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文化冲突研究

2017-12-26 08:05邵云雁秦虎裴娟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42期
关键词:文化冲突冲突校企

◎邵云雁 秦虎 裴娟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文化冲突研究

◎邵云雁 秦虎 裴娟

从示范高职建设到骨干高职建设到优质高职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一直是高职教育发展的主线。校企合作中的文化冲突成为推动校企合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课题组通过走访、调查,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文化冲突的表现进行了梳理和成因分析,并由此提出对校企合作中文化冲突的管理建议。

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国家实现现代化最重要的智力保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必须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道路,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经常面临校企文化冲突带来的困扰,其成因涉及到合作模式、合作制度、合作理念等多个方面,如何对校企合作中的文化冲突进行管理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校企合作冲突的内涵与特征

冲突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社会现象,存在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各种形式、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和所有的主体之中。它是行为主体之间因某种因素而导致的对立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是一种不和谐的状态。冲突主要分为五个层次:一是自我冲突,即冲突发生在个人自身;二是人际冲突;三是群际冲突,主要是组织内部的群体冲突;四是组织间的冲突;五是国家或民族之间的冲突。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双方的冲突是在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过程中,双方不相容的行为或目标所产生的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所表现出的一种不和谐的状态。校企合作冲突的产生是由于校企双方的不同目标或价值取向对特定客体的处置方式而产生的组织之间的对立或矛盾状态。这种冲突属于组织间的冲突,其冲突主体是校企双方,而客体可以有一种或多种。冲突客体可以是知识、利益、权利、资源、目标、方法、意见、价值观、程序、信息和关系等。

校企合作中文化冲突的表现

责任义务不对等。在校企合作中,一方面,学生在企业实习,由于本身职业能力不够娴熟,容易导致意外人身伤害,企业不仅需要承担巨额的费用,还要承担社会责任、道义责任甚至法律责任,所以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在合作协议中将安全责任推给高职院校,一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不愿意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不会主动承担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另一方面,部分高职院校在与企业的合作中,一门心思希望得到企业的资金、设备、师资、就业等方面的支持,较少考虑企业的利益诉求和自身的合作能力,往往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企业应该肩负的责任;对于学生实习,学校会认为企业大量地使用处于实习期的学生,成本很低,理应在职业发展方面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和路径,也应当对学校办学给予更多支持,特别是学生实习期间处于企业的直接管理之下,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企业应该首先承担起责任。显然,双方在合作利益方面考虑得比较多,合作风险方面考虑得比较少,而这,恰恰影响了学生权利的保护。

合作预期不一致。企业是营利性组织,经济利益是推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最为重要的动力之一。学校是特别是公办高职院校带有明显的公益性特征,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是推动学校发展的持久动力。只有校企双方的需求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双方的合作才能得以延续和发展。一般来说,企业希望在校企合作中满足下述几方面的需求:未来稳定的企业用工来源、技术支持、员工培训、引进先进的技术、合作科研开发和赢得社会声誉等。而学校则希望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解决学生实习、实训问题,以及推进教师培养和专业与课程建设等。这些诉求之间的差异形成了不同合作之间天差地别的格局。

学生利益主体缺位。校企合作中,企业和高职院校往往将注意力放在双方合作的具体事项和权利义务上,对合作的关键主体学生的权利义务却较少关注,如校企合作协议中签约主体多为甲乙两方,学生主体难觅踪影,学生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对学生的安全保护不到位,实施中出现校企双方达成一致而学生不愿意接受的情况和安全责任纠纷等情形。

校企合作中的文化冲突成因分析

合作模式单一。合作模式单一,缺乏长远规划。在目前的校企合作中,合作模式单一,比较注重短期效益,常常停留在学生参观、短期实习和就业上。有的高职院校只是为了教学评估的需要而请求与企业签订一份简单的文字协议,举行一个签字仪式或实习基地挂牌仪式而已,满足双方实际需求且具有长期性的深度合作内容比较缺乏。即使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订单班”模式,也因为“存活率”太低,“流失率”太高而逐渐成为新的烦恼。

