校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而言,起步阶段最为重要的平台还是创客空间,因为应用技术的掌握和创新更需要在创客空间这样的平台里磨炼成长。所以,职业院校应在校园里建设足够的创客空间;地方政府应与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紧密合作,在职业院校周边建设类型多样的创客空间,为职业院校的大学生创业创造良好的孵化条件。
(五)大力发展创投基金
美国大学生的创业繁荣引擎是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的大发展,但我国创业投资基金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真正进入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创投基金还很少。对于职业院校创业大学生而言,由于其创业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进入市场的风险也相对较高,对此要求创业的风险分担机制必须发挥作用。创业投资基金均为股权投资,较好地起到了风险分担的作用。因此,我国在重视对职业院校大学生自主创业融资贷款支持的同时,更需要加大种子、天使、风险投资基金建设的力度。可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建创业投资基金的模式,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高效率运营的优点,加速建设与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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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