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启福,李后梅
(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仅要积极面对“三化”(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问题,也要正确处理“三原”( 原典、原理和原创)问题,这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拟从诠释学的视角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三原”问题展开剖析,以期促进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问题的理论思考。
先来讨论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第一个“原”,即“原典”。概要地说,“原典”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寓所。
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而由其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1]2按照这一界定,我们可以确认:第一,马克思主义文本的作者是复数形式的,即不仅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马克思和恩格斯,而且也应该包括坚持、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后继者,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之后或之外的马克思主义者”。第二,马克思主义文本本身也是复数形式的,这不仅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的著述非常丰硕,而且也意味着其后继者在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宝库中增添了新的成果,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群”和“文本链”。
20世纪90年代,国内哲学界出现“回到马克思”的呼声,研究者们力图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指向马克思)的文本中,寻求一种“原生态马克思主义”[2-3]和“马克思主义原生态”[4],或称“本真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原生态马克思主义”,乃是指由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中所表述的马克思主义,即以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为载体的马克思主义;与此相应,这也就意味着承认有一种“继生态马克思主义”,即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出现的马克思主义,它以其他的一些马克思主义文本为载体,属于其后继者所理解、阐释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
可见,“马克思主义”并不是指马克思的个人思想,而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由他们的众多后继者所推进和发展的基本观点和理论体系。从诠释学的视角来看,这里也就必然存在着多层复杂的文本关系需要去把握。
首先,是“原著”问题。何谓“原著”?通常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著作的原本(相对于译本、缩写本、删节本、改编本而言)。此处的“原”,具有“原始的”“原初的”的意味,是最早的、本原的东西。“原著”的英文对应词为original或original work。二是在不严格的和扩展的意义上,泛指作者本人的著作,译本、缩写本、删节本、改编本也含在其中。一般说来,上述两种理解都有其依据,都有合理性,都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严谨的研究者,应该认识到这两种意义上的“原著”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原汁原味的经典,不仅其中表达的思想是作者本人的,而且表达这种思想的语言也是作者自己所组织和运用的;而后者则经过了一种语言的翻译或者删节、改编,翻译者、删节者、改编者在其中打上了个人理解的烙印。鉴于理解过程中诠释学距离的作用,任何理解者都会囿于自身的视域,在理解上无法达到与原作者所表达的思想之间的无差别性和完全一致性,译本、缩写本、删节本、改编本在对原初作者思想的表达上无法完全与原本一致。语言和言说方式的改变,难免或多或少地造成语言所表达的思想的改变。
其次,是“经典”问题。何为“经典”?“经典”乃是“经”与“典”的合成词。在古汉语语境中,“经”指的是具有重大原创性、奠基性的著作;“典”是重要的文献与典籍,它建立在“经”的基础之上,虽然地位低于“经”,但却具有规范性的意味。作为合成词的“经典”,一般是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的文本。
从诠释学的视角看,文本能否成为“经典”,取决于两个根本要素:其一,文本中是否蕴含着重大的原创性理论,充满着理论拓展或实践导引的巨大潜能?这是文本能否成为“经典”的内在根据,主要与文本作者相关;其二,文本是否被广泛地阅读、理解和诠释,在历史语境的变迁中不断产生新的意义?这是文本能否成为“经典”的外在条件,主要与文本读者相关。实际生活中,人们通常易于注意到文本成为经典的内在根据,注意到作者原创性思想的意义,而忽视文本成为经典的外在条件,忽视读者的创生性理解和诠释的重要性。“高山流水觅知音”,美妙的音乐作品需要有具备审美能力的欣赏者才能发挥其效用,流传千古;“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没有伯乐的慧眼识马,名马虽有千里之能,却只能被骈死于槽枥之间。同样的道理,蕴含着重大原创性思想的文本,也需要有具备良好识别能力的读者们不断理解和诠释,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慧眼识珠的读者与匠心独具的作者,都参与了“经典”的创造过程。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性,即某些具有重大原创思想的历史著述,因未能遇到其“伯乐”而仍然被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基于以上分析,作为复数形式的马克思主义文本大致可以做如下几种划分:
首先,根据其作者的不同,马克思主义文本可以划分为:(1)马克思的著作、恩格斯的著作、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的著作,可以称作“原典”(Classics),它们是“原生态马克思主义”或“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寓所;(2)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其他经典作家(通常包括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的著作,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寓所;(3)上述经典作家以外的其他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这类文本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但其中同样不乏原创性,可以视为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独特的思想高地。
其次,根据其重要性和侧重性的不同,马克思主义文本可以划分为:(1)蕴含重大思想原创性的经典著作;(2)侧重于思想原创性的非经典著作;(3)侧重于思想传播性和理论阐发性的一般著作。
再次,根据其原创性思想表达的直接性不同,马克思主义文本可以划分为:(1)经典原著;(2)译著(包括全译本和节译本);(3)编著(包括编写本、缩写本和删节本);(4)解读性和研究性著作。
在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文本群与文本链既是适应时代需要而产生的理论成果,同时,它们也是持续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重要力量。文本源于实践,又推动实践,文本与实践之间构成了一种富于创造力的诠释学循环。
接着讨论的第二个“原”,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原理”(principles,basic principles)。“原理”或称“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概括。
如前所述,原典(original works,Classics)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寓所,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正是借助于原著这种客观化载体来表达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回归经典,阅读原著,无疑是把握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途径。
