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山县林业局
吉鹏飞 涂传建 王晓丹
林产品造林成本和采伐收益调查方法浅析
——以湖北省通山县2016年杉木造林成本和采伐收益调查方法为范例
○湖北省通山县林业局
吉鹏飞 涂传建 王晓丹
做好林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是基层林业和物价部门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对林产品成本的调查来了解造林的真实成本和收益情况,以为国家制订林业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数据。那么,如何进行林产品的造林成本和采伐收益调查工作,以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呢?本文以湖北省通山县2016年度杉木的造林成本和采伐收益调查方法为范例,对林产品的造林成本和采伐收益调查方法作一简要浅析,以达到抛砖引玉之效果。
根据省、市物价主管部门的安排,通山县物价局和林业局对林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年初确定全县林产品成本调查点,对各调查点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平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调查点进行检查,协助各调查点人员根据林业生产季节填写基础数据。年终进行内业计算和汇总,上报材料。主要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定点。(1)国有点:大幕山林场、北山林场、一盘丘林场、高湖林场和太平山林场;(2)集体点:九宫山镇沙墩点、闯王镇龟墩点、楠林镇罗城点和厦铺镇花纹点均作为杉木营造及采伐调查点,每调查点设置1-2个固定调查样地。
2.定员。(1)选定各点的营林技术人员和有责任心的农户为联系人,及时记录生产全过程所耗费的物料和用工量、工价及资金投入情况;(2)委托林业部门的基层单位会计为成本调查监督员,及时按生产程序抽查联系人的记录是否真实;(3)县物价局和林业局联合对各调查点进行检查,核实和整理上报调查数据。
3.定纲。根据省、市物价部门的要求,县物价局和林业局拟定了2016年度的成本调查提纲:(1)确定调查对象:营造用材林的成本为杉木,木材采伐为杉条;(2)明确调查范围:营造用材林从整地、栽植、补植、抚育及管护费的物料损耗和用工量进行记载,采伐调查砍伐地点、运材距离及其费用;(3)优择调查方法:以外业踏查为主,座谈、访问、查阅档案为辅;(4)统一调查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1月20日。
4.外调。重点放在外业调查上,根据各地的自然和立地条件,利用往年设立的调查标准地和调查员平时的记载,得出林木的生长量以及每亩林木的实际用工量。以大幕山林场为例,其林分生长量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国有用材林杉木年生长量项目调查数据采集计算表 单位:立方米/亩/年
对森工采伐成本的调查,选择九宫山镇的沙墩点和闯王镇的龟墩点作为杉木调查点,采取跟踪记录的办法,取三年平均数。各调查点的集材距离(分人工和机动)、采伐工具、上下车费、采伐工时及到集材场的翻堆和管理费用,则由调查人员随时跟踪记录。
5.内查。(1)取得了外调资料后,即由各点调查人员进行室内数据汇总和分析选择工作,填写国有林杉木的造林和抚育投入的直接物料费和直接人工费(具体数据见表2和表3);(2)国有用材林杉木的制造费用和其它直接费用则只能查阅各调查点的技术档案和财务档案,并收集各点联系人及财务监督员的资料,必要时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讨论填写(具体数据见表4);(3)根据表2、表3和表4提供的数据资料,计算出国有用材林杉木造林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具体数据见附表5);(4)根据同样的方法,计算集体林杉木造林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具体数据见表6);(5)根据调查的相关数据,计算出国有林和集体林采伐的收益情况。并将造林的单位成本和采伐单位木材的收益数据进行比较,为下面的分析提供基础的数据资料,具体数据见表7和表8。
表2 国有用材林杉木造林项目物料和人工费用调查数据采集计算表 单位:公倾、元
续表2 单位:公倾、元
表3 国有用材林杉木抚育、管护、设施、其它项目物料和人工费数据采集计算表 单位:公倾、元
续表3 单位:公倾、元
表4 国有用材林杉木制造费用和其它直接费用项目数据采集计算表 单位:公倾、元
表5 国有用材林(杉木)营林生产费用计算表 单位:公倾、元
表6 集体用材林(杉木)营林生产费用计算表(计算方法与国有林相同) 单位:公倾、元
续表6 单位:公倾、元
表7 国有和集体用材林杉木营林成本对比分析表
表8 国有和集体用材林杉木采运成本和收益对比分析表
续表8
1.国有林培育成本上涨,木材销售价格持平,收益小幅下降。(1)直接物料费用上涨。2016年县内林业用化肥、农药、种籽和苗木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而镰刀和锄头等造林用具的价格由2015年的39.50元/把涨至40.00元/把,略有上升。从而,使国有林场培育杉木投入的直接物料费用上涨了0.60元/公倾;(2)直接人工费用上涨。由于通山县大多数国有林场地处高山和远山,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加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县内用工紧张,人工费用上涨。造林的平均工价由2015年的25.00元/天涨至26.00元/天,抚育平均工价由2015年的26.00元/天涨至27.00元/天,管护和其它平均工价由2015年的37.00元/天涨至38.00元/天。从而,使国有林场培育杉木直接的人工费上涨了501.20元/公倾,占培育成本涨幅的99.8%,这是导致杉木培育成本上涨的主要因素;(3)其它费用上涨。因通山县的国有林场大多地处偏僻位置,多为过去集体难管,农民不耕的“幅子山”,用材林的管护涉及周边乡镇村庄的边边角角,管理难度较大,特别是护林防火投入逐年增大。加之物价上涨,近几年人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因素,使得管理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从而,使国有林场培育杉木投入的制造费用和其它直接费用上涨了0.20 元/公倾;(4)采运成本上涨。因物耗费用和工价上涨,加之木材采伐地点越来越远,这势必增加集材费用。从而,使杉木采运成本上涨了14.10元/立方米;(5)杉木纯收益与去年相比有小幅下降。2016年杉木销售价格为850.00元/立方米,与2015年基本持平。而采运成本却上涨了14.10元/立方米,培育成本即林价上涨了3.00元/立方米。因此,杉木纯收益与2015年相比下降了17.10元/立方米(具体数据见表7和表8)。
2.集体林培育成本和采运成本上涨,木材销售价格下降,收益下降。(1)2016年集体林培育成本与2015年相比上涨了304.00元/公倾,其中直接物料费用上涨了0.80元/公倾,直接人工费上涨了303.10元/公倾,其它费用上涨了0.10元/公倾,上涨的因素与国有林基本相同。(2)物耗费用上涨。木材砍伐的物耗包括采伐工具、运输工具(含柴油)、加工机械及集材场地等。由于目前这些物耗费用价格上扬,从而使物耗费用上涨了7.30元/立方米;(3)采运成本上涨。同营林用工一样,由于县内民工工价上涨,杉木采运成本上涨了6.60元/立方米;(4)各种提留与去年相比上涨。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种涉林收费减免到位,乡、村提留与去年持平,但培育成本(林价)却上升了2.00元/立方米;(5)收益与去年相比下降。因2016年杉木销售价格比2015年下降了35.00元/立方米,在税费负担与2015年持平的情况下,林农纯收益与2015年相比下降了50.90元/立方米(具体数据见表7和表8)。
姜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