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探讨
——基于新市场财政理论视角

2017-12-25 01:02丛海涛
金融理论探索 2017年6期
关键词:新区财政基础设施

丛海涛,郭 净

(1.中央财经大学 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北京 100081;2.河北金融学院 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51)

雄安新区专题

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探讨
——基于新市场财政理论视角

丛海涛1,郭 净2

(1.中央财经大学 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北京 100081;2.河北金融学院 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51)

雄安新区的基础设施融资问题具有特殊性,涉及到复杂的政府间公共财政关系。以新市场财政理论为分析框架,认为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主要面临资金投入和风险管理水平远超公共资金的能力范畴,财税基础薄弱、地方负债水平受限以及公共服务收入难以作为资金来源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满足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这一社会共同需要的融资需求,应协同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构建新的公共融资模式,如加强基础设施的信息透明度建设,构建宏观、部门、项目与合约三个层面的融资市场制度体系,创新与项目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融资工具。

新市场财政理论;雄安新区;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

一、引言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融资都存在从公共财政体系向金融市场体系转移的倾向,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采用PPP模式也成为一种趋势。在这一背景下,雄安新区基础设施融资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雄安新区的首要建设目标是建成绿色智慧新城,将面临巨量的基础设施投入和较长的投资周期,在公共财政支出之外需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作用。雄安新区基础设施作为未来城市绿色发展、智慧发展的物理轨道,必须是绿色的、智慧的、可持续的,其“质量”和“技术”的内涵为基础设施融资带来了特殊挑战和困难。同时,雄安新区新城建设涉及到的政府间公共财政关系较为复杂,纵向看,涉及从中央到省再到新区多个政府层级;横向看,在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涉及构成京津冀城市群的多个地方政府。雄安新区基础设施融资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解决方案的特殊性,雄安新区作为改革创新引领区,需要以理论创新为指导探索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改革。

新市场财政理论是李俊生(2017)构建的以增强对当前国内外财政实践解释力和预测力为目的,将传统市场财政学合理理论内核与社会公共需要论、以及制度性的研究方法与思想等跨学科研究成果相结合的新型财政学研究与分析范式[1]。它基于市场平台观强调了社会共同需要这一核心概念,重新定义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关系,重新定义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认为两者都是市场交易平台中的平等主体;与市场平台观相对应,重新定义了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强调了市场规则的重要性;该理论还认为,市场规则的范围很广泛而不仅限于法律法规。新市场财政理论为建设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提供了新的视角,包括加强基础设施信息透明度建设,构建基础设施融资市场制度体系以及创新融资工具等方面。新市场财政理论紧密联系了当前的财政实践,并考虑了中国思维和中国方案的融入,成为中国正在推动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更具解释力和预测力的理论工具。

本文将尝试以新市场财政理论提供的概念体系和研究范式探索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二、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面临的目标和约束条件

(一)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雄安新区的首要建设目标是绿色智慧新城,其基础设施资金需求巨大。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具有基础设施的一般特点,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如何选择一个切实可行的投资运营模式是其推进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此外,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还是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和智慧化,虽然后期运营成本低于一般基础设施,同时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城市产业竞争力,但往往具有增量的前期建设成本,存在更为明显的期限错配和外溢性,而且还包含气候变化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在内的更为复杂的风险因素。这意味着绿色智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不仅是较高的资金投入水平,还需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创新的风险配置工具相配合,超过了公共资金投入能够解决的范畴,需要借助金融机构和私人部门的资金和能力。

(二)公共财政状况和财税体制改革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资金来源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当前和未来的财税收入、财政收费和使用者付费、政府负债以及其他来源[2]。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需要在中国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探索一个新的公共融资框架,以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经济可持续性。中国当前的公共财政状况和财税体制改革对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有直接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打破土地财政的路径依赖。以往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对于土地财政有较高的依赖,通过在出售和交易环节获得一次性的土地批租收入和相关税收成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近年来土地财政日益暴露出来种种弊端,不仅由于城市土地资源自身的有限性造成这类基础设施资金来源不可持续,同时也引发了城市蔓延现象,不利于城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雄安新区对土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土地批租制改为年租制,以打破土地财政的路径依赖。

