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韩英彤
探索零售类不良资产证券化新路
文/本刊记者 韩英彤
刘辉认为,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是探索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创新方式,也是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完善金融市场机制的大胆尝试。现阶段,不良资产证券化已成为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常规渠道之一。
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后,各家试点银行均积极筹备,并在2016年推出了1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获得了监管机构的肯定和行业的广泛关注,市场认可度颇高。其中,在2016年发行单数最多并率先发行信用卡和小微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招商银行,更受到业内瞩目。为此,我们特专访了招商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刘辉。她认为,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是探索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创新方式,也是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完善金融市场机制的大胆尝试,对服务经济转型和稳定金融大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言,关键是判断估值是否合理。为了保证估值的公正客观,目前市场上已发行的产品几乎都引入了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与评级公司、次级投资者一同参与尽职调查,最后的估值平衡了各方的意见。而对于发起银行而言,保证后续贷款的清收力度也是关键所在。这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来解决。
中国外汇:在商业银行不良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作为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作用。您认为,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后给招行带来了哪些发展机遇?
刘辉:在当前形势下,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转型深入发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日益凸显。不良贷款会导致银行资产损失,影响其财务的稳健性和流动性,削弱其信贷投放能力。单凭商业银行自身实力或国家财政注资,是无法完全化解大规模的不良债务的。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则能够将不良资产的风险和收益,通过市场化的原则进行风险定价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参与机构各自的优势,从而降低化解不良资产的社会成本,并为境内外各类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更为丰富的证券化产品,提高市场的有效性。此次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是探索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创新方式,也是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完善金融市场机制的大胆尝试,对服务经济转型和稳定金融大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对银行而言,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有效化解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通过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银行可有效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增加资产流动性,提升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后,招行在业内无实践先例的情况下,基于自身的海量数据建立了评级估值方法,开中国零售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先河,率先发行了信用卡和小微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突破了以往零售不良资产难以批量转让的障碍,为商业银行零售类不良资产处置开辟了新的道路。截至2016年底,招行已发行信用卡、小微和对公三个类别下的四单产品,合计处置不良资产59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已成为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常规渠道之一。
截至2016年底,招行已发行信用卡、小微和对公三个类别下的四单产品,合计处置不良资产59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已成为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常规渠道之一。
中国外汇:2016年,招行发行了四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给银行同业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您能否将招行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进展及相关经验与大家分享。
刘辉:在2016年初入围国内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行后,招行同步启动了对公贷款、信用卡贷款和小微贷款三类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并统一命名为“和萃”系列。和萃,顾名思义,即从不良资产中萃取精华。截至2016年底,招行已发行四单产品,其中信用卡一期、对公一期、小微两期,信用卡和小微项目均属业内首创。
符合招行特点的运作机制是招行的优势所在。招行将资产证券化定位为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以及打造“轻型银行”的关键路径和突破口。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将资产负债表上的各类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以发行证券的形式让渡权益和对应的风险,动态盘活银行存量资产,加快新增业务与存量业务间的转换,实现轻资产运营;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腾挪贷款规模,释放风险资本,改善集中度,提高流动性,重塑存量、做大流量、优化增量,构建轻型而强劲的资产负债表。
具体项目组织实施时,由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根据经营管理要求进行统筹安排,总行业务条线、风险、法律、IT、运营等部门和各分支行共同参与,建立起“流水线”运作体系,高效协同,以保障项目运作顺畅,得到快速有效的实施。此种协同机制可以很好地统一前、中、后台行动,将全行资产负债管理思路和要求有效传达至各经营机构,引导各经营机构调整业务结构,赋予资产证券化业务更加丰富的内容,使得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真正服务于全行战略目标。
同时,招行也在内部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以及考核管理上下了较大功夫:制度上,明确分工和操作细则,规范运作流程和制度标准;系统上,建立全流程的证券化IT系统,满足多产品、多维度管理要求,不断优化提高运行效率;考核上,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并优化内部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机构的积极性。
中国外汇:您认为,当前商业银行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应该如何把握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估值这一关键问题?
刘辉: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池全部由不良贷款组成,已经无法按期偿付,只能折价出售。对此,投资者更关心通过一系列的清收处置手段,资产池能够回收多少,能否保证各档证券的兑付。因此,对于不良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言,关键是判断估值是否合理。为了保证估值的公正客观,市场上已发行的产品几乎都引入了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与评级公司、次级投资者一同参与尽职调查,最后的估值平衡了各方的意见。对于发起银行而言,保证后续贷款的清收力度也是关键所在。这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来解决。实施奖惩约束机制,既可充分调动各分支机构的积极性,又能够防范受托清收管理的道德风险,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外汇:商业银行应该如何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防控?关键点在哪里?
