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珠珊,郑州师范学院
同汉语本民族词一样,汉语外来词也存在一个规范的问题,内容涉及读音的规范、构词方式的规范和书写形式的规范等。
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音译词该怎么念。现在有这么一种倾向,尤其是在年轻人里头,将音译词念得跟外语原词很接近,明明是“吉他”,偏偏念作“给他”,明明是“迪斯科”,偏偏念作“滴斯靠”等等;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字母词该怎么念。如“IT(行业)”是念作“阿爱梯(行业)”还是念作“爱梯(行业)”,“DOS”是念作“地窝爱斯”还是念作“刀斯”,等等。对于前者,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一般都主张按“吉他”“迪斯科”等汉字读音念;对于后者,学界争议较大,我们的意见是尽量考虑使用的普遍性原则,照顾到大部分人的使用习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家一般都念爱梯(IT)、刀斯(DOS)。
构词方式的规范指的是使用内部结构清晰的汉语新造词还是使用内部结构模糊的音译词。50年代前后,汉语词汇中涌现了许多来自俄语的音译词,如“布拉吉、卡波立、喀秋莎、康拜因、康秉纳、康莎模尔卡”等,后来也纷纷被汉语新造词所取代了。但是,也有一些音译词生命力比较顽强,在出现了汉语新造词等以后,并没有立即消失,还在一些地方使用着,这样就形成了新老构词方式并存的局面,如“摩登——时髦”、“马达——发动机”、“麦克风——话筒”等,每一组中的前者为音译词,后者为汉语后造词。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汉语中原本已有一个本民族词了,而后来又出现了一个音译词,这样也会形成新老构词方式并存的局面,如“饼干——克力架”、“出租车——的士”、“商店——士多”、“公共汽车——巴士”等,每一组中的前者为本民族词语,后者为音译词。前一种情况是音译外来词稳定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情形,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音译词终将为汉语后造词所取代。至于后一种情形,则是需要加以规范、引导的:有些确实有存在价值的,又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的,则可以暂时保留,如“的士、巴士”不但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还可以通过单音节式简化后成为语素,构成诸如“打的、面的、大巴、中巴”等新词;有些没有存在价值,也没有群众基础的,则应逐渐予以淘汰,如“克力架、士多”等,不然只会给言语交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
关于书写形式的规范,前面已经提及,外来词,主要是音译外来词,进入汉语之后,往往有许多种书写形式,如英语“chocolate”一词在进入汉语中之后竟有十几种书写形式:巧克力、朱古力、巧克利、巧格力、巧古力、巧可力、查古列、查古律、朱古律、诸古力,等等,目前常见的是“巧克力、朱古力”两种形式。在语言运用中我们究竟应选择哪种形式作为标准形式,这便是外来词书写形式的规范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以为,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即尽可能选择同外语原词语音形式最接近的语素去音译。如“印度”古有许多译名,汉代称“身毒”,唐代则称“天竺”,而在印度国留学十多年、谙熟梵语的唐代僧人玄奘则在其”大唐西域记”卷二中指出:”详夫天竺之称,异议纠纷。旧云身毒,或云贤豆,今从正音,宜云印度。”所以此后,而一般都采用“印度”这种音译形式。
即在外来词的多种书写形式中,应尽可能照顾广大群众的使用习惯,考虑所选形式的群众基础。如英语中的“nicotine”一词,在汉语中有“尼古丁、尼可丁、尼枯汀”等多种形式,就读音的准确性来看,“尼枯汀、尼可丁”较“尼古丁”更接近外语原词,因为原词音节中的音素“c”读送气音。但是,大家对“尼古丁”这种形式似乎更习惯,更愿意接受,所以,《现代汉语词典》就将“尼古丁”作为标准词形予以收录。
即在外来词的多种书写形式中,应尽可能选择那些便于书写的形式,一般多为笔画简单的常用字,而不用冷僻字。如英语缩略词“DDVP”在汉语中有“敌敌畏、滴滴威、滴滴威比”等多种书写形式,这中间可能有其他的因素,但这两种形式书写简便恐怕也是一个原因。
在外来词书写形式的规范中,上述三个方面往往是一起考虑的,在某种形式被确定为标准形式的过程中,三者是一起发挥作用的,当然主要是前两者。
另外,应尽量采用意译方法吸收外来词。在汉文化中,人们更倾向于充分利用汉字的表意性能,更精心地选择所使用的汉字,着意使所运用的汉字做到音意兼备,力图使它融入汉语的造词和构词的模式,染上民族特点的色泽,使人在语感上觉不出它是一个外来词。黄伯荣,廖序东认为除了人名、地名、国名以及不用音译就不能准确地表示外来事物的须用音译以外,应尽量采用意译,因为意译更接近民族语言习惯,便于理解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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