2.财税收入增长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财税收入是具有较高可持续性的基础设施资金来源。但当前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三期叠加”使得国内财政税收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下滑,同时波动性有所上升,未来从减轻企业税负和激发经济活力的目标出发,也难以进一步提高税负水平,总之,财税收入作为基础设施资金来源中短期内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过,中国正在通过财税体制改革赋权地方政府,其改革内容包括:明晰政府间事权和稳定地方税收基础,探索通过房地产税的制度设计推动地方公共财政转型,探索一定条件下地方政府未来财税收入资本化的手段(如市政债、税收增量融资等),这些改革措施将有利于提高地方财税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3]。需要注意的是,雄安新区还面临着一些特殊的财税收入状况,即自身的经济规模较小,财税收入基础薄弱,其未来的经济规模和财税收入基础将随着承接非首都功能带来的税源迁入而有所扩大,但最坚实的财税基础取决于雄安新区未来发展出高端高新产业和服务型经济。

3.地方政府的负债水平面临限制。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所形成的隐性债务风险受到广泛关注,根据新《预算法》以及宏观金融风险防范的要求,地方政府的负债水平将面临上限约束,同时中国还将通过“开正门,堵偏门”的改革,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发行市政债。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雄安新区还难以作为市政债的发行主体,其地方政府财力和信用都比较有限,因此亟需发展一个不单纯受制于地方财政实力的、以市场化机制运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4.公共服务收费改革具有政治含义。使用者付费等公共服务收费也是具有较高可持续性的基础设施资金来源。它有利于增强公共服务成本与收益之间的价格联系,使得地方能够通过自有的收入资源支撑当地的区域性公共服务。但是,公共服务收费具有一定的政治含义,需要基础设施实现面向所有公众的公平接入和体现包容性,例如,城市的水资源供应要能保证低收入群体也同样消费得起,因此其定价不能太高,存在收费上限,这就导致了公共服务收费形成的收入可能并不足以弥补基础设施的投入成本。在公共服务收费方面,雄安新区还具有特殊性。雄安新区当前处于人口导入初期,市民等公共服务对象的规模和消费能力还难以确定,同时,必须将提供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良好的环境条件作为吸引高素质技能劳动力的前置条件。显然,雄安新区还难以将公共服务收费作为其新城建设的基础设施资金来源。

三、以新市场财政理论的核心概念重新界定问题

(一)新市场财政理论

李俊生的新市场财政理论认为,财政活动的本源是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围绕社会共同需要这一核心概念,李俊生发展了市场平台观、政府参与观、市场规则观和公共价值观等概念体系[1]。这一理论的实质是把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和以企业为代表的私人部门置于地位“平等”的市场平台之上,倡导融合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思想和方法,分析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各自基于公共价值最大化和私人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在市场上进行博弈的过程和机理。

传统的市场财政理论的核心概念和逻辑起点是市场失灵。这一理论下的市场和政府是配置资源的两个对立主体,政府是居高临下的,一旦市场出现失灵问题,政府就会通过“规制”、财政政策等手段“干预”市场,甚至代替市场完成某些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但是,在面对政府债务、土地财政、PPP、政府采购等问题,传统的市场财政理论越来越缺乏解释力和预测力,这种分析范式忽略了所有这些问题所包含的一个关键环节:政府在按照市场运行的规则与私人部门合作、交易。尤其针对绿色智慧城市建设这个命题,传统的市场财政理论更是难以进行解释并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在绿色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私人部门是以私人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从事活动的,“绿色”“低碳”“韧性”“可持续”是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代表所追求的公共价值,而政府在弥补这些公共品的空白和差距方面又存在规制不能和规制不足的政府失灵问题。