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原著本身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经典作家的原著是以德文、俄文等外文形式发表的,另一方面,这些著述数量较多,内容庞杂,涉及到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众多学科,中国的普通民众很难有条件直接去阅读这些外文原典。语言形式的异质性、理论内容的专业性以及著述数量的庞大性,在某种程度上都成为普通民众阅读和理解这些外文原典中所表达的伟大思想的诠释学障碍。理论只有掌握群众,才能成为巨大的社会力量。马克思主义这种具有重大思想原创性的理论,要想深入到普通民众的头脑,被普通民众所接受,并成为民众的基本信仰和生活指南,就必须克服上述诠释学障碍。首先,需要有一批专业人士去从事马恩列斯经典的汉译,以弥合思想的原创者与思想的接受者之间在语言学上的距离,使他们能够借助于阅读汉译马克思主义原著理解这些原创性的思想;其次,需要有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士从数量庞大的外文或者汉译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尽可能准确地概括和提炼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根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即阐发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再次,还需要有一批具有专业素养和政治素养的人士以不同的方式诠释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促成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使之转化为群众的力量,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的原创性思想深入到广大普通民众头脑的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毫不夸张地说,有不少普通民众是通过教材或者解释性文本所阐发的“原理”,而不是通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本人的“原著”来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简称“原典”)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原理”)之间存在着辩证的关系。一方面,“原典”是“原理”的原初载体。任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必须源自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后者是前者的思想寓所,是前者的发源地。另一方面,“原理”是对“原典”中原创性思想的概括和提炼,是对“原典”基本思想的集中化表达。在某种意义上,“原理”不像“原典”那么庞杂和具体,变得更具有纯粹性和普遍性,它有助于普通民众更为便捷和高效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
耐人寻味的是,“原理”的介入使思想的原创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思想的接受者(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从“作者-理解者”的双重关系,变成了“作者-解释者-理解者”的三重关系。解释者的解释成为作者和理解者思维性沟通的重要中介。这也意味着解释者的主观性参与到了普通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原创性思想的理解过程,直接影响着普通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和把握。也就是说,普通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接受过程,不再只是作者和接受者两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发挥作用的过程,它进一步演变为作者、解释者和接受者多者之间主体间性发挥作用的过程。普通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领悟,是在理解过程中展开的经典作家、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概括者和阐释者、普通民众之间的“多维对话”的结果。
解释者对文本的解释,不是一个原意复制的过程,而是一个意义创生的过程。解释者对文本的诠释,固然有传达作者原初意图的一面,但它却也不可避免地渗透着解释者的主观性。原理概括者和阐发者的主观性在两个维度上发挥作用:其一,他们要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原典)进行深入地发掘和研究,从中概括和提炼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从纷繁复杂的个别具体现象中,深入把握事物的一般本质和普遍规律,实现了人类认识运动“从实践到认识”(即“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那么,原理的概括者和阐释者在大量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的过程中,则是要借助于文本学方法、语义学方法、历史学方法和心理学方法去探寻经典原著的文本含义和作者意图,以集中、概括的方式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系统地阐发出来。忠实性(即最大限度地贴近原创者的“原意”)是追寻作者原意这一维度上的基本要求;其二,他们还要面对理解者(普通民众)所处的现实语境,切合现实的问题,寻求一种“原理”如何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路径,这里不仅包含从“原著语言”向“解释语言”的语言转换*按照美国诠释学家赫施(Hirsch)的说法,语言的转换是解释必不可少的环节。他指出:“我们会注意到,阐释的艺术(the art of explanation)几乎总是涉及到使用不属于原著(original text)的术语去讨论含义的任务,……一切解释(all interpretations)都总会有求助于不属于原著(the original)原有的范畴和概念的时候。”[5]136,而且还包括以问题为导向的内容遴选。在不违背经典原意的前提下,解释者常常针对不同的实际问题,强调或者凸显经典作家思想的某些方面。解释者总是要面对不同的历史情境、不同的时代问题和不同时期的理解者,所以解释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它必定是历史的,是随着历史变迁而有所调适的,惟其如此,它才能适应不同时代的历史需要,实现原理的普遍性要求。契合性(即在符合原意的基础上契合理解者的实际问题和具体特点)是文本的意义创生这个维度上的基本要求。
理论家和学者们更多地着力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意追寻”这个维度,更多的着力于“回到马克思”,钻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尤其是马克思的经典原著,力图把握“本真的马克思”和“本真的马克思主义”。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改革和90年代后期兴起的“回到马克思”的理论倾向,即是其典型化表现;而政治家和实际工作者们则更多地倾向于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意义创生这个维度,更多地倾向于关注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致力于解决中国社会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力图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开辟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发展。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号召[6]15,都反映出这种思路。当然,这两个维度是互补的,只有不忘“原意追寻”这个维度,才能做到坚持马克思主义;只有着力“意义创生”这个维度,才能做到发展马克思主义。
最后讨论第三个“原”,即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原创”(originality,innovation)。原创,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是马克思主义的活力来源。
