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江汉关邮政述论

2018-01-02 04:03吴成国
关键词:汉口邮政海关

吴成国

(湖北大学 江汉关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62)

晚清时期,外籍雇员管理的中国海关创办了中国现代邮政。1935年,张梁任的著作《中国邮政》上册首次概述了晚清邮政的沿革[1]。上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汇集了一批旧海关档案中邮政史料的《中国海关与邮政》出版、再版①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中国海关与邮政》,中华书局1983年版。此前,1962年由中华书局初版,是“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丛书”的第12编。再版时,为“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资料丛编之八”。;本世纪以来,多种大型海关史料影印出版,为这一课题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史料。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海关开办邮政的过程,地方邮政,以及新式邮政与“客邮”和民信局的关系。总体而言,成果数量不多,水平参差不齐,近年的研究多为硕士学位论文。②参见苏全有、李凤华:《近十年来我国近代邮政史研究综述》,《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杨换宇:《中国近代邮政史研究状况综述——以近年来硕士论文为例》,《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最近几年的研究很少,如张青林:《确立新制度:晚清邮政再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金燕、叶美兰:《英国与晚清中国邮政发展研究(1840—1911)》,《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在海关创办邮政的过程中,江汉关从开办书信馆到创办汉口邮政总局,是中部地区邮政管理的枢纽。迄今为止,尚无对这一问题的专门研究。本文以海关史料为基础,探讨晚清时期江汉关的邮政业务。

一、江汉关书信馆的创设

汉口邮政总局的前身是江汉关书信馆。书信馆是海关英籍总税务司赫德创办新式邮政的第一次尝试。

1861年,赫德第一次到北京晋见恭亲王奕䜣时,即提出建立西方式国家邮政局的建议。1867年3月,总税务司赫德发布《邮政通告》,建立京津之间的邮路,每周由北京和天津各发一次,周一到周三由欧美寄来的邮件由专差送往北京,规模很小[2]1-2。当时,中国有三类邮递业务:一是官方驿站,二是主要由宁波商帮开办的民信局,三是英、日、法等国在通商口岸设立的邮政机构(客邮)。因此,仿照西洋成法,设立全国性的官办邮局,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是维护主权的需要。

1878年,赫德得到李鸿章的支持,“北洋大臣李鸿章对于我试办邮政极力鼓励,并且答应试验成功时,由他正式出面建议改为国家邮政局。”[2]45因此,他决定扩大海关的邮政业务。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负责办理北方各通商口岸和北京、上海等地海关之间对公众开放的邮递业务,建立水陆邮路,又委托大昌商行试办华洋书信馆,发行海关邮票。第二年,正式成立海关拨驷达(Postal的意译)局,专送北京、天津、牛庄、烟台、上海、镇江等口岸往来信件,以及寄往这些口岸的国际邮件,其它地方的信件可代寄至各口岸转交民信局投送[2]8-20。

1879年,汉口、宁波等口岸的海关按要求设立了书信馆(或译为寄信局)。江汉关税务司惠达(F.W.White)命总钤子手(钤子手是海关的稽查员,当时例由洋员任职)兼理此事,书信馆可代递公文,私人投递信件需先买邮票。服务项目包括信函、报刊、商业文书,也可寄递国际邮件[3]126。

由于各口岸并无专设机构,规模有限,且邮资较贵,海关拨驷达局经营多年,始终不温不火。1884—1886年,多年倡议海关兴办邮政的浙海关税务局葛显礼数次向赫德提出由海关兼办国家邮政局的报告,并转呈李鸿章[2]27-55。赫德也私下拟定了一个详细的计划,但他在等待时机。海关拨驷达局的业务范围缓慢地拓展,包括江汉关在内各口岸海关设立的书信局,为将来办理邮政业务预做准备。