刘辉:一是在资产池估值定价环节引入次级投资者和第三方中介参与尽调和定价,使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更高。同时,鼓励次级投资者对资产池风险、交易结构、关键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研究和分析,以利于发起银行控制资产池风险。
二是在尽职调查、证券发行、贷款服务等各个阶段,要有严格的信息披露指引和公开透明的证券销售询价过程,且应受到监管规范的约束和市场的监督治理,以有效降低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
三是由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评出优先档AAA的发行规模,以降低优先级投资者的风险。
中国外汇:有机遇自然会有挑战。在当前,我国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也面临一定的障碍,如缺乏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支持、信息披露不完善等。您认为,当前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面临哪些挑战?应如何应对?
刘辉:首次,我谈一下当前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挑战。
其一,尽职调查难度大、成本高。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差异较大,尤其是对公不良资产,通常需现场逐笔尽调,尽调地域跨度较大、流程较长、费时较多,加上参与机构较多,尽调成本高,间接提高了证券发行成本,也增加了项目推进的时间和难度。
其二,资产池现金流预测难度大、定价困难。受市场环境、借款人资信、处置方案等多因素影响,不良资产回收款可能来自借款人、担保人、抵押物处置等,来源复杂且回收时间不确定,这给准确预测资产池现金流带来较大困难;同时,现金流预测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估值过低会降低银行的积极性,估值过高则会丧失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其三,发行折价率较高,评级结果较保守。我国银行还未经历完整的经济周期考验,基础资产违约和回收的历史数据积累不够,专业化的处置催收机构尚未成熟,缺乏详实、全面的历史数据进行建模,这使评级机构很难对产品进行准确评级。已发行的信用卡贷款和小微贷款不良项目,在境内外均没有可供借鉴参考的评级方法。评级机构普遍从审慎角度出发进行评级。若估值结果过于保守,银行合理利益可能受损,也不利于持续调动发起银行的积极性。
其四,投资者类型不丰富,尚待培育。目前大部分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对不良ABS持谨慎态度,愿意投资此类产品的投资者较少。商业银行间持有份额占大半,券商、保险、基金等投资者参与程度不高,非金融机构和私募基金的投资潜力有待挖掘,个人理财资金投资受限。不良ABS投资者类型受限,可能导致供求格局失衡,定价博弈增加,提高发行风险和发行成本,也会降低发行效率,不利于培育健康的市场环境。
对进一步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降低参与主体准入门槛,统一交易账户开户流程。应进一步放宽银行间市场准入条件,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开户和交易管理制度,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不良ABS市场。目前,部分希望投资次级的投资者,因不能在银行间市场开户而不得不放弃投资机会;另有部分投资者采用通道方式投资,导致成本较高。投资者无法开户的原因较多,根据开户主体的性质不同,可能涉及北金所、上清所、交易所等部门。如能制定统一的开户流程,将利于投资者在参与项目时,实现快捷便利的投资交易活动。
二是逐步放开对个人投资者的限制,允许高净值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不良ABS。可逐步开放私人银行理财客户及其他合格个人投资者(如500万元以上金额),在签订风险揭示书、充分对外披露风险等前提下,允许通过理财等方式投资优先级或者次级,以进一步扩大市场投资群体。
三是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由审批制改为注册制。当前条件下,可先从零售类不良资产证券化开始。零售不良贷款分散性高、同质性强,具备实施注册制的条件。建议仿照正常类产品的模式,同类基础资产的产品一次注册,额度可分多次使用,从而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应加快培育证券化流程中的各类相关中介机构,如信用评级和增级、资产评估、资产处置顾问等机构,提升评级机构和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
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中一条关键经验,就是将资产证券化定位于服务全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资本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工具,从这个角度入手进行业务的规划布局,从而推动轻型银行发展。
四是推动市场公认的证券化产品估值定价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规范。目前证券化产品的定价仍处于较为初级的一对一谈判阶段。不成体系、非标准化的定价机制,会降低产品流的动性,做市商机制也未见实效。鉴此,应尽早推动建立统一的证券化产品定价估值平台和体系;同时,结合前期项目的实践,还要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的要求。
中国外汇:对未来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招行有哪些规划?又有哪些可以供分享的业务布局与发展思考?
刘辉:首先,要明确资产证券化定位。招行的定位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前面我已经做了介绍。具体而言,就是通过资产证券化,重塑存量结构、做大流量周转,优化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使之成为提高资产组织与经营能力、由持有型银行向交易型银行转变的重要抓手。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中一条关键经验,就是将资产证券化定位于服务全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资本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工具,从这个角度入手进行业务的规划布局,从而推动轻型银行发展。
其次,构建常态化发行机制。在打通三类不良资产证券化疏通渠道后,招行将根据行内经营情况,构建常态化发行机制,持续发起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使之成为不良资产转让处置的主要途径。同时,正如刚才谈到的,不良资产证券化牵涉多方利益,构建顺畅高效的行内协同机制、明确相关操作细则和标准规范,对于资产证券化的常态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最后,持续推进资产证券化创新向纵深发展。巩固强化“和萃”系列品牌的市场优势,持续探索多元化品种、多主题类型,推进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循环入池资产证券化、跨境离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等,为实施转型提供更多的创新机遇和更大的增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