合作制度的保障支撑不足。校企合作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支撑,更需要地方政府的政策细化和经费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中明确规定:“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充分依靠行业、企业,企业要和职业学校加强合作,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要充分依靠企业力量,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各地也出台了一些落地的地方配套政策,如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通知》,明确了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技能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合作方式和途径。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厅联合发文,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发展职教校企合作,对学生实习报酬、师生实习费用等准予税前扣除,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发生的研究费用给予所得税优惠。山西为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校企合作,规定“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承担职业教育与培训责任,要有机构、人员负责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高职院校、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等工作,要把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然而,因为缺乏具体制度的保障和经费投入,导致校企合作难以落地的情况并不少见,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量,只用人不育人的行为显然有违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基本要义。高职院校仅从自身需要出发的校企合作,受其认识不到位、机制保守、经费人员等投入不足、自身合作能力有限等保障性因素影响,也会导致合作受阻或难以为继。

合作理念差异。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制度及保障条件不足是一方面原因,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在理念上。前面提到的地方政府的落实文件,其实已经很具体的界定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拿出来不少优惠措施,甚至提出了具体的合作路径,但不少企业仍然只希望获得大量的熟练技术工人,缺乏参与合作办学的热情,不愿提供先进甚至是闲置的设备,不愿提供技术熟练工人指导供学校培训之用,认为育人是学校的事情,育人成本会增加企业负担,特别是准员工或员工接受培训后离职、跳槽,会让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显然,企业算得更多的是经济账。高职院校,希望企业来校投资、捐赠设备、提供兼职教师、帮助开展实训教学、接纳教师生产实践、接受学生就业等,并为之四处奔走,显然,学校的思维是理想化的。

校企合作中文化冲突的管理

基于对校企合作中文化冲突的表现及成因的研究,课题组提出以下冲突管理建议:

以国家利益统筹校企理念差异。尽管校企双方在利益诉求和组织性质上有着“天生的差异”,但在“工业4.0”、“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成为超越校企理念差异的重大国家利益。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离不开国家法律、政策的引导、规范、约束、监督和保障。校企之间的理念差异较之于宏大的国家利益而言,只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无论是企业还是高职院校,都不可避免地要“随波逐流”,而这“波”与“流”就是校企双方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利益。其他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越是明晰的权利义务规定,越能有效调整利益冲突各方的矛盾,严密与细致是利益相关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的保障。国家与政府的角色十分重要,往往成为社会和时代的价值引领者。

以行业需求融合校企制度抵触。校企合作实践中,经常碰到高职院校应学校制度规定或管理办法原因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的情况,很典型的案例就是“双十一”、“双十二”的行业饕餮,电商物流企业在特定时间段里需要大量临时用工,但学校囿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的安排,往往无法完全满足企业在用工数量、时间上的要求;企业在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节点里,往往无法安排足够的师傅进行高质量的现场教学,由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实习学生的不满,也不利于校企合作目标的实现。为此,需要追溯行业需求的焦点、节点,梳理校企合作的制度交汇点、冲突点,寻找利益平衡点、支撑点,重构文化互信、互惠共赢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平台、多样化、多主体、全景式的跨界合作模式。高职院校应依托当地行业发展的先天优势,在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调整等方面充分考虑地方支柱行业产业需要,主动关注行业企业的重大关切、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顺势而为,在机制体制建设方面,融入行业需求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健全资产管理、收益分配、质量监控、风险防范等制度,形成校企合作的“共同语言”,成为其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优质供给侧,与行业企业相依相伴,同生共存。

以育人为中心共担社会责任。人是生产力中最核心也最活跃的因素,人才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开拓者,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十二五”期间编制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确立了学生发展、教学质量、学校发展的环境质量、服务贡献力、国际影响力等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五大维度,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成为质量之本。无论是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实习实训条件改善、校企合作深入、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国际影响力扩大,归根到底是为了学生成长成才。学生成为贯穿高职教育全过程、全领域的核心,其主体地位不言而喻。在校企合作中,尤应尊重其主体、核心地位,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校企合作不是学校和企业两个组织之间的事,而是两个组织为了人才培养,为了学生成长成才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文化交融过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建立“以人为本”的良性企业文化,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有利于提高社会整体利益,形成具有社会尊严和高度认同的文化竞争力。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校企合作中的文化冲突研究”,课题编号:SZ14B020

(作者单位: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猜你喜欢
文化冲突冲突校企
耶路撒冷爆发大规模冲突
论《白牙》中流散族群内部的文化冲突
“三宜”“三不宜”化解师生冲突
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
校企联合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初探
中英礼貌用语对比及跨文化冲突——以《喜福会》为例
《空山》不空——多重文化冲突下的诗性反思
一次冲突引发的思考和实践
新文化运动时期的裸体模特之争与文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