二、汉口邮政总局的创办与扩张

1896年3月,清廷批准总理衙门仿照西法开办邮政之议,由海关兼办大清邮政官局。4月30日,总税务司发布《邮政开办章程》,命各口邮政局归税务司管理,之前各通商口岸海关所设寄信局即改为邮政局,“以上各处现开设之邮政局,俟办有成效,即在附近处所随设分局”[2]80。

当时,邮区划分以海关辖区标准,全国共35个邮界,每一邮界的邮政总局设在通商口岸的海关。在湖北,江汉关创办的汉口邮政总局主管汉口邮界,通商口岸宜昌和沙市也设邮界。1897年2月20日(光绪二十三年正月十九日),汉口邮政总局在汉口河街成立。1897年8月增设武昌和武穴分局;1900年开始设立邮箱,汉口设8处,武昌设10处,汉阳设6处,武穴设2处,新堤设4处,供公众投递信件或邮寄包裹[4]。邮局的业务种类也迅速增加,1898年1月在汉口、武昌和汉阳开办邮政汇兑,每元费用2分,而民信行的收费是每元35分。5月,开办保险包裹及代卖主收价(后改为代收货价)包裹业务,同时收寄国外包裹,8月印发名信片[3]126。

1901年底,汉口邮政总局派洋员及华员供事到京汉铁路沿线的湖北孝感、河南信阳、遂阳和许州等地开设支局,江汉关副税务司卢力飞(Luca,R.de)禀请湖广总督出示晓谕。张之洞致电军机处表示反对,认为“若不及早设法收回邮政,将与海关永为外人占据”[2]103。面对张之洞的异议,总税务司赫德向外务部作出申辩,承认“中国税课与邮政原系中国应自办之事,惟倘有非常之情形,必须有非常之办法,即无断不可用外人之理。即如俄国二三百年来,极力延请各国人襄办各事,以补其所短,亦属有益无损、因时制宜之举。”邮政“委派外人,实迫于非常之情形,且系奉旨允准之件,何得有抗违之举?虽委外人,仍系中国之公事,非外国之私事,亦系中国所明派,非外国所私派,毫无用心甚险之处”。江汉关到内地推广邮政,“捷足先登,不致他国借口云中国未设邮政,均可代办”。这样,有利于维护中国的利权。而且,海关也不会长期管理邮政,待邮政推广成功,“或另设专署,或另设大臣,均无不可”[2]104-105。

由于清廷对海关邮政的支持,张之洞的反对意见被搁置。江汉关的邮政业务向湖北非口岸地区与河南南部的大举扩张。1901年12月底到次年1月,孝感、广水、信阳、遂平、许昌和郑州的内地各局相继成立。同时,在汉口和九江之间客轮依靠的码头新设了黄石、蕲州和黄州等分局[3]126。

1902年是汉口邮界大扩张的一年,开辟了从汉口向北到河南开封的邮路,“其信由北汉铁路往来寄递,业经与铁路局订明准令,邮差按期乘火车传送至信阳,再行脚递开封”。汉口邮界的邮路“现已至陕西之西安府”,并“与四川之重庆、山西之太原、河南之开封等处联络一气。”[5]

1903年,汉口邮界除汉口邮政总局外,“有分局六处,信柜五十二处,内地分局十八处,代办分局八十处,又在各租界添设水柱递”[6]。

至1905年,汉口邮界“蒸蒸日上”。“所管界内年添设之分局及代办局共二十处,以年底计之,共有总局二、副局三、分局十六、内地局十七、内办局一百二十五、信箱九十三,总共二百五十六处。盖年底正在京汉铁路各站添信箱二十六处,在汉口各租界添柱式信箱十八处故也。”除邮递外,汇兑业务也有大发展,“通汇兑者二十一处。收发之银洋甚多,汇兑往来不论大小,遍国皆通,极为便利”。当年五六月间,又开办到京津的铁路邮寄,“每开车一次,有一邮局供事管理,车上邮箱以便人客随时买用印花,即车内亦可寄信挂号,中外人尤为称便。”[2]256-257

