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力
1986年以来,越南坚持革新开放,以发展经济为重心,加快融入国际经济。特别是2006年11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南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大力清理国内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为加大吸引外资力度,2015年7月1日起越南实行修订后的《外国新投资法》,这些法律将进一步开放越南资本市场。越南同其他11个成员国正式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越南再次在全国范围内清理法律法规,对外开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越南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阮得成称,越南这个国家对于外来投资者越来越开放,优惠政策也随之出台。《外国新投资法》是在越外国企业必须要遵守的基础性法律,该法中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为赴越投资者所用?
对企业征收的税项
1.进口关税。根据《出口税、进口税法》的规定,投资商用于实施在越南的投资项目所进口的设备、物资、运输工具和其他货物免征进口税开放性园区视情况不同,享受不同的待遇:免除进口关税、按优惠进口关税税率纳税、按特殊优惠进口关税税率纳税、按标准进口关税税率纳税(最惠国待遇进口关税税率的150%)。
2.增值税(VAT)。VAT不适用于越南总理法令里提到的非关税区,除出口加工区享受免VAT待遇外,其余三类开放性园区,经济区、高科技区、工业区,根据提供货物、服务的性质不同,享受不同待遇。1)免申报、免纳税(如合同赔偿、销售补贴等);2)免VAT(非本地制造的货物、软件产品/服务、信用服务、农业产品、医疗服务、进口固定资产、石油及天然气相关的资产等);3) VAT为0%(出口货物/服务,医药产品等);4) VAT为5%(半加工食品、化肥、科技服務、农业机械及设备等);5)VAT为10%(其他货物/服务);
3.消费税/特别销售税(SST)。出口加工区享受免SST待遇,其余三类开放性园区,经济区、高科技区、工业区,根据提供货物、服务的性质不同,享受从10%至70%的SST:一般来说,SST适用于生产某项产品或提供某类服务的企业,如酒精、啤酒、车辆、然料、香烟等产品,高尔夫、赌场等服务。
4.个人所得税。征税原则:越南居民纳税人按其全球收入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按其来源于越南的收入纳税,居民纳税人的界定如下,符合下列情况者为居民纳税人。从他/她到达越南那天起的12个月期限内在越南停留了总计183天或以上;在越南保有一个住所,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租用一个住所达到183天及以上。报税主体:一个人必须单独申报纳税申报表,不准予联合申报。应纳税所得额:雇佣收入,包括绝大多数雇佣福利(不论是现金形式还是实物形式)均为应税收入。股息、利息(除银行存款和人寿保险、政府债券外)、从证券交易获得的资本利得、达1亿越南盾及以上的民营企业收入以及从特许、继承、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赠与获奖得到的其他收入(赌场赢钱除外)皆应在越南纳税。个人从事贸易或专业服务获得的利润通常与企业以相同的方式征税。资本利得:从资本转让或证券交易所获得的资本利得分别按总销售额的0.1%或净利润的20%征税。折扣和减免:在某些限制条件下,强制性社会保障(如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失业保险)供款可予以税前扣除。离职津贴和裁员补偿金不予以征税。其他扣除包括个人扣除(9百万越南盾/人/月)、被抚养人扣除(3.6百万/人/月)、慈善捐款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税率:PIT针对雇佣收入收取。1)经济区的居民纳税人适用从5%至35%的累进税率,非居民纳税人适用20%的统一税率,不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纳税人,均享受PIT税率减半的优惠;2)其他三种开放性园区,高科技区、工业区、出口加工区的居民纳税人适用从5%至35%的累进税率,非居民纳税人适用20%的统一税率。不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纳税人,非雇佣收入均适用税率0.1%至20%。除此之外,对个人征收的其他税项还有,资产转让时适用0.5%至2%的印花税,市政当局对房地产征收的不动产税,继承和赠予时按照特定所得税税率纳税,无资本税、无资本取得税。
5.预扣税。出口加工区企业预扣税体系包括2个部分VAT预扣税率为0%;根据提供货物、服务的性质不同,CIT预扣税率从应税收入。0.1%至10%不等。其余三种开放性园区,根据提供货物、服务的性质不同,VAT预扣税率从应税收入2%至5%不等,CIT预扣税率从应税收入0.1%至10%不等。股息:汇出境外的股息无须征税,除非是支付子个人的股息,要征收5%的预扣税。利息:向非居民纳税人支付的利息须缴纳5%的预扣税(企业所得税),除非适用的税收协议中规定了更低税率。特许权使用费:向非居民纳税人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须缴纳10%的预扣税,除非适用的税收协议中规定了更低税率。技术服务费:5%(CIT)和5%(VAT)预扣税率一般适用于支付给非居民的技术服务费.企业所得税可依照税收协定免税。除此之外,无分公司汇款税及其它税。
其他优惠政策
1.出资、入股税后所得分成税。据《外国新投资法》第三十三条,投资商可根据税法规定享受向经济组织出资、入股的税后所得分成的税收优惠。
2.固定资产折旧。对于投资优惠领域、地区的投资项目和效益高的经营项目固定资产可采用快速折旧法进行折旧;最大折旧率可比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规定的折旧率高一倍。
3.土地使用优惠。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0年;对于投资大、但资金回收慢以及在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和特别困难地区的投资项目需要更长时间的,土地的使用、租用时间不超过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如果投资商正确执行土地法并有继续使用土地的需求,国家职能部门将根据土地使用规划审批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在四类开放性园区投资的投资商,可根据《外国新投资法》、土地法和税法的规定,减免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
4.出入境和居留。外籍员工及其家属可申请签发与其工作期限相等的多次入境签证;越南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外籍员工在居、租房、购房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5.技术转让税。根据税法的规定,对属于投资优惠项目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