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海兵
“敢于担当”不仅仅要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勇气,更要敢于争先、善于推陈出新,团结协作不推诿、脚踏实地抓落实。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精准评价“敢于担当”型干部。
要有争先精神。勇于争先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品质,离开了这种品质,就会与平庸为伍。干部是带领群众走向未来的领路人,必须具有很强的争先精神。看一个人是否“敢于担当”,首先要看这个人是否把所负责的工作力争做得尽善尽美,能否扛红旗、争第一,带活一个单位、领富一方百姓。
要有创新精神。所谓“敢于担当”,应该直面困难迎难而上。但解决困难仅凭一腔热血很难做到,更多的是需要方法、手段、智慧。要具备在推进工作落实中能够推陈出新或另辟溪径,较好地解决遇到的各类难题和困难的能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人特我优。
要有协作精神。“敢于担当”不是单打独斗,需要有团队协作精神,在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要具有善于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补台、互补互助,以达到团队最大工作效率的能力,并能通过工作凝聚一方力量,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条条干预”。
要有实干精神。“敢于担当”更需要实干,任何工作离开了实干,都会成为“空中楼阁”,最好的愿景也不会实现。实干是一种优秀的品质,也是“敢于担当”的最终目标。在评价干部是否“敢于担当”时,最终取决于工作成效,即是否把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取得良好的业绩。