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新型财政支出监督模式
(一)突出全过程管理,构建“大监督”格局
一是强化事前监督机制,将监管关口前移至预算编制环节。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预算编制控制、编制程序、编制方式中的约束作用,确保部门预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性,实现由传统关注收支基数向优化支出结构、发挥导向作用、资金效益为先的转变。建立动态预算监控体系和财政运行即时分析制度,及时对指标下达、预算追加、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结余等进行重点分析,有效降低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保证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建立规范的监管机制,健全覆盖整个财政运行环节的管理体系,不断加大财政监督的检查力度,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监督新格局
就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功能设置不完备,尚不能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全方位监督,因此亟需对现有的征管信息系统、非税信息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平台进行有效对接,实现资源整合,这样才能建立起覆盖全部政府性资金和整个财政运行的监管体系。在整合网络信息平台的同时,要优化以财政、税收、银行为主体的“电子收缴、税款直达、信息共享”为模式的横向联网系统,搭建以财政监管为核心的技术平台,使财政监督向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监管转移,着力提升应用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推进财政支出绩效改革,实现绩效目标管理
(一)绩效评价总体框架
即构建由一个目标(绩效目标),两种评价(部门单位自评、财政部门评价),三大体系(评价指标、评价机构- 专家库和中介机构、结果应用)组成的框架。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涉及申报、评审、使用、评价运用等环节,主要对资金落实、工程质量、项目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以及实施项目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進行综合评价,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应根据需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二)积极实现绩效目标管理
在整个框架体系中,始终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以Y1w02nUuAyUjinUMWgtMTzZ7hil21aCxSEoRS/PTmog=绩效目标的设立为起点,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预算管理,中间环节包括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管理、工作程序、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在整个体系建设中,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评价的核心和依据,是将申报项目前置到预算编制环节,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同项目资金申报同步进行,明确项目总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实行事前论证、事中督查、事后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和财政改革需要,构建较为科学且符合本地实际的纵向体系模式,即以共性指标为基本框架,构成指标体系的一、二级基本指标,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单位)或项目的专业特点,将共性指标再次分解和细化为个性指标,并将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式运用其中,使绩效评价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
(三)推进绩效评价的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及时出台具体操作办法,依据绩效目标、自评材料或执行中掌握的情况,就重点工作及突出问题组织专项督察,实施全过程绩效监管;二是突出重点,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事中督导制度,邀请社会专业组织对评价对象进行督查指导,就评价指标设立、评价组织方式、评价实施进度等上门辅导,推动评价工作有序展开;三是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四库”系统。依托上级信息平台和技术支撑,建立指标库、数据库、项目库、专家库的“四库”信息系统,为绩效管理服务。
三、建议实施绩效问责制
(一)实施绩效问责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
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完成情况,为达到绩效目标安排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益、财务管理状况和相关资源配置情况,为完成目标采取的管理制度、措施等内容。采用单位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问责小组选取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重点问责(程序为确定目标、制订工作方案、下达通知书、调取资料、实地核实)→召开问责现场会→实施综合评价(依据问责方法、指标和标准,对项目论证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出具绩效问责报告,并根据绩效问责报告提供的评价分数,确定绩效问责等次)。为确保严肃性,将绩效问责结果作为判断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准确把握财政决策、政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绩效问责结果应用机制
对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要根据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已安排资金的拨款或支付。对于完成结果问责的项目,在安排该部门新增项目资金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对认为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要予以收回;将年度问责项目绩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及时梳理汇总,做好专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绩效管理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绩效工作不理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以增加透明度。(作者单位分别为天桥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河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