旧的市场财政学实际上是以凯恩斯总需求经济理论为基本分析范式解释和预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活动,其财政分析范式源于盎格鲁-撒克逊学派。李俊生提出的新市场财政理论强调了财政活动是超经济形态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并不限于市场经济形态。李俊生发展了欧洲大陆学派财政理论的合理内核,借鉴了社会学、产业组织学、政治学等学科对市场定义和作用的分析,重新界定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把市场看作是提供规则体系的平台。

财政学是应用性极强的一门社会科学,其解释力和预测力体现在对各种财政现象和政府决策的分析能力上。李俊生的新市场财政理论紧密地联系了当前的财政实践,并考虑了中国思维和中国方案的融入,为中国正在推动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具解释力和预测力的理论工具。

(二)市场平台上的基础设施融资模式

当前的主流公共财政学以“市场失灵”解释政府财政活动。但是在雄安新区,基础设施融资来源和参与主体是多样化、复杂的。在新城规划和建设初期,政府的公共资金将是主导性的资金来源,同时,政府对“绿色”“低碳”“韧性”“可持续性”等公共品负有主要的供给责任。但是公共部门的资金将会受到雄安新区公共财政状况和信用能力的限制,必须要广泛动员私人部门的资金,同时,基于绿色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还需要与私人部门广泛合作以借助后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负有支出责任的政府主体、市场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背景下,可以预见雄安新区的基础设施融资还需要借助一些混合金融平台和共同融资结构,使得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形成更加复杂的交互作用关系。实际上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局面下,已经很难再用二元对立的“市场失灵”理论去解释雄安新区的公共财政活动了。李俊生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财政学本质特征重新定义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构了具有强大解释力和精准预测力的财政学研究范式,其核心概念体系有助于解释雄安新城建设中存在的复杂的财政活动,并可以导出具有启发性的雄安新区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

在李俊生提出的研究范式中,社会共同需要是一个最核心的概念。可以认为,形成雄安新区绿色发展的物理轨道和公共服务设施就是一种社会共同需要,满足其资金需求是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财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

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过程中,政府和市场是什么关系?在李俊生看来,市场和以企业为代表的私人部门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市场其实是一个平台,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是在这个平台上相互作用的行为主体,他们的市场地位应该是相同的。这就解释了当前世界范围内正在广泛兴起的PPP模式,其实质是政府与私人部门为了实现各自目标而形成的合约化的长期伙伴关系。对于政府与私人部门设定各自的目标,新市场财政学引入了公共价值和私人价值这一对矛盾统一、一定条件下互为因果的概念。对于雄安新区的绿色智慧城市建设来说,政府的公共价值就是最大化按照社会边际成本贴现的具有外部性、长期性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应,而私人价值就是最大化按照私人风险回报率要求贴现的基础设施资产的未来现金流。

与市场平台观相辅相成,李俊生提出了政府参与观,认为政府不是凌驾于市场之上的行为主体,而是市场的参与主体之一。对于所有参与主体来说,市场规则非常重要,是所有参与主体(无论他们是竞争还是合作关系)都必须遵守的规则体系。当前,中国政府正在推动PPP模式在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广泛应用,但是实际落地的、真正意义上的PPP项目比例还较小,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还没有秉承契约精神形成真正平等的伙伴关系,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两者所在的市场还不是一个规则化、制度化的平台,从而导致合约的可执行性较低。从新市场财政学出发,雄安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不能仅仅是钢筋水泥的堆砌过程,而是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的市场平台建设,形成加强PPP合约可执行性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体系。

李俊生还认为,市场规则包含的范围很广泛,法律法规只是一种上升到立法机构层面的市场规则,同时,任何市场规则的确立都是市场行为者相互博弈、相互妥协的结果。对于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来说,这意味着,信息透明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对于市场形成协调一致的规则体系极为重要。近年来,根据全球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学术界还提出了绿色智慧城市需要以市民为绿色智慧城市之本,需要市民的参与式治理,进一步扩大了立规者的范围。

四、新市场财政理论对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模式的启示

(一)加强基础设施信息透明度建设

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价值体系,有效资源配置首先取决于双方在决策中基于相关信息的掌握情况对成本收益的分析和评价。

