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介绍《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王贺胜:公立医院是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关键在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把各地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探索积累的经验上升为制度,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初衷。《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保障公立医院的良性运行。
一是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规划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解决城市大医院挂号难、住院难、手术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资源闲置的问题。
二是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保障。
三是逐步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扭曲导致医疗服务收入不能弥补医院运行成本。取消以药补医后,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疗服务收入对公立医院的合理补偿,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重点提高手术、诊疗、康复、护理、中醫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的价格,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体现知识技术价值,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四是要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这样灵活的用人机制。要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工资总量偏低、结构固化,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科室业务收入挂钩,影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稳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使他们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充分调动主力军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同时,要改革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方式,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切断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科室业务收入的利益联系,使医务人员收入阳光、体面、有尊严。
五是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这是公立医院的指挥棒。政府要围绕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满意度等等指标,对公立医院和院长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来实现政府的办医目标。
此外,还要坚持高标准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代表政府管理医院。还要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防止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