据日本驻汉口领事馆领事水野幸吉的调查,到1905年,汉口邮政总局的分局和投递点增加到113处,大致如下:

湖北省:

1.汉阳府:汉阳、汉川、孝感、黄陂、花园、蔡甸、沔阳、分水嘴、系马口、脉旺嘴、仙桃镇、彭市河、新堤、小河溪、肖家港、田二河、新口。

2.武昌府:武昌县、嘉鱼、蒲圻、咸宁、崇阳、兴国洲、大冶、黄石港、宝塔州、聂家市、羊楼洞、团风、金口、金牛、葛店。

3.安陆府:天门、多宝湾、张戴港、岳家口、旧口、皂市、京山、潜江。

4.黄州府:蕲水、蕲州、广济、武穴、宋埠、新洲、巴河、龙坪、阳逻、黄安、麻城、罗田。

5.襄阳府:宜城、枣阳、谷城、均州、丰乐、樊城、太平店、老河口、石花街。

6.德安府:云梦、随州、应山、长江埠、淅河镇、应城、广水。

7.荆州府:複见、沙洋、朱家河。

8.郧阳府:无邮政投递站。

河南省:

1.汝阳府:複见、正阳、上蔡、遂平、确山、信阳州、罗山、明港、五里店、驻马店、新蔡[7]256-257。

2.南阳府:淅川厅、镇平、泌阳、桐柏、邓州、内乡、邢紫关、赊旗、新野、裕州、舞阳、叶县、源潭县。

3.光州:光山、息县、固始、商城、乌龙集[8]。

1906年(光绪三十一年),汉口邮政总局转向鄂西北和西南地区发展,增设荆门、松滋、郧阳、咸丰、宣恩、建始、来凤等支局[3]126。

至此,江汉关的邮政业务覆盖了湖北省大部分地区和河南南部各地。

随着海关办理邮政业务的迅猛发展,以通商口岸为中心的管理体系暴露出一些弊端。1904年,赫德决定专设八名总理邮界司,“分地驻扎,统辖一省或数省之邮务。所有各该辖省之邮界,听其稽查。各界出入账目,派遣员役,以及某局办到如何地步,均应归其就近监视,随时周阅各处,并晤地方官商议要件,以期精神脉络无不周通。所有稽查之各项事宜,即报由邮政总办呈请总邮政司核夺示办”。其中,汉口总理邮界司“统辖湖北、湖南、河南三省邮务,其内分有汉口、沙市、宜昌、岳州、长沙等邮界,及开封副邮界”[2]120。

江汉关邮政司一职,一向由江汉关税务司兼任。1907年,江汉关增设一名税务司,专任邮政司。1907年至1908的邮政司为德国人吴乐福(Wolf,H.E.),之后为英国人海澜(Hyland,A.H.)。随着业务的扩张,汉口邮界的员工迅速增长。1909年,在任职员情况是:洋员:实任邮政司1人,署副邮务长1人,邮政局司事2人,副司事1人,共5人;华员:各等供事81人,书办1人,各地邮政代理等353人,共435人。总计440人[9]。

三、江汉关邮政业务的终结

“近代海关是个包罗万象、庞杂无比的机构。论其职务,有职务内的职务,更多的是职务外的职务;有的是条约赋予的,有的是列强加的,有的是清政府因时势所需而委办的,有许多是总税务司为了某种利益而举办的。”[10]除了征收关税的主业,近代海关相继经办了一些与海关有关或无关的业务。前者如航政、检疫、气象观测、贸易统计,后者如邮政、博览会之类,这些都由各口岸海关负责或参与其事。

在不平等条约体系和洋员治关的体制下,海关既是清政府的一个机构,又带有维护列强商业利益的意味。英国政府更将英国人管理中国海关视为在远东地区外交和商务的一枚重要棋子,多次迫使清政府承诺沿续这一惯例。1896年3月签订的《英德借款合同》第7款和1898年3月签订的《英德续借款合同》都规定“至此次贷款未偿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理之法办理”[11]。在大清邮政开办之初,法国公使要求由法国人主管中国邮务,也是觊觎这一新业务,想借此扩大法国在华的势力。邮政开办之初,在海关任职的法国人帛黎(A.Théophile Piry)即参与其事,并于1901年被任命为邮政总办。

当中国面临瓜分豆剖危局之际,海关权力的扩张,引起了一些高级官员的不满。1902年12月,湖广总督张之洞因东三省税关事宜致电军机处,明确提及“豫筹渐收赫(指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引者注)权之法”。对于海关兼办邮政,很多有国家主权意识的官员也提出质疑,1902年2月20日(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十八日),因反对江汉关在非口岸地区推广邮政,张之洞致电军机处和外务部,认为“前数年中国于通商各口先行试办(邮政),暂归赫德兼管,不过一时权宜之计,系由总署奏明奉旨允准方能通行办理,然若不及早设法收回邮政,将与海关永为外人占据。……赫德近日借赔款为词,揽办常关,并欲占夺各处关局,复饬税司推广邮政迳入内地,意欲将中国利权一网打尽,用心亦良险矣。若不及早预防,中国实尽是洋官管事,华官只如地保,华民只充奴隶而已。”[2]103

随着“新政”的推进,一批有留洋经历、了解西方国家治理方式的新型官员得到重用,限制海关权力也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03年进入中国海关工作、曾任多个要职的Stanley F.Wright(中译为莱特,或魏尔特)谈到,在《辛丑条约》签订后,政府中许多重要官员对于海关权力的扩张“都深感惶惶不安”。唐绍仪等“精通西方的理论和政府形式”的新派官员认为“政府必须要想出一些办法,借以表示尽管有借债合同以及照会和章约的互换,海关根本还是一个中国机构,它必须接受政府的命令,并由一个握有委任权的政府官员加以监督。”[12]

1905年9月,清政府从海关收回国际博览会事务承办权,交由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主持。1906年5月(光绪三十二年四月),清廷任命户部尚书铁良兼任督办税务大臣,外务部待郞唐绍仪兼任会办税务大臣,“所有各海关所用华洋人员,统归节制。”[13]5月19日,北京的外国公使团召开特别会议,联合向清廷提出抗议。在列强的压迫下,清政府高层退缩了。6月1日,中英达成协议,庆亲王奕劻照会英方,承诺不会改变1898年借款合同中关于海关管理办法的规定[14]。

虽然大刀阔斧改革海关体制或者自主指定继任总税务司的想法落空,但5月9日的谕旨并未撤回。7月22日(六月初二),税务处开始办公。在清政府内部,稳妥而逐步地削弱海关职权是一种共识。第一步就是收回由海关兼办的大清邮政。1907年底,《字林西报》传出“清国邮政局,一俟赫德归国以后,恐必与海关分离”的消息。当时的邮传部尚书陈壁已有收回邮政的筹划,但因“需款甚巨”,且要归还之前的海关垫款,故不急于推进[2]106。1908年4月,赫德请假返回英国。这一年,邮传部制定的筹备宪政清单计划规定:第三年与税务处协商收回邮政。宣统二年(1910年),邮传部正式运作收回邮政事宜。次年五月,海关向邮传部移交邮政业务,邮政总局正式成立,法国人帛黎仍任总办[15]。汉口邮政司及下属机构业务也移交给新设的邮政总局,管理人员和机构暂时不变。

四、结 语

晚清时期,海关的业务范围延伸至许多非税领域,如航政、港务、检疫、邮政、气象观测等。除了航政和港务的一些业务涉及不平等条约的相关条款,其他非税业务纳入海关管理,概因清政府的体制落后,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亦无专门人才,而贸易和经济发展要求专业化的管理,清政府遂交由洋员管理的海关办理。