私人部门对于透明度的要求主要在于基础设施资产的风险收益和投资环境两个方面。私人部门对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参与的兴趣由来已久,这源于基础设施资产贯穿周期的风险收益特征,进入运营阶段的基础设施资产往往能够提供长期的、稳健的收益,尤其适合那些具有匹配中长期负债端需求的保险金、养老金等资金的要求。但由于传统的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存在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私人部门不仅难以掌握最新的投资机会,而且无从及时追踪项目进展,更难以基于历史数据对项目进行合理的收益与风险预估。这都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私人部门的投资风险与难度,使得基础设施项目还难以成为私人部门可投资的资产类别。由此可见,基础设施作为资产类别的风险收益等信息透明度对充分撬动私人部门资金是非常关键的。除此之外,基础设施资产受规制和政策影响较大,私人部门需要分析和判断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所带来的影响。

对于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而言,透明度的要求也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财政支出情况的透明度。由于政府具有“公权”保障,很难回避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因此很难让私人部门产生信任。李俊生认为,应当将“公权”剥离出来纳入公众视野,通过提高“财政透明度”以约束财政公权。财政透明度和可追责性有密切的联系,没有财政透明度,就没有可追责性,特殊利益集团也容易发生寻租行为[4]。其次,财政投入绩效的透明度,包括撬动了多少私人资本,对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产生了什么影响,这方面的信息透明度为采用创新的公共融资工具提供了依据。

互联网对未来绿色智慧城市有全方位渗透,带来颠覆性的城市管理模式与前所未有的信息透明度,不仅提升了公共部门的决策效率,降低了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也将大幅降低私人部门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为私人资本打造一个更为优良的投资环境。就雄安新区的绿色智慧城市建设而言,促进其基础设施信息和数据的透明度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资源配置作用。可以预见,通过加强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信息透明度建设,雄安新区可以促使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成为一种可投资的资产类别,其信息标尺和示范效应将使得未来私人资本参与中国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的广度与深度都将大为改善。

(二)构建基础设施融资市场制度体系

主流的公共财政学以“市场失灵”为核心概念,而新市场财政理论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概念。基于“市场失灵”的视角,在财政支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PPP合约是制度设计的重点。但是,PPP仅是政府在项目层面和私人部门的长期合约,是项目融资工具。而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公共财政出发点和归宿,市场平台良性运行的条件才是制度设计的重点,包括市场基础设施、功能主体和所有参与方都须遵守的规则体系,在财政支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在三个层面进行讨论:宏观层面、部门层面和微观的项目与合约层面。

1.宏观层面

实际上,在宏观层面的制度设计是最根本的。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基础设施部门是产业部门和居民部门的投入要素,对于产业部门来说,降低了其交易成本和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对于居民部门来说,满足了其公共服务需求,提升了其劳动生产力和获得感。我们要看到,没有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难以落实“招商引资”和吸引高素质的劳动力,但更要看到,没有高端高新产业和高技能劳动力,基础设施融资的偿付就会失去可持续的财税收入和公共服务收费的支持。

对于雄安新区来说,认识到这一点更加重要。雄安新区所在的京津冀区域是全国大气污染、水污染最严重的地区,是全国水资源最为短缺、地下水漏斗最大的地区,是全国生态资源环境与经济增长矛盾最为尖锐的地区。雄安新区之所以面临这些问题,其产生的根源在于我国传统以资源环境为代价、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雄安新区打造绿色智慧新城,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就是要谋划创新驱动、考虑环境社会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方式[5-6]。因此,从基础设施融资可持续性的本源出发,雄安新区应积极探索有利的技术创新制度设计,以形成基于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经济和智慧经济的创新元动力和核心竞争优势。

2.部门层面

基础设施部门的投融资市场化已经成为全球趋势。基础设施一般由政府规划和建设,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工程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的特点。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传统经济增长动力面临转型,导致财税收入增长趋缓,同时,为了应对危机,主要国家的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政府负债水平上升,继而影响了政府通过资本市场为基础设施融资的能力。正是在公共财政预算紧约束的背景下,出现了投融资市场化的趋势,广泛动员和撬动私人部门的资金成为基础设施融资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

