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钉钉子精神打造“诚信潍坊”在新起点上迈向新台阶
——访山东省潍坊市常务副市长邹庆忠

2018-01-02 07:19何玲
中国信用 2018年1期
关键词:潍坊市潍坊惩戒

◎文/本刊记者 何玲

2017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数据达到1.3亿条;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3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归集77万余户企业法人、2000余户非企业法人、超过950万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信用潍坊”网站总浏览量突破400万人次,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突破30万条……一串串数字见证了潍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稳健步伐,也折射出潍坊市委、市政府建设“诚信潍坊”的力度和决心。

2017年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12个城市为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潍坊市位列其中。对于潍坊人来说,这块“国字号”招牌来之不易。

“在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下,潍坊市成功创建成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这对潍坊经济社会发展来讲是一件大事,对潍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有利于提升潍坊的城市品牌形象,有利于激发每个潍坊人的道德热情和诚信自豪。我们深知这既是一项重要荣誉,也是一次重大机遇,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了着力打造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活力城市、品质城市‘四个城市’的安排部署,其中在品质城市中提出扎实推进‘诚信潍坊’建设,让‘诚信潍坊’成为城市靓丽名片。当前,潍坊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成功创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深化,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推动‘诚信潍坊’建设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山东省潍坊市常务副市长邹庆忠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四级联动“诚信潍坊”建设深入人心

记者:作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潍坊在创建过程中有何秘诀?

邹庆忠:近年来,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意见。2016年11月,潍坊召开市、县、镇、社区(村)四级干部群众参加的“诚信潍坊”建设视频动员大会,会议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石,作为全市重大的基础工程来抓,由此掀起了“诚信潍坊”建设的新高潮,激发了全市人民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参与热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潍坊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为系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高规格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全市社会信用管理服务中心,新增编制5人,市财政拨款500多万元用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软硬件建设;创新建立县市区诚信综合评价指数,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意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特别是自2016年4月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潍坊市将这项工作作为一份重大责任、一次宝贵机遇来对待,市、县、镇、社区(村)四级协同联动,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工作中,潍坊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聚力抓好信息归集、平台建设、查询应用、联合惩戒、政策法规、信用监管、社会服务等重点环节和工作任务,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6年度全国259个地级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潍坊市位居第7位。这些工作都为潍坊市成功创建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奠定了基础。

七大突破开启“诚信潍坊”建设新局面

记者:2017年是潍坊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请问潍坊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

邹庆忠:2017年以来,潍坊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省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制度措施,狠抓推进落实,重点实现了七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是失信联合惩戒实现新突破。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牛鼻子”,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作用。为此,潍坊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对16个领域120类严重失信行为,从获取生产要素、行业准入、任职资格等9个方面予以限制。潍坊市创新实施了发起部门提出惩戒建议、市信用中心推送惩戒信息、实施部门执行惩戒措施、实施部门反馈执行情况、市信用中心督促监管落实“五步走”程序,使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规范、有效;还与青岛、威海共同签署了《青潍威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实现了跨区域联合惩戒。2017年以来,共推送5批7532个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3万余人次,初步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二是“一网三库一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一网三库一平台”是潍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目前,“信用潍坊”网站,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3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均已建成。其中,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3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归集全市77万余户企业法人、2000余户非企业法人、950余万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全市53个部门共1.3亿余条信用信息数据,占山东省信息数据量的30%,并实现与省平台以及部分县市区平台对接和数据自动传输。

三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潍坊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设立行业诚信联盟,打破系统和区域界限,面向不同社会组织,广泛吸收协会、龙头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种养大户入盟;争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和有关专家加盟指导,通过规范和引导各类行业协会等联盟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以行业联盟自律带动整个行业诚信守法,有力推动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组建各类行业诚信联盟2万余个。

四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潍坊积极探索以“信用评定+信用互助”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开展以农村合作金融为着力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辟了新路径。潍坊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建立合作社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农户信用评价标准,对农户信用情况建档立卡、专项评级,逐步建立起以合作社及农户为主体的征信数据库,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户信用评定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在山东省率先开展了信用互助业务,通过合作社提供担保、托管银行整体授信、分户发放贷款的业务模式,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有效满足了农户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目前,全市共评定信用农户147万户,授信余额715亿元;有7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参与信用互助社员6749人,信用互助业务额累计3122万元,均居山东省首位。

五是司法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领导、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失信惩戒”的诉讼诚信体系,对诉讼参与人在立案、审判、执行及其他诉讼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评级,然后法院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对接共享,共同对失信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潍坊还在全市所有县市区设立了金融审判法庭,配备专业化、职业化金融审判执行力量,建立“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机制,对金融诉讼案件集中立案、集中审理、集中执行,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截至目前,全市金融诉讼案件结案率比设立金融审判法庭前普遍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案件执结率普遍提高了10个百分点。

2016年12月12日,潍坊市常务副市长邹庆忠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图片来源:“信用潍坊”网站)

六是信用监管实现新突破。潍坊市出台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中探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在财政资金扶持、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同时,编办、人社等26个部门在行政管理中采用信用分类监管,将信用分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出台了《潍坊市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潍坊市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基于对企业的诚信度,实行容缺审查,申请人自愿作出诚信承诺,使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50天缩短到30天,项目落地时间平均节省3个月以上。

七是失信政府机构治理实现新突破。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诚信政府良好形象,在全市开展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四类失信机构名单进行核查,对本辖区政府失信机构开展清零工作。2017年7月25日前,潍坊市22家政府失信机构已整改到位、实现全部清零。

突出重点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向深入

记者:对于做好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潍坊市有何进一步的打算?

邹庆忠:对于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们将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诚信潍坊”打造成最靓丽的名片,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成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开展联合奖惩行动。进一步拓展联合奖惩范围,将潍坊联合奖惩范围拓展到全领域、各行业。完善联合奖惩制度,结合潍坊实际制定出台更多程度适当、效果显著的奖惩措施,特别是完善守信激励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性、司法性、行业性、市场性和社会性手段,对守信者在金融服务、市场准入等领域依法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推进联合奖惩的广泛覆盖和有效落地。做好案例归集工作,及时记录和统计联合奖惩效果,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深化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三个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加大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的整改力度,确保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达到100%,做出信用承诺率达到100%,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率达到100%。

二是健全完善“一网三库一平台”。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数据实时推送、及时更新的长效报送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数据互联共享。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制定出台《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推动信息归集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以“双公示”为突破口,将应予公示信用信息全部在“信用潍坊”网站上公开公示;定期公示行业“红黑名单”,让社会和市场自发开展信用惩戒。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守信践诺机制,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政务诚信引领其他领域诚信建设。围绕打造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环保信用监管制度,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共享,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铁腕打击惩治企业偷排偷放、逃避责任、回避监管等不诚实不守信行为。

四是抓好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在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加强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应用,引导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建立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在与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共享、第三方评估等合作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负责人的信用记录。

五是营造诚信建设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介作用,举办“信用月”“信用周”等活动,加强社会诚信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市民诚实守信。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六是开展信用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实施“310100”信用示范创建工程,即选择3个县市区创建市级信用示范城市;在金融、司法、工商、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等领域选择10家信用示范单位;在全市选择100家信用企业授予诚信示范企业,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良好营商环境的创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潍坊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中央和山东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用,着力打造“诚信潍坊”品牌,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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