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钢琴模块化教学的理论与探索

2017-12-21 11:42董晓梅
艺术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考核评价模块化

董晓梅

摘 要:我国高师钢琴教学一直沿用专业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教学中师范性不够突出,教学效果不尽人意。笔者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钢琴的能力”的目标,提出模块化钢琴教学的理论,以基础性、研究性和应用性三大模块进行钢琴教学,以期真正达到高师钢琴教学的目标和要求。

关键词:模块化 高师钢琴教学 《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考核评价

毋庸置疑,高师音乐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对于钢琴教学而言,教学目标主要应体现在两方面:“使学生掌握学习音乐的重要的学习工具;使学生掌握音乐教学必备的教学工具”。①近年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②,纲要全面清晰的阐述了高师钢琴教学的性质、目标和内容,指出高师钢琴教学应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钢琴的能力”。③

由于历史的原因,高师钢琴教学一直沿用专业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这与高师音乐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完全不符。笔者根据《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新纲要”)的要求,针对当前高师钢琴教学的实际情况,对高师钢琴教学内容进行重新构架,提出了以基础性、研究性和应用性三大模块为平台,实施钢琴模块化教学的理论,以期真正达到高师钢琴教学的目标和要求。

一、钢琴模块化教学的理论构架

新《纲要》中涵盖的内容非常全面,包括演奏法、读谱法、独奏与视奏、伴奏、合奏、移调与即兴伴奏配弹等,这给高师钢琴教学指明了方向。而传统的高师钢琴教学大多注重对钢琴技能的教学,缺乏钢琴理论与应用层面的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钢琴的能力”。为此,笔者提出在进行高师传统钢琴弹奏技能教学(基础性模块)的同时,融入研究性模块和应用性模块的教学理念,形成“技能(基础性模块)、理论(研究性模块)、应用(应用性模块)”的三模块教学模式。

(一)基础性模块

基础性模块是高师钢琴教学中的基础性环节,主要是通过学习大量音阶、和弦、琶音、练习曲、乐曲来培养学生正确的钢琴弹奏方法,学习钢琴音乐的表达方式,为学习钢琴作品或其它多声部作品提供基础。

(二)研究性模块

研究性模块是基于研究性学习方式之上,“它是一种专题研究活动,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主动地获取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④研究性模块能较为系统的就钢琴学习中的一些共性的技术性问题、作品时代风格特点与处理和学习中的一些经验性问题进行讲解、交流,增强学生的理论水平。

(三)应用性模块

“学以致用”是教学的最终目的。应用性模块就是钢琴演奏技能与理论水平在实践中的应用体现。它的教学灵活多样,主要通过钢琴表演、伴奏、弹唱等形式来训练学生的钢琴综合应用能力,为学生日后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打好基础。

二、钢琴模块化教学的实施方法

(一)课程安排与授课形式

钢琴模块化教学的总学时安排为三年(六个学期),其中前两年主要侧重基础性模块和研究性模块的学习,第三年侧重应用性模块的学习,在具体实施时可以适当的相互贯穿来进行教学。在授课形式上,前两年采用小组授课形式(以8—12人为宜),按学生程度进行分组教学。第三年的应用性模块为分组教学(控制在20人左右),但个别主修生可另外安排“一对一”的小课教学。

(二)授课内容、形式和学时的设定

1.基础性模块

基础性模块应包含钢琴基本弹奏技能和乐谱视奏技能两大方面内容,它应该贯穿整个钢琴教学的始终,以小组课和个别课的形式来完成。

在新《纲要》中对基本弹奏技能的要求是“钢琴基本弹奏技术,非连音、连音、跳音,音阶、琶音、和弦的弹奏方法”;对演奏能力的要求为“能演奏中等程度的乐曲及伴奏曲”。⑤纲要中的“中等程度”提醒我们,教学中要从培养目标出发,培养学生中等的钢琴弹奏能力。

2.研究性模塊

研究性模块包含钢琴弹奏技术理论研究、作品理论研究和教学经验性研究三方面内容,以专题的形式展开。在钢琴弹奏技术理论研究方面,可以根据学生的程度来设定内容。如零起点的学生,可以设定一些诸如“基本指法”、“基本弹奏法”方面的专题进行讲解。而对于程度较高的学生,可以引入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作专题讲解,如“不同风格作品中钢琴踏板的运用技巧”等。在作品理论研究方面,可以结合音乐史学、和声理论和曲式方面内容,对作曲家钢琴作品进行比较分析,如“莫扎特与贝多芬钢琴作品的风格比较”等。在经验性研究方面,可以根据教师教学中所获得的经验来作专题,如“如何养成良好的读谱习惯”、“如何正确认识钢琴考级”等。