绿色智慧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和智慧化,体现了基础设施在“质量”和“技术”上的要求。由于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包含了技术风险、气候变化风险、政策风险等更为复杂的风险因素,绿色智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不仅是较高的资金投入水平,还需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创新的风险配置工具相配合,借助金融机构和私人部门的资金和能力就成为必然。由于在绿色智慧基础设施规划、投资、建设、运营过程中,参与主体更多元化、合约复杂性和专业性更高,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更高,因此需要政府提供更为明晰的法治保障、争端解决机制和发展完善的市场规则体系。此外,绿色智慧基础设施具有“绿色”“低碳”“韧性”“可持续性”等外部性特征,导致了风险收益不匹配,为了充分撬动私人资本,还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风险收益特征是不同的,商业性和准公益性的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存在一定的收费机制和盈利模式,私人部门的资金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PPP模式有应用的基础。而公益性的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一些基础性的基础设施如贯通的交通网络[7]、地下综合管廊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仍然需要发挥政府在公共产品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另外,在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前期仍然需要充分发挥系统规划作用和公共资金引导作用,但到了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后期风险收益相对匹配的阶段,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

政府是参与市场博弈的主体之一。雄安新区面临较复杂的政府间关系,应通过加强政府间联盟以提升对于私人部门的议价能力。雄安新区可设立京津冀基础设施基金作为区域财政协同的资金平台,统筹京津冀地区用于绿色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财政资金。为了突破区域财政能力的限制和充分撬动私人部门的资金,雄安新区可发展混合金融结构和共同融资结构的资金平台,探索建立有利于缓和私人部门投资风险的财政担保机制。对一些私人部门难以有效承担的风险,如政策风险、监管风险等,可探索推动相应的政策性保险创新。

对于小型分布式绿色智慧基础设施项目而言,缺乏聚合平台以及标准化交易产品是其引入私人资本的主要障碍,例如:能效型项目通常体量过小,以至于私人资本进入单个项目的识别与交易成本过高;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小型项目的规模也未达到其投资的最低要求。未来结合绿色智慧城市的发展特征,雄安新区可在两方面推行资产证券化:一是对水务、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即将项目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二是将分布式太阳能贷款、新能源汽车贷款等信贷资产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3.项目与合约层面

由于面临巨大的融资缺口和公共资金的预算紧约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融资模式。自2014年起,中国PPP全面启动,超过22个国家部委和90%以上的省市地方均将PPP作为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区域开发、轨道交通和能源等建设的有效创新路径。雄安新区绿色智慧城市项目采用PPP模式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增加对雄安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的投入,二是打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典范。总结探索绿色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和管理的经验,形成绿色智慧城市项目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流程等制度框架。

2017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虽然《条例》对当前PPP模式进行了规范,为已经发现和发生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式,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雄安新区作为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为任务的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和财政部重点支持开展PPP项目的地区,应针对PPP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比如税收减免、公众参与、“物有所值”、定价调价等,将其纳入地方性法规,通过开展PPP立法的先行先试为全国PPP模式的发展积累经验,促进当地PPP项目有序、健康发展。

(三)创新融资工具

一是政府融资工具。主要是政府用以吸引投资者的债务融资工具。由于这类融资工具大多是有一定的免税优惠,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较高的吸引力。此类融资工具包括:一般义务债券、收入债券、产业收入债券、绿色债券、合格节能债券、社会影响力债券、公共利益债券,低息贷款项目、能效贷款、资产估价清洁能源基金(PACE)、碳排放配额拍卖和使用费等。

二是开发收费。通常是针对开发项目对城市的影响收费,被作为城市可持续增长的资金来源。

三是公私合作。PPP、基于绩效的付款、证券化和结构融资、巨债债券等。

四是私人部门。贷款损失准备基金,债务偿付准备,贷款担保,账单融资、集合债券融资、集合租购、价值捕获、税收增量融资、慈善资金,国际非政府组织资金和一些合作融资工具等。