众所周知,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英法空想社会主义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直接理论来源。但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是思想的搬运工,而是思想大厦的设计师和建筑师。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在上个世纪末由英国广播公司(BBC)网上组织的全球范围评选中名列“千年思想家第一名”[1]2,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傲立于世界思想之林,是因为它具有伟大的思想原创性和巨大的现实影响力,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说,是“马克思主义依然显示出科学思想的伟力,依然占据着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6]15
从诠释学的视角来看,伽达默尔一再声称其哲学诠释学具有一种实践哲学的向度,主张真正意义上的理解并不是简单地复制作者的原意,而是文本应用于自身独特的诠释学情境之中展开创造性的理解,即在一种异于文本作者的历史语境中开启文本的崭新意义。在《真理与方法》和《科学时代的理性》等著作中,他追溯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中的“实践智慧”(phronesis)概念,强调哲学诠释学视域中的理解应该是一种应用性的理解(understanding by application)。
那么,回顾亚里士多德对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关系的辨析,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原创性”问题的讨论。亚里士多德的辨析,为我们揭示了人类思维辩证法中从个别到一般的“上行之路”和从一般到个别的“下行之路”。 所谓“上行之路”,是指理论哲学从大量的“个别”和“特殊”事实中把握事物的“一般性”和“普遍性”,认识同类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进程,广义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法是其主要方法;所谓“下行之路”,是指实践哲学以对事物一般性和普遍性的把握为基础,进一步去认识人类生活中的“个别性”和“特殊性”的进程,狭义形式逻辑中的“演绎法”是其重要的方法之一。但是,如果囿于形式逻辑的视域,将实践哲学局限在“演绎法”范围内,则不符合实践哲学的精神。演绎法似乎也是属于从“一般”到“个别”、从“普遍”到“特殊”的“下行之路”,但这种“下行之路”本质上却是与实践哲学的“下行之路”相区别的。在演绎法中,“一般性”和“普遍性”是整个逻辑演绎的前提,个别结论是被包含在前提之中的。也可以说,演绎法的要义是用“一般性”或“普遍性”去统摄“个别性”和“特殊性”,它最多只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到个别之中包含的一般性和普遍性,而真正区别于其他个别的那种特异之处,依靠演绎法是没法把握的。同时,在形式逻辑的视域中,作为演绎推理之前提的命题,是被预设为正确的,演绎法的前提与结论之间总是要求一致的。而在实践哲学的“下行之路”中,“一般性”和“普遍性”乃是新认识的起点,但其基本的思路却不是将“个别”或者“特殊”纳入到“一般性”或“普遍性”之中,满足于把握同类事物的共同性,恰恰相反,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论述,实践哲学关注的乃是人类生活中的多样性和变动性。他指出:“明智(即Phronesis,又译为‘实践智慧’——引者注)不只是对普遍者的认识,而应该通晓个别事物。”[7]126因为,在人类的实践中,“只有个别事物才是行为的对象”[7]127。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哲学的视域中,个别对象总是多样的和变动的,借助于归纳法而获得的普遍性知识不可避免地会显示出其局限性,它不可能囊括人类生活中千变万化的行为对象。因此,实践智慧不在于依靠演绎法去统摄千变万化的个别事物,以之来证明既有普遍性知识的真理性;它的高明之处在于妥善地协调和处理既有普遍性知识和变动的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以便依据具体的情形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可见,实践智慧内在地蕴含着基于对个别事物的认知来丰富、扩充和修正既有普遍性知识的可能性。亚里士多德强调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统一性,既重视一般性知识的重要性,也看到一般性知识的历史局限性及其丰富和发展的必要性,为理论的创新预留了空间。
以此而论,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性发展,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发展中“原创性”成果的不断产生,在中国语境内不能无视中国实践与中国道路。吴晓明教授把“中国道路”看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创新的实践基础”,并认为“中国道路的实践展开,构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的源头活水”,[8]15正是在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相统一的视域中看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问题,指明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路径——面向当代中国的社会实践。
回归马克思主义原典,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前提,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研究“原创性”的重要基点,但值得注意的是,从“原典”到“原理”的诠释之路,往往易于停留在吴晓明教授所讲的那种“学徒状态”,很难真正实现学术和思想的“自我主张”。[9]换言之,从“原典”到“原理”的诠释之路,如果不走向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社会实践,不与中国具体的实际和实践相结合,最多只能使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走进中国,而不可能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发展,不可能结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硕果。从“原典”、“原理”到“原创”,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逻辑理路。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意识本质上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是对人们现实生活过程的反映。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在不断演进,而社会意识也必须反映这种社会存在的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意识[das Bewuβ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βt 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0]525因此,反映人们现实生活过程的新变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要求;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再倡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准确而全面地把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点。中国共产党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引领中华民族走上伟大复兴之路的过程,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它所开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凝练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一系列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建立和逐渐完善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培育和不断建设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也充分地证明,原创性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诞生并具有思想伟力的奥秘,也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成功的奥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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