3.应用性模块

应用性模块包含独奏表演技能、合奏技能、移调技能、正谱伴奏与即兴伴奏技能、弹唱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1)独奏表演技能方面:一方面要培养学生的舞台表演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训练学生具备作品的整体性展示和部分性展示的能力。独奏表演技能在教学形式上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课堂教学、观摩、试教、音乐会等,教学学时也可灵活处理,一般每学期不少于四节。

(2)合奏训练方面:主要通过小组课的形式来进行实施,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弹奏能力来进行教学内容的设定,前两年每学期至少应安排两次合奏课,第三年每学期至少三次合奏课,而且在第三学期的考试中可以设定一次考试内容为合奏,这样通过教学计划、内容的设定,引起学生对合奏能力训练的重视,有效保障学生合奏能力的提高。

(3)移调技能的训练方面:前两年可以通过简易钢琴曲来进行移调练习。钢琴曲以选择主调性作品为主,结合首调观念,在课堂上进行和声分析后再移调练习,移调技能训练每学期不少于两个作品。

(4)正谱伴奏与即兴伴奏技能训练方面:正谱伴奏每学期应不少于一首,作品的选择可以是独唱,也可以是重唱、合唱,甚至是为器乐伴奏等。而即兴伴奏技能训练应该结合即兴伴奏教材,从调性、和声、织体、音型、编配技法、弹奏技术等方面进行教学。

(5)弹唱技能训练方面:应与声乐教研室合作,学生在声乐教师和钢琴教师的共同指导下,练习“自弹自唱”、“你弹我唱”、“我弹你唱”的技能,通过这样的一个系统的训练,才能达到“弹唱”兼备的要求,培养出符合中小学音乐教学需要的人才。

应用性模块应通过各种形式来进行开展。例如对于独奏表演和合奏技能环节,可以通过小组课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舞台观摩、音乐会、比赛等形式来展开,促成学生表演能力和心理素质的提高,而对于伴奏技能则可以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艺术实践来展开。

(三)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评价方式应根据模块化教学的内容和目标,采用综合、全面的评价方式。综合的评价方式要求每学期对每项技能测试有所偏重,如第一、二学期偏重独奏技能和视奏技能的考核;第三学期侧重合奏技能的考核;第四学期侧重钢琴独奏技能和正谱伴奏技能的考核,并且每位学生必须提交一篇钢琴研究论文;第三学年侧重即兴伴奏与弹唱的考核,主修生还应增加独奏技能的考核等。除此之外,考核还应结合平时学生参加艺术实践的情况来进行加分,如为声乐考试担任伴奏任务,参加音乐会担任独奏、合奏或伴奏任务,参加各类钢琴比赛或声乐比赛担任伴奏任务等,见表二。

声乐考试担任伴奏任务;参加音乐会担任独奏、合奏或伴奏任务;参加各类钢琴比赛担任独奏、伴奏等等。(每学期由艺术实践教研室统计,每参加一类项目可附加0.5-1分)

三、钢琴模块化教学的难点与对策

在当前高师钢琴教学中,尝试钢琴模块化教学一定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钢琴教学计划应做出重大调整。钢琴教研室应重新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学时、授课方式和考评办法等;二是学生程度参差不齐。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用分组教学的形式,将每项教学内容都分成“易、中、难”三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对应的教学内容,教师根据学生程度来选择教学等级,做到因材施教。三是教师理论层次偏低。任何一项教学改革的出现都会遇到一定的阻力,而这种阻力中最大的往往是来自教师本身。针对教师的自身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在思想上去积极引导,另一方面在教学安排上也要考虑到教师自身的情况。例如可以在教研室中划分出不同的課题组,以“一人一项”、“一人多项”、“多人一项”进行授课,扬长避短,达到教师资源优势的互补。

总之,对于一项教学改革的探讨,肯定还有许多的不足和问题。但以基础、研究、应用三大模块为平台形成的高师钢琴教学体系,是在遵循教育部新《纲要》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下形成的,教学中体现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钢琴能力”的原则。相信,随着钢琴模块化教学的不断完善,高师钢琴教学必定能实现新《纲要》的目标,为培养出适合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音乐人才做出贡献。

注释:

① 代百生.《钢琴教学法》[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P2.

② ?譻?訛?譽?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指导方案》(简称为《课程纲要》或《纲要》)的通知;教体艺厅[2006]12号文件第19-22页(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④ 萧承兰.《专业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钢琴教学初探》,《中国音乐年鉴》1994卷[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5.P195—201.

作者单位: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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