雄安新区在未来建设过程中可借鉴开发以上创新融资工具以匹配绿色智慧城市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要求。由于雄安新区的很多绿色项目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环境外部性明显等特征,雄安新区可开发“基于绩效付费”的金融工具,如环境影响力债券。作为结构性债券的一种,环境影响力债券与绿色债券的不同之一在于其并不具有一个固定的回报率,而是基于最终的环境绩效来决定投资者是否能获得约定本息以及政府奖励。因此,环境影响力债券为确保项目达成特定环境目标提供了一个创新融资机制。在雄安新区的环境公益领域中,尤其是尚且缺乏使用者付费机制、主要依赖于公共资金的领域,环境影响力债券为缓解财政压力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解决方案。以白洋淀的水环境治理为例,通过事先设立水质目标,政府建立“基于绩效给付”的机制,让私人投资者在选中某个优胜水治理方案以及综合服务供应商后,以贷款形式支持供应商全面铺开水治理工程。最终政府根据第三方对水环境治理的效果进行评定并付费,而服务供应商则在获取费用后向投资者支付本金与利息。

五、结语

雄安新区的首要建设目标是建成绿色智慧新城,其面临着巨大的基础设施融资需求。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是:在雄安新区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面临的公共财政约束下,如何突破当地政府信用和财力限制,建立市场化的公共融资体系?

李俊生教授是我国财政学术界非常有影响力的学者,他认为中国应该推动传统财政学理论的发展创新,以紧密地联系中国当前的财政实践,考虑中国思维和中国方案的融入,增强对现实的解释力与预测力。在融贯中西财政理论及借鉴其他社会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李俊生教授提出了新市场财政理论,重新定义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认为两者都是市场交易平台中的平等主体。这一理论有助于解释雄安新区新城建设涉及到的复杂的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活动。本文以李俊生的新市场财政学理论为指导,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概念,重新界定了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融资体系的构建模式,主要涉及三个重点:基础设施信息透明度建设,基础设施融资市场制度体系,以及创新融资工具。

[1]李俊生.新市场财政学:旨在增强财政学解释力的新范式[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7(5).

[2]程哲,蔡建明,欧阳如琳等.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成因、演化及创新[J].工程经济,2016(3).

[3]李建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研究文献综述[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9).

[4]STIGLITZ J E.Markets,States and Institutions.Roosevelt Institute Working Paper[EB/OL].(2017-06-01).http://rooseveltinstitute.org/wp-content/uploads/.

[5]牛文元.智慧城市是新型城镇化的动力标志[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1).

[6]徐振强.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与智慧雄安的有效创新[J].区域经济评论,2017(4).

[7]王俊.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演进与创新[J].改革与战略,2015(7).

Research on Public Financing Mode of Infrastructure in Xiongan New Area——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New Market Finance Theory

Cong Haitao1,Guo Jing2
(1.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Green Finance,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81,China;2.Research Center of Finance Innovation and Risk Management,Hebei Finance University,Baoding 071051,China)

Infrastructure financing in Xiongan New Area has its specialty,involving complicated public financial relations among governments.The paper based its analysis on New Market Finance Theory and discovered that infrastructure public financing in Xiongan New Area mainly faces three problems.These problems are investment and risk management level are far beyond public fund,inadequate fiscal and taxation development as well as limited local debt level,and improbability of transforming public revenue income into capital source.To better meet the needs of infrastructure financing in Xiongan New Area,new pubic financing mode should be established by integrating public and private departments,improve information transparency,establish multilevel financing market system and compatible financing tools among innovation,project risk and profit.

New Market Finance Theory;Xiongan New Area;green smart city;infrastructure;public financing mode

2017-09-28

丛海涛,女,山东蓬莱人,博士,高级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可持续金融;郭净,女,河北保定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创新。

F830

A

2096-2517(2017)06-0003-07

李丹;校对:卢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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