对于洋员管理的海关创办邮政,应一分为二的评价。《中国海关与邮政》的编者认为这是“英帝国主义在华代理人”赫德主导下的“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的邮政管理权”的行径。即使在移交邮传部后,“由法国人帛黎充当了邮政总办,而邮政行政管理和人事制度等仍沿用海关的那一套,邮局仍然是帝国主义侵华工具之一”[2]1。诚然,洋员管理海关和邮政与列强在华特权和不平等条约体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洋员管理下的海关和邮政部门对华员多有歧视。因此,当中国人的利权意识逐渐增强时,必然提出收回管理权的要求。邮传部从海关收回邮政管理权,在清政府和列强看来,都是一次中国维护利权的行动。

但也要看到,海关创办邮政的工作堪称高效。由外籍总税务司直接管理的海关系统,是清朝最为高效廉洁的机构。各关主管邮政的外籍职员来自欧美国家,了解新式邮政的运作。因此,在海关的管理下,新式邮政从创办到扩张,进展迅速。

江汉关邮政业务的扩张过程充分说明了海关的工作效率。1897年2月,汉口邮政总局成立。前四年多时间里,从武汉三镇发展到新堤、武穴[3]126;1901年底到1902年,向北扩张到河南南部,向东扩张到黄州,打通了东至上海、西到重庆、北达开封、西北至西安和太原的邮路[5]167;到1905年,已扩展到省内的汉阳、武昌、安陆、黄州、襄阳、德安和荆州各府,以及河南的汝阳、南阳、光州府,新建了北到京津,西北至兰州的邮路[7]256-257;1906年,进一步向鄂西北和鄂西南地区发展;1907年,开通了由铁路经西伯利亚赴欧洲的邮路,9月开办长江各口以及四川、湖南各处信件及明信片邮寄业务[16]。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汉口邮界从无到有,初具规模。

海关创办邮政,还解决了经费不足的难题。由于《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的两次巨额赔款,清政府债台高筑,不得不抵押关税盐税等税项,向列强借款。在财政极度困窘之时,新办邮政不可能得到财政支持,而在全国各地开设邮政分支机构、购置运输工具、雇佣职员、印制邮票等等,皆需大量资金。在内地落后地区开设邮政机构,又要面临长期亏损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海关是当时唯一能够贴钱创办邮政的机构。直到1904年,邮政经费皆从海关经费内垫付。因经费困难,赫德请求“由关税项下适提所需之数”,江汉关、江海关、津海关、闽海关、潮海关和粤海关等六关每月各拨银一万两,全年拨银72万两,“作为协济邮政之费,俟各邮政入可敷出时,再行停拨”。户部同意从1905年起由六海关拨款,实际上经费不能足额拨给。江汉关税务司称“岁收税银衰旺糜定,应解京协各馆、各国偿款、枪炮厂经费拨补、宜昌盐厘等款,以及例支关用,经费往往入不敷出”。每月只能拨给4 000两[2]122,129。

虽然拨款不足,但在江汉关的管理下,汉口邮政总局和汉口邮界业务扩张,收入增长,逐渐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1906年后,业务大爆发。当年收发邮件总量达4 876 000件,1907年增至11 937 844件,1908年增至17 333 650件,两年增长超过2.5倍。1906年收发包裹58 250件,1907年增至85 032件,1908年增至110 584件,两年增长近一倍[17]。

在邮递量增长的同时,邮递效率和速度也迅速提升。从前,汉口的邮件发至西安,取道樊城,须一个月,邮件到开封须15日。1903年,汉口的邮件由铁路直至确山再转马递到西安只用15日,至开封只需8日[6]184。随着京汉铁路向北延伸,1904年,汉口的邮件至开封缩短到3天,到西安缩短到11天[18]。1905年,汉口的邮件至西安的时间又缩短至8至10日,汉口的邮件至甘肃兰州,只需20日或22日。当年开办铁路邮寄,由汉口至京津只需4日[7]256-257。

邮路的开拓、邮递量的增长和邮递速度的提升,堪比一次信息和物流革命,大大提高了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在邮传部收回邮政管理权时,一个全国性的现代邮政网络已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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