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手妻子俏丈夫

2018-01-01 00:00:00薛洁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淄衣》

《诗经》之《郑风》有21篇,国风之中篇目最多。过去的诗经研究者对郑风颇有微词,斥之为“靡靡之音”。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就提到“郑声淫,佞人殆”,这实在有失公允。现今学术界则基本认定《郑风》是一部热情坦率的民歌集,展现了郑国淳朴自然的民风。

其实,我们仔细品味这首诗,会充分感受到诗中有一种温馨的亲情洋溢其间,因此,与其说这首诗描写的是国君与臣下关系,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是穿缁衣人的妻子。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要穿上黑色礼服。诗中所咏的黑色衣服显然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礼服是如何的合体、时样。表面上,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衣着打扮,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对自己丈夫的一往情深。

现今,类似的译注还有:

黑色朝服多合适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袭。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穿新衣。

黑色朝服多美好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套。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试新袍。

黑色朝服多宽大啊,破了,我再为你做一件。你到官署办公去啊,回来,我就给你新衣穿。

博友诗经故里人则如此注解: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

旧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

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

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

旧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

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

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

旧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

我颠着一双小脚送到他执教的书馆,

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

我同意这是一首赞美贤妻的小诗,但我不能苟同上面的两种译注。这诗里的关键就是一个粲字:先说第一种:送新衣说。自从闻一多《风诗类钞》云:“粲,新也,谓新衣。之后,现今许许多多的人就从闻说了。你看哈,妻子贤淑手又巧,丈夫的黑色礼服是妻子刚刚改制好的,穿上合身又得体,出去到馆舍办点事情,回家却要换什么新衣,如此三番,都是如此。那么,诗里到底是想说改制的衣服好看呢还是新衣漂亮呢?这不是莫名其妙吗?

再说第二种:餐饭说。“粲”,《汉典》里的确有“精白的米”之解释。将“授子之粲兮”释为晚餐、菜肴、美味,粗看也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推敲就显得不合情理。不是吗?丈夫三次去馆舍所穿淄衣尽管样式各异,但,从“宜”、“好”、“席”三字,看得出,衣服的款式都是好得不得了,诗中丈夫所穿如此得体的衣服对应的是“改为”、“改造”、“改作”,诗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渲染妻子的心灵手巧。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咏叹的是夫妻之间日常的恩爱体贴与卿卿我我。去馆舍,回到家,显然都是在说衣服的故事,忽然间改为饭食,使诗意顿时生硬突兀起来。

那么这首诗里的“粲”字到底如何理解才更合乎情理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露齿笑。我们看,丈夫穿上巧手妻子为其改制的黑色礼服,去了馆舍,既然是款式新颖又合体,一定会得到上司、同事、朋友的夸奖赞美。

至于博友诗经故里释文里的“妻子颠着一双小脚云云”更是不足为训,因为,一般认为,“裹脚”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上行下效,就流传到了民间。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的。所以,产生于西周初年至春秋时代的《诗经》,里面的女子,哪里会颠着一双小脚呢?

本人不才,试译如下:

看啊,夫君这身黑色礼服多得体,

这可是俺用旧衣为他改制的。

穿着它,非常适合去馆舍做事情,

回家来,丈夫满脸欢喜俺也笑眯眯。

看啊,夫君这身黑色礼服多美好,

这可是俺用旧衣为他翻新的。

穿着它,非常适合去馆舍做事情,

回家来,丈夫满脸欢喜俺也笑眯眯。

看啊,夫君这身黑色礼服多舒适,

这可是俺用旧衣为他改装的。

穿着它,非常适合去馆舍做事情,

回家来,丈夫满脸欢喜